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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师校友论坛是一师学子的网上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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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0:58:26
生之记录

折翼飞

零岁,生于外婆家,样子特丑,把一小姨吓得太呼:哇喔!译成现代语即妖怪。三日后,舟载回后来之老家。为长孙。

三岁,母亲外出未归,哄逗刚出生的小妹,至今被传为美谈。

四岁,和小妹脚对脚躺于床上睡觉,已能撑满整个木床,母亲欢悦。

五岁,受人气呕,与人打架,败而归。

五岁,邻家有喜事,随祖父去贺喜。席间,独自回家,祖父手捧我碗,边走边呼:孙崽?孙崽……行至拐脚处,甚喜,径直回家,置碗于桌上,肥肉满满一碗。

五岁,一年龄最接近我之堂弟夭折。

五岁,赤脚过刚洒完沥青马路,左脚被粘在路心,造成交通堵塞。但从此能区分左右脚,鞋子再也没穿反。

六岁,看远远的火车过江中大桥,比邻家小孩昨日所见之车节数多出好几节。

六岁,特聪明,能把“公共车”谐音翻译成“爷爷车”。

六岁,在村小上学,全校共十几人,清一色本家姓,爷、叔、侄辈同室上课。教室为一民舍,途需过一小溪。

六岁,两青年来乡下照相,母亲急寻我与小妹,在大爷家门前的篦麻树下摄下一张后来被命名为《篦麻树下的童年》之照片。

七岁,多病,母亲带我拜辰河边一棵老树作干爹。时常爬于干爹身上,待母亲唤吃饭时,竟不得下。

七岁,树下彻了土地庙。

七岁,树老死了,树上被我们称作“哭雀”的猫头鹰一家也被抓光。

七岁,搬家至县城,一家四口挤于一不足六平方米小屋内。

七岁,调皮,上课不知要守规矩,被揪耳朵,被罚出教室。从此胆小,从此内向,直至高中毕业。

七岁,父亲从远方回来,带回防雨靴两双,久无雨下,遂与小妹灌水于澡盆,于里面蹬踏。

七岁,最痛爱的爷爷去逝,携小妹步行十多里回老家赴丧。

八岁,与一群城市小伙伴走遍全县所有垃圾场,在腐气冲天的垃圾里翻捡费纸、拾烧铜线,换钱,买街机游戏币。

八岁,一小子转学于我班,与之结为好友。此子来自古城,相貌甚怪,脸上伤疤,手指折屈,缘于一次滚入竹林之中,而无钱医治之故。然聪明之绝顶。

八岁,与“古城好友”游泳至本县八景之一的河心孤岛“浮石烟村”,攀上十多米峭岩,跳下,感受向下坠落的感觉,在欢笑中忘记一天的饥饿。

八岁,“古城好友”制作出精美绝纶的纸质飞机,震惊全班。同时,该好友为此飞机被欺负,坚强,我竟无助哭了。

八岁,数学考了23分,回家谎称没看见背面有题。

九岁,恢复野性,腰间常别把弹弓,四处寻找“猎物”。终于一只肥麻雀应声落地,忙跑过去,拾起放进衣兜,在伙伴的一片喝彩声中挖坑,拾柴,拔毛,烧吃掉。然后在多年后的今天为自己当初的残忍后悔不矣。

九岁,“古城好友”母亲病逝。

十岁,与伙伴一群步行穿过几公里长的火车燧道后,离家已三十余里。思量如何爬上火车回家。火车没爬上,用石头掷火车,被弹回的石头打破了头,鲜血淋漓的四处寻觅“草药”,顺便也吃一把充饥。

十一岁,爱上自然科学。

十二岁,上初中,“代数”差,“几何”强,却常被数学教师,一老妪,当着全班同学面羞辱得荷荷大哭,自尊心降到极点,从此更加内向。

十五岁,保送进高中重点班。

十六岁,迷上星空,学习一蹶不振。

十七岁,退入普通理科班,对自然科学更加着迷。

十七岁,带匕首独夜行于不知撞死、轧死过多少人之铁路上。用恐惧来排解对前路的迷惘。夜行的列车驶来,看车窗内射出的灯光,昭亮车上困倦的脸,也昭亮自己的道路。

十七岁,高考。

十七岁,落榜。

十七岁,复读。

十七岁,“古城好友”来访,往日之绝顶聪明无用武之地,尽失。为生活所迫,沦为温州窃贼,我对之热情亦不够。独伤心回古城,回城养鸡。

十七岁,外祖父去世,是晚,风雨大作,电闪雷鸣。独回家,取《丧曲》,居三层高楼。关窗,不能,雨水进屋四流,不及扫除。从此爱上哀乐。

十七岁,师从卡耐基。

十七岁,从《爱尔克的灯光》认识巴金。

十八岁,祖父逝世十一年,家族第三子权倾一方,其余子女则皆握某单位一把手,非富则贵。

十八岁,再次高考,语文全县第一,数学略过一百五十分之三分之一。数学老师笑曰:不错,不错。我亦笑曰:是啊,是啊。

十八岁,砸掉相伴多年的课桌,然后又在晚上独自跑到那个已没有课桌的地方坐着,望窗外灿烂的星空,听宇宙车轮转动所发出的宏伟声音,看河光中烁闪的星影。突发燥动,拆下一扇玻璃抛向窗外,听镜中的影子摔成千万个自我。

十八岁,入第一师范,弃理学文,后终有所悔。

十八岁,一切开朗,一切美好。

十九岁,对《篦麻树下的童年》进行翻拍,终得底片。

二十岁,发现过去思想纯洁得可笑。

二十岁,惊闻一好友死去已月余。

二十岁,学会手段,掀下班中首要人物,自己登上去。

二十岁,在一大学好友身上学会无所畏惧,自信。

二十岁,长期足疾。母亲又让我拜一“仙婆”为“继娘”。大学还没毕业,“继娘”瘫痪。

二十岁,开始失眠,直到毕业。

二十岁,独在湘雅就医,在春雨料峭中抹泪。

二十岁,病愈。悟得生活本身即残缺,人生来即受苦之理。

二十岁,获“卡耐基大学”毕业证,乐观,友好。

二十岁,回老家过年,被一远房亲戚问之:要结婚了吧。

二十岁,每年除夕例行为祖父上坟,看叔辈们在山上放烟花向山脚乡亲炫耀及堂弟们在坟前的作揖乞求未来之不可预测,竟痛恨起这个家族。

二十一岁,该家族第十三个孙子辈出生。

二十一岁,妹妹参加工作。

二十一岁,大学毕业。

二十一岁,冬,雪,奶奶手骨折,探视者如云。

二十二岁,一表舅父赴公宴,死于席后,年三十又八,遗下一女,年十二。运回家乡,抬棺上山埋坟。途经家门,家中九十岁老母,双目失明,耳闻风声,问曰:我二儿呢?旁人答道:工作忙,未能回来。

二十二岁,表舅父去逝后第三日,外婆左骨折,但仍要照顾小表弟。只有自家乡下亲戚看望。

二十二岁,乡下老舅婆手骨折,请乡间赤脚医生用绷带一扎,了事。

二十二岁,换了座城市,大学生活开始重复,大学精神消失殆尽。

二十二岁,独行就寝地外的之村,踩着自己长长之影子,仰望头顶之灿烂星空,才想起抛弃理想已多年。夜,但已不带匕首。

二十二岁,开始为自己年龄之大而害怕。旁人问之:贵庚?答:二十又五。

二十二岁,为这人世与人事愤懑。

二十二岁,痛恨现代通迅信息之发达。毕业即分别,为何打开电脑,皆能发现又有给自己的留言——无论何时——拔个号码又可以听到千里之外的声音。“别而能闻不能见”,太烦腻,太痛苦。想:难道别后结果不可如下?某年某月,清理废物,忽见一昔日照片。惊喜,一一写信,寄出,得到期答案:孩子都已经在早恋;又准备结婚;查无此人;或者干脆是此人已去逝多年。如此岂不妙哉?生活就是要多变才不至于发霉。

二十二岁,甚想见大学同学。

二十二岁,甚想见“古城好友”。

二十二岁,行至乡村,遇高速公路。见跑得最快的永远是那些屁股圆浑,浑身乌黑,背上插着根长刺的轿车。且见一嘴里尚衔奶瓶之小子正在被逗得哈哈大笑。他也算是个人么?凭什么他可以坐在这空调房里,而路边的老农却要顶着太阳挖地?

二十二岁,已多次乘坐此类轿车,木然。

二十二岁,深感人世之不公,常常无缘无故大笑,笑那些看低他人的可悲的心灵。

二十二岁,2004-3-11晚六点打电话回家,母亲告之“继娘”已经去世。大惊,因为我此时正在写这篇《生之记录》。我对“继娘”虽没有什么感情,但一个人愿冒“损人”之危险做我“继娘”,我仍是非常感激的。听说她死时多种病缠身,我怅然;电话中又听说另一表舅全身浮肿,而这表舅此时正想把家里的铁锅卖了换钱,说是要去市里最好的医院治病。多么天真!于是我又想起了一些他的故事: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后回家种田。常问我父亲,长沙的大桥是不是修好了?如今有点神智不正常了。但决不是孔乙己。

二十二岁,这人世!

二十二岁,感慨于人之世界中,人必须强,才可不受置于他人,才可保护自己的爱人和家人。

二十二岁,孤单一人,喜欢去就寝地外的小超市看农产品的价格和玩儿童玩具。

二十二岁,时常带着大把现金到处瞎逛,希望哪天逛到某个陌生的城市把钱全丢了,把所有能记住的电话号码也全忘了,然后一路走回来,风餐露宿。或者,就地找个老婆了此一生。

二十二岁,乐观,然对未来悲观迷惘。

二十三岁,九月未正式来到……

二十三岁,路还长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3 17:51:20编辑过]
2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1:08:16

今年我十七岁 晓影

(一)

打开我的电脑,MSN提醒我有一封新的E-mail,我打开它,发现是T给我写的信。信是这样写的:

“我常常想到这样的一副图景,推窗,一个女孩。把窗外的世界收于眼底,绘于笔下,或许因为她看见双飞的彩蝶而会心笑;或许又因为某种原因而低头自泣,让泪落于笔尖,流于心底。你可以走近她,但不要惊扰她,更不要呵斥她,因为,因为这是17岁的心情。

H,看了你的“小鱼说”(权且这样称呼吧),我被感动了。如果你知道70多岁的沈从文,在别人提到他过去的不公平待遇时,也会抱着一个女记者的肩膀“嗬嗬”大哭时,对于我的感动,你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17岁的青春,17岁的梦想,17岁的心思,17岁的……

我不希望别人看到我的信时是不高兴的,因为我每次给别人写信都是很高兴的,因而,每次我都希望别人看信的时候也是高兴的。

H,如果你有什么让你“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不妨把它讲出来,不必把它埋藏在心底,让自己“苍白”、“无力”。

你不爱说话,你也不愿意表露自己……”

信没有看完,我的泪就夺眶而出,大滴大滴地滴下,穿过我的指缝,落在键盘上。这几个月以来堆积的眼泪在一刹那间全体崩溃。

(二)

在17岁之前,我就不相信“17岁是雨季”这一句话,现在我17岁,仍然排斥这句话。所幸的是,今年的天气通常很好,天很蓝、云很白、阳光很灿烂,所以在今年里,我应该是快乐的。我经常坐在秋千上,抬起头,眯着眼睛,看大朵大朵的云从头顶上流过,就像是要掉下来似的。安妮宝贝说,抬头看天的人,都是寂寞的。也许是因为寂寞,我喜欢上了一个人,我的感觉像野草一般疯狂地生长。

我是在一个有着艳丽阳光的下午认识了安安。他不厌其烦地问我同一个问题,这让我很难受,因为我并不打算回答。我在沉默中看见他真诚的眼睛发出晶亮的光线,他像是从太阳里走出来的,有灿烂的背景。忽然间,毫无缘故地相信了他,然后在他面前哭得一塌糊涂,当时就有似曾相识的预感。他有点慌张,大概从没有女孩子第一次就在他面前出糗,但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然后努力地安慰我。是的,从这个小动作就可以知道他是个优秀的人,并且善良。

但是,安安是一个陷阱,认识他,是灾难的开始。

“安安”这个名字对我而言是陌生的,不过,我像熟悉自己的身体一样熟悉着“叔叔”这个符号。他说我是一个小女孩未满18岁,理应叫他“叔叔”。我抗议,他不过比我老三岁,我嘴里叫着这个名字心里反感着这个名字,我说我明年就18岁了。可是没用,他说你没过18岁生日就还是17岁,还是一小女孩,说的时候一脸的得意。他笑着,笑起来的时候,像一个孩子,很可爱。发出快乐的声音。

我在他笑声的诱惑下沉沦。我爱上了爱情,这是我的劫难。我想要在一场劫难里得到永生,可我却没有找到幻觉里惟一的拯救。

像一只飞蛾,明明知道火很危险,却不顾一切,在所不惜。我一步一步向下走,走得很痛苦很矛盾,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已经停不下来了。很多的时候我没有办法控制住我自己,像物体有的惯性,我走出去,就停不下来了。

叔叔是一个传奇里的人物,聪明而敏锐,他做出任何事情都不足为奇。我的生活因为他的出现而变得扑朔迷离,这是前所未有过的,我永远不知道下次会发生什么。我有很多的第一次就在认识他以后开始。那时侯,我额角不停的长痘痘,我试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可是没用,它们在我的抗议里愈加嚣张。

我们在午夜的街头闲逛,阴冷的空气包围着寂寞的人们,拉长的影子;在空气污浊的网吧里通宵达旦地上网,看电影中的场面残忍地霸占整个屏幕;在深夜寒冷的河边,抬着通红的鼻子看星星,看远处的房屋被染上月色的梦魅,死寂……

我庆幸我只有17岁,嚼着甜腻的牛皮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去想。所以,当他告诉我,他其实是个坏人和他刚刚分手的女朋友以及他喜欢过很多女孩子的时候,我毫无知觉,一点都不会惊讶真实的他是这样。在和他相处的日子里,我学会了保护自己怎样不去受伤,我软弱的心脏上结了一层厚厚的茧,对他有了免疫的功能。我故意忽略我们之间存在的矛盾。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走下去。可是安妮宝贝告诉我,我们只有和自己是同一个世界的人生活在一起,才是最安全的。我和安安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吗?我经常在黑暗里问我自己。是吗?是的,我情愿是的,但那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那看似满不在乎转过身的,是风干泪眼后萧瑟的影子。疼痛,在心底里渐渐地缩小,终于变成了一块坚硬的小石块。我想我终究不能容忍某些东西的。然后,关于他的故事在一天天遥远起来。

黑暗里,我闭上眼睛回忆和他在一起的味道。甜的、不真实的、矛盾的、充溢的、快乐的、苦涩的……那独特的味道像一尾小鱼一样钻进我的鼻腔,顺着我的呼吸道游进我的身体,游进我的血液里。它吞噬着我的营养,让我变得苍白而无力。我习惯了它的存在,如果它突然离去,就只会让我更加虚空,甚至,死亡。

我倚着雪白的墙壁无声地哭出我的悲戚。

我祈祷长久,可是,安安却不能给予我这些,他给我留下的也许只是一些美丽的片段,曾经有过,仅仅是曾经有过。他有他的方向,我有我的轨迹,我们在偶然的相遇中互放光亮,但那是瞬间即逝。

(三)

经历了这些以后,我努力使自己变的坚强,同时也变的漠然。

T的来信,把我好不容易建筑起来的堤坝猛然冲垮,我的心情就像放置了几天的桌面,零乱而狼狈。

忽然记起一段美丽的文字。

因为城市的灯光很明亮,所以相信心情也不会暗到哪去,在这个明亮灯火的夜晚,有很多人在等待,在相守中等待,等待中的无奈。在这个城市你可以痛苦,可以幸福,可以成功,可以失败,可以一切一切,但你却不可以不去爱。我们总相信该来的会来,该去的也总会去,但在这城市的熙来攘往中,我们有太多的遗憾,但你却没有权利忽视你的梦想,以及梦想中的激情。你失去了昨天,可以有明天。你没有未来,却至少可以活到现在。

浮华城市中的忘却,美丽的人生。

关掉电脑,房间里最后一丝幽白的光也灭了。心好脆弱,很需要保护。我真的喜欢着叔叔,我并不否定,我不习惯伪装,只是时间掩饰着真实。

我知道一切都会过去了,一切会重新风清云淡起来,我在泪眼模糊中清晰地感受到与年少无知决裂的疼痛。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那个永恒的夜晚/十七岁仲夏/你吻我的那个夜晚

让我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慨

总想起/当天的星光/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四)

叔叔曾说过,他会看着我长大。

17岁的我扑着稚嫩的翅膀学会去飞翔。

在这个世界上,有蓝色的天,白色的云,灿烂的阳光。

3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1:09:48
四月风来过

袁妲

佛说:世有六道。众生生生世世。善恶始终。轮回不息。

四月的轮回是夜。寂寞。接单。杀人。取钱。夜长无边。寂寞潮涌。

黎明来时,月亮就落了。月落了,日才升起。年年岁岁,永不相见。

四,死。月,永不见天日。她原来没有名字。四月,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女杀手的代号。

她极少露面,要是某个黄昏出现了四月瑶白如鬼魅的身影,江湖上便会人心惶惶。因为这预示着有人会死,非死不可。

杀人是一种快乐。因为它可以换来钱,尊严,及被人仰视——都是极好的东西,且轻而易举。四月一直都记得八岁那年爹娘是怎样惨死在逼债人的刀下。都没来得及看一眼他们心爱的女儿,四只充血的眼睛死死的瞪住天空,永不瞑目。蜷在床脚的四月意是忘了哭,只是心如钝刀割裂。发污的血从心底流淌出来,漫天盖地。从此,这世间便是只有黑红的颜色了。

原来,要一个人死得这样容易的事,儿时的故事一幕幕重演了,只是持刀换成了四月,她一次次不动声色的看着手中的利剑插入素不相识的胸口。血红的液体汩汩流淌。如四月樱树,粉红花瓣繁茂绽放。然后回来,那个空空如也的屋子。然后,有人送来大箱的钱。然后,翻江蹈海的呕吐,心开始剧烈的疼痛。心痛,是儿时就落下的病根了。那么绵长的疼痛,撕心裂肺,无处逃离。从此,那恨,更是牵缠蔓延,日日揪心。

之前,只有一种人见过四月的真面目。那就是,死人。这次,四月出门前除去了面纱。

接的是药师蝴蝶的单。极难对付的一个人。江湖上传说他医术绝世,身手也绝世。左手救人,右手杀人,且杀的都是有钱人。这样的人会有很多人想要他死,只是似乎没有人动得了他。不过,四月例外。

蓝天碧野。柳丝飘然若絮。候鸟婉转啾鸣。正值盛春四月。正有着肆无忌惮的阳光肆无忌惮的风。

四月隐身在草丛中,静候玉蝴蝶的到来。瘦削的长剑寒光凛然,映出四月绝世的容颜。纤柔的玉指滑过刀刃。四月微微一笑,很好,极好的一个对手。

他终于来了。

药师昊玉正行在路上。路上突然跃出两个黑衣蒙面人拦住去路。提剑直指向他,玉蝴蝶正欲还击,却见一白色身影悄然晾过,黑衣人应声倒地。不过几秒钟的事,一切来得悄无声息。

一个纤秀的背影落在了玉蝴蝶面前。

姑娘何以助我?

见他们那鬼鬼祟祟的样子,便知不是好人。女子的声音沁亮无比。

四月转过身来,竟是倾国倾城之貌。含笑之间,双眸艳若星辰,滟光流转。一袭白衣纤尘不染。

昊玉怔住了。世间竟有这般绝色的女子?自是未曾谋面,却又是这般面熟的。呵呵。莫非是前生相识过?

四月的神情有了瞬间的恍惚。缴单的主子没提过的,玉蝴蝶竟是个如此英俊的年轻男子,香草飘渺流离的气息如游丝弥漫。四月竟想起了爹。年轻俊奕的爹。曾是药师的爹。总是施人钱财总是一贫如洗的爹。飘渺流离的香草气息。熟悉。遥远。陌生。永不瞑目的眼睛。一滩滩的鲜血。剑锋上滴答的粉红色液体。寂如死坟的房子。

这。是唯一的一次没有杀人竟也开始心痛。痛。痛。天昏地暗。

醒过来,竟是被草药的清凉气息包裹着。睁开眼睛,满目尽是码得整齐的檀木方箱子,贴着白色的小指条,一味味药的名字。

四月认了这是爹的药房了。爹,总是微笑着的爹就要推开那枝桠的木门,就要牵了四月的小手上街去了。

门,真的开了,进来的是药师昊玉,手时端着药。青花的瓷碗。腾腾的热气。修长白皙的手。

醒了?

他扶起四月,勺羹里的药是要吹冷了才送到唇边的。极苦的味道,抿入嘴里意是甜沁沁的。整整十年了,每次的心痛。空荡荡的屋子里满地的翻滚,如雨的汗珠。谁管,谁顾过?仿佛,仿佛恍若隔世了。报仇。杀人。血恨。这些贯穿在四月生命里的东西,在这一刻,苍白如纸,支离破碎。一种她从未企及过的温暖,宛如一道微光射进了凝血的黑夜深处。

四月毕竟是个杀手。冰雪聪明,容颜绝世的女杀手。玉蝴蝶。他是敌人。对待敌人的仁慈就是对待自己的残忍。于是感恩的眼神背后,滴血的剑刃上凛烈的寒气又开始升腾。于是,昊记药铺多了个美丽的女子。柳如烟。流浪的孤女。四处游荡。无家可归。偶遇善良好心的药师昊玉。于是留下。

昊玉日日的煎药服药。这心痛竟是渐渐的好了起来。欲发的容光焕发了。举手投足间,宛若天仙。四月看得出的,他对自己早已不只是怜悯和同情了。只是,现在下手的时机还未到。玉蝴蝶的身手不会在自己之下。杀人是没有选择的。接单的人死。要不,自己死。四月还从未失过手。这次,自然不会。

一切。如四月想象的发展。

一切。来得理所当然。

吉日良辰,月圆之夜。

昊记药铺灯火通明。大红的绸缎,喧天的锣鼓,来来往往的人群。热闹非凡。

今夜,柳如烟就要嫁给昊玉了。

夜深了,一切都静了下来。月光如水弥漫。夜的青丝遮天盖地,牵进窗口,纠缠不清。

一袭朱红蔓延至脚踝,象至妍的鲜血吞噬着整个灵魂。长发如瀑垂泻肩上,一年的时间,竟长了许多,发虽长了,只是依旧长不过寂寞。这几日是药铺最热闹的光景了,而四月竟只觉日日紧似一日的寂寞,铺天盖地,令人窒息。四月呆坐床前,看着镜中那个绝美脱俗的女子,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四月从袖口掏出一柄锋利的匕首,映出一片恍惚如梦的红色影子。

没有柳如烟,从来就没过,只有四月。只有四月。

他终于进来了。两个少年搀扶着,嬉闹一阵后离去。四月掩了上门和窗棂。回过头来,酒醉的玉蝴蝶,竟兀自和衣睡在床上了。四月走了近去,沉睡的玉蝴蝶双目瞌闭,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全然不明白的锐利明亮。

四月的指尖抚上了袖间的利刃。四月。杀了他。杀了玉蝴蝶。有着爹一样的飘渺流离香草般气息的药师。用勺羹给自己喂药的是昊玉。深情凝视四月的玉蝴蝶。剑刃寒光凛冽,他的血汩汩流淌。如四月樱树,粉红花瓣,繁茂绽放。以为痊愈了的心痛竞又兀然复发。是这样深重的疼痛。绝望。绝望。不。不。那我宁愿死的是柳如烟。手微微颤抖,匕首叮当落地。沉积十年伤痕累累的血枷,在这叮当声中又复重重结起,不见天日。

月落了,日才升起。年年岁岁,永不相见。昊玉娶的是柳如烟,温柔、美丽、可人的小女子。不是四月,残忍、冷酷、害人无数的女杀手。不是。那么,让四月走开。永不相见。

永不相见。

四月俯身下去,轻轻的吻过他沉睡的脸庞。抬头。三千青丝掠过深爱过的颜容,泪流满面。起身,转身离去。再不回眸。

四月像个鬼魅般在漆黑的夜里游荡。

四月。四——月。四————月。有人在叫四月。四月驻足。是昊玉,是他。

可是。

四月恍惚循声而去,竟是又回到了药铺门前。四月如梦初醒。凄凉酸楚涌上心头。正欲再度离去,又忍不住往窗口瞥了一眼。眼前的一幕让四月瞬间大失所色。

一黑衣蒙面人正手持匕首向帐帏内酣睡的昊玉刺去。

四月毫不犹豫的扑了过去。

匕首深深的扎进了四月的胸口。

几乎与此同时,玉蝴蝶的剑也刺中了黑衣人。黑衣人扑倒在地。鲜血自四月的胸口汩汩流出。

只是一瞬间,一切来得这样悄无声息。

玉蝴蝶纵身托住四月的身子,急欲给四月止血。

不。四月努力的抓住他的大手。经脉俱断,无药可救了。四月明白。

玉蝴蝶握紧了四月冰凉的双手,悲痛欲绝。

四月虚弱的笑了。

也许。也许注定命该为你而绝。

玉蝴蝶俯身下去,含泪的大眼凑近四月渐渐苍白的脸。

四月。四月。我的四月。

四月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诧异,还有惊喜。原来。

四月已经气若游丝了。

如此,四月心——心已足矣。

两行泪水自四月眼中悄然滑落,四月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窗外有风在低沉的呜咽。

一夜之间,繁花落尽,如雨纷飞。

日子,如风般在指间滑过,空空如也。空空如也。

4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1:11:29

向敏

(一)

那是一张清瘦如烟的面容。黄皱的老皮上长满了老年斑,前额以上正中早已落光了发,两边刚染黑的鬓发却又露出白花花的发脚子来。我平静地注视着眼前这个人,他也曾有过年轻力壮,有过年少无知,甚至也曾经有过情窦初开,但是如今,这一切对他来说早已是恍若隔世了。他的手指发黄而且颤抖,他的声音苍老而无力,他的生活早已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当我站在他面前,站在阴暗的小厅里时,他颤巍巍地放下手里的深绿色麻将,伸出那只干枯的手,笑了:“来,坐在这里”。我愣了一下,没有动,然后猛地冲出门去了。

低矮的土砖房一排一排横在青白色的天的下面,像一群年代久远的碑石,刻满了岁月的蚀痕。痴痴的绿苔紧贴着?了皮的土墙,一点一点在湿气里生长蔓延,一不小心却把时兴的影子呈现出来。我定定地望着这些房舍,心里的那一股失望伴着冰冷的泪狠狠的摔在地上。

(二)

他是湘西的苗人,从一出生就背负着这个孤独的身份。他有老实的爹,温柔的娘,还有一座被称为家的吊脚楼。在他的生活里,所有的幸福与和谐便是在那水边的小镇。

说是小镇,其实是言过其实。那只是沅水旁边,一个类似村落的地方。在那个地方,人们对清贫劳累的生活毫无怨言,整天除了忙于生计,依旧不忘满脸带笑。细细品味着家乡的山山水水。生活是他们唯一的主题。种地的,撑船的,集市上做买卖的辛苦人儿一辈子循环反复地做着同一件事情:赚钱、攒钱、娶妻、生子,然后再次为了后代而忙碌。他的家人也是如此。终于,在他十五岁那年,父母替他订下一门亲事。

苗家的女子大多秀丽纯朴,他的那位大抵也是如此。许多年以后,他都清楚地记得当他走进那户人家的房门时的情景:那个清瘦的女子背对他站着,一身崭新的棉袄,长长的手指上还沾着早晨烧火时的余灰。他看不清女子的脸,只隐约估算出她的年纪。过了年,该是二十了。他想。女子听到有人进来,并不回来,只轻声说:“你先坐”。然后便飞似的跑进里屋去了。在那女子匆忙逃开的瞬间,他突然闻到一丝水气,就像门外那条流淌不息的沅水上终年笼罩着的水气,他在这丝水气中闭上了眼,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再次见到那个女子,是在饭桌上。轻轻挽起的乌发,悄悄滑下了几绺,圆润的脸上泛着健康的光彩,而那双上挑的细长眼睛含着水,照得人心里都亮堂了。他装做不经意地打量那个年轻女子——将成为他妻子的秀丽女子,却发觉那女子的脸不知何时蒙上一层绯红的雾气。

(三)

从小厅里跑出来以后,我居然有点抑制不住痛心的感觉。我甚至为了这心痛落泪了。眼前某一间小厅里,坐着一位和我血源相通的老人,也是我深深敬仰和爱戴的亲人。在我曾经的美好想象中,他应该坐在沅水边握着竹竿垂钓,远离尘世的喧嚣和无聊,然而他却在烟雾重重的牌局上沉醉麻痹,我觉得我几乎看不清他的面容了。在那一上瞬间,我所熟悉的一切缥缈成烟,我变得无足轻重,然后开始哭泣。

(四)

年轻是一种冲动的英雄气。他眺望着那个他生长的村落,很有些骄傲扶正了软塌塌的帽沿。那山,那水,在他眼中逐渐远了。他想起家中善良的双亲一定站在发黄陈旧的吊脚楼上遥望着他的方向,他又想起那个订了亲的女子——她是否在生火的时候惦记着他的去向?然而,即使如此,他还是不愿意回头。他以为自己是军人了,或许还会是个少校副官什么的,他要保家卫国,他要穿着崭新的军服在战场上飞奔。谁敢瞧不起苗人,我们苗人一样能保护自己的家乡。他下意识地舒展开嘴角,在严冬腊月的天气里笑出了一阵暖意。

他没有预料到这样的结果:他满怀报国的赤心成了一名军人,原以为自己从事的是正义的职责了,不料,却发现所谓的敌人并不是什么黄毛绿眼的蛮子,而是和自己一样的人,怎么自家兄弟也打起来了?他在迷惑中,懂得了“共产主义”这个新字眼,又眼睁睁地见到兄弟们自相残杀,他渐渐明白了——原来自己竟做了阻挠革命的人,在一片喝彩声中,他托着枪逼上头的官起义了。然后,拿着不多的饷银,身心疲惫地回到了阔别五年的家乡。

吊脚楼上的天气反复无常,带着一身旧伤,连同几块银洋,在无边的细雨中,他再次踏上了那块熟悉的土地。那一天,天气格外的凉,他看过床上的爹,把银洋递给了两眼发红的娘,一声不响地下了吊脚楼。立在灰白的沅水边,他垂头想着自己若干年前的雄心壮志,想着那远嫁了的未婚妻子,还有面色枯黄的爹,猛然抓起一块棱角分明的碎石朝水中抛去,那黑的石子落在河心,沉沉的,消失了。

(五)

我是听说过爷爷的事情的。每一次喝过酒,他便异常抖擞起来。那鲜亮的神色,仿佛连老年斑也不见了。他闭着眼,似乎再次回到那个遥远的村落,回到那美丽的吊脚楼,回到那个与秀初识的早晨。他滔滔不绝地用家乡话诉说着那些陈年旧事,时而激愤,进而黯淡。我想我是爱着这样的爷爷的,爱着我平凡而又不平凡的苍老的亲人的。

(六)

他从军队里归来,正听说她半年前的远嫁,他心里升起一阵雾气,紧紧咬着唇,一言不发。他默默地服侍着病中的爹和操劳的娘,用自己结实的臂膀承担起了这个家。他的话却越来越少,偶尔在担水的路上,遇见同宗的兄弟也只是略一点头,旁人发现他眼中渐渐流露出冰冷的麻木来。于是,有个远房的嫂子开始替他张罗一门婚事,想用家庭的温暖融化他的冷。依旧是相亲——吃饭,他一直没有抬头看那个陌生的女子。在饭桌上,他突然记起那双上挑的细长眼睛,那个叫秀的女子,仿佛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后来,他娶了妻,安静而娴慧的女子。再后来,双亲病殁,妻子替他添了一女二男。女儿呱呱坠地时,他总是想看见一双细长上挑的水眸,然而他却大大地失望了。他越来越沉默寡言了。

同村的壮年去了远方的矿山,过年回家时的一身新衣,还有那一手一篓的洋货叫他妻子动了心。他什么也没说,带了几个小钱便奔来了矿山。矿工的日子其实远不如居家度日好过,他的脸上积了厚厚的灰土,额角也暴起了青筋,日复一日,他蜷缩在漆黑的矿井里,几乎忘掉了头顶上的那轮太阳。

他是愿意相信命运的。当他路过矿前那一排瓦房时,他并没有想过那里头可会有什么心里挂念的人的,可是有一次,他走过那里,看见一个背对着的妇人,沉重的发髻,深蓝的布衣,那指间还沾着浅浅的灶灰。他的记忆开始苏醒,那个女子回过头 ,细长的眼睛里含着水。在七月的日光下,他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水气。

那一年,他回家了。如了妻子的愿望,带着新衣和洋货。他头一次对好脾气的妻子发了火,然后抛妻弃子地离了婚。他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他也知道这样做是要遭人咒骂的。可是,他咬咬牙不去想妻子脸上的泪,甚至不去想年幼的儿女们。他是决定做一个狠心的人。就像当年他狠心丢下双亲和那个叫秀的女子时一样。他心里清楚自己是想着过去的人,他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也不愿去想。

再次来到矿山,他没有见到秀。去打听才知道:秀突然疯了似的要和丈夫离婚,丈夫本来就是心软的人,经不起这一折腾,只好由她去了。秀现在搬到镇上去了,在一家小铺里帮工。听完这些,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心里顿时亮堂起来。那近在身边的矿山在他眼中突然化成了遥远村落的群山,一点一点在他心里清澈起来。

(七)

爷爷是爱着奶奶的。我常盯着墙上奶奶的相片出神,她不过是个瘦小的女子。细长眼,瓜子脸,一头齐耳的发。并没有什么动人的地方。可就是这样一个女子,让爷爷心甘情愿地居住在这个小山沟里,几十年如一日,甚至在她死后的三十几年里,始终独自生活。不知为什么我有点理解他了,或许他是真的老了,累了,没有力气去追逐自己的生活了吧。所以,他才选择在牌局上消磨时日,然而——

(八)

在他三十岁那年,他和秀结了婚。秀已经三十五岁了,却依旧像初嫁女子一样,羞红了脸。连他也觉得好笑。那个总以背面对他的女子终于成了他的妻子,他不禁有点自学幸福起来。即使是最甜的米酒,也抵不过他心里的甜。

他和秀有了四个孩子,三男一女。都是有着细长眼的孩子,除了像他的老大。平凡而朴实的日子自然有平实的妙处。闲暇的时候,他总爱抽着卷烟注视着秀的背景,仿佛这么多年的风雨也未曾改变过她的那清丽的背景。

十七年后,他的第一个孩子走出了矿山,去临近的城里做工。临走那天,他目送着孩子稚气未脱的面孔远去,突然回想起若干年前那个年轻无畏的自己,忍不住潸然泪下。那浓浓的水气蔓延着模糊了远山的落日。

(九)

秀死的时候,已经年过五十。没有人能找到她留下的细软,直到他们的大儿子回来,那个酷似他的孩子,在土砖的老屋里转了一圈,便从一个破败的角落里捧出了一个褪了漆的木匣子。打开看,所有的首饰都在。

他突然明白了一件他先前不曾想过的事情,秀是偏爱着大儿子的,而不是像他所以为的待几个孩子都一样——在这几个和她血脉相通的年轻人里,只有大儿子能不费心思地知道她的想法,而那个大儿子正是最像他的一个。

(十)

外面开始下雨了。细长而白亮的水漣从乌黑的房檐上垂下来,一直拖到地面。地上黄黄的泥水溅在灰色的水泥台阶上 ,仿佛凭空生出无数朵鲜嫩的野菊花。天是灰白色的,明亮却不刺眼,有一种平稳而悠远的美。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时水的味道,清新而朴素。我不禁联想到爷爷初次见到奶奶的情景:沅水上的淡淡水气在清晨的炊烟里无声润湿着一个冗长而平淡的故事。在这个故事时,没有我,可是我却是他们的延续——我甚至能够闭上眼睛回忆起来那些零碎的场景,我相信那是一种比血缘更深的情感,因为在我的血液里流着秀那个大儿子的血,而在那大儿子的身体里流淌着的正是那个故事的血液。

爷爷依旧坐在小厅里。嘴上叼着一根燃了大半的卷烟。眼睛里看不出一丝生动,麻木像一尊塑像。我承认我是很害怕看见这样的爷爷的。所以在不久之前,我才会逃离小厅,站在天空下哭泣。然而,我知道我是深爱着爷爷的,因为在我的身体里依然有着秀的遗传,父亲说我的眼睛像极了奶奶。我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我的的确确是爷爷最疼爱的孙女。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想从爷爷口里听到这个答案。于是,我轻轻地走到那个沉湎于牌局的老人身边。

(十一)

这是初秋的午后。他坐在铺着绿绒布的台桌前,盯着面前那一排堆砌整齐的绿色城墙,若有所思。他嘴里衔着的烟卷已近尽头了,一闪一闪的红色火光在浓重的烟雾里渐渐暗淡,满屋子全是呛人的烟味。这盘恐怕要糊了。他一边想一边露出一丝笑,然而,正当他要打出最后一张牌的时候,他的手在半空中停住了,只是那么一瞬,他仿佛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向自己靠近,在层层烟雾里,靠近,模糊。他的心思一下子全然不在这牌局之上了。恍惚中,他穿越千山万水,穿越无数个平实的日子,飞向了那个心之所系的地方——在那个沅水旁的小村落里,太阳才刚刚升起,几户人家的炊烟细细长长地立在空中,时间再次倒回到那个与秀初识的早晨,那个羞涩的苗家女子,手指上沾着淡淡的灶灰,匆匆逃开他的视线,他却分明闻到一丝水气,沅水的朴实与清新。贯穿他大半生的细细痕迹在水气里逐渐清晰起来,他下意识地挺直了背。除了那个他最疼爱的孙女,没有人发现他这个细微的变化,也没有人发现他突然间抖擞起来,就像当年那个举枪起义的年轻军人一样目光炯炯。

5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1:13:15
佛裂空闻禅香

风儿裂帛

素素《巴黎情人纽约沙发》上的一句话:青春是乡愁,生活在别处,而真正的理想国,永远在彼岸。 我的背包里随时都有厚厚两本地图册。一本是关于旅游,一本是关于纯粹的地理。喜欢这样长久的看地图册,从呼兰河边开满花朵的山坡一直到滕加的风沙,都让我觉得心里一片空彻。我给自己取的梵语的名字叫:驳。《易经》里的专属字。黑驳和白驳便可语尽世间种种纲常磨难。 简祯是个文字中散发禅意的女子。面容淡淡的一个人。她说:“生命是一条险滩,临岸徐行虽可以见影,但不如风里来浪里去,感觉活鱼的拍动。” 微笑着看着杯中的花茶一片片撑开,透明的花瓣里水破开的声音很轻微。 爱的便是她在《四月裂帛》中的结尾的话:四月的天空如果不肯裂帛,五月的袂衣如何起头?   记得和朋友在寺院过的一个晚上。夏天因炎热久久不能入睡。便一个人悄悄地从后院的禅房跑到主厅的佛殿,傻傻的蹑足进去,本就是皮囊一张,吃的是人间烟火,这样闯入的感觉尽让我觉得像林冲闯白虎堂。一瞬间就可以夺我生死。 没有灯。安静的坐在蒲团上,看着那些黑暗中的佛像。空气中还有白天阳光凛冽的味道。晚上只是摘去了表面。所以悠然的觉得便得清幽。笑着想是否佛也有私心,藏了一天浸泡软的阳光,等俗人睡去再独享。 想起念佛经的时候记住的话:佛曰吃饭时吃饭,睡觉时睡觉,不必百般需索。朋友笑着说:“你便尽然这样一个乐天派。得了真传了。”   在想那些蒲团上究竟落了多少人的膝盖,多少俗人的愿望。烟火都熏破了菩萨的袈衣了。穿过厅堂的风有些寂然的感觉。或许我缺的是杯好茶或者是串破漆的念珠。维不知什么时候也在我身边坐下。拍了一下我的肩,我有些惊吓。然后两个人就这样安静的说话。男孩子低沉的嗓音在殿里有回声。   聊的是音乐。我呼哧笑出来,不知道佛是否恼怒,我们念的是长串的英文名字。在不合适宜的地方讲音乐。也许音乐是海藻般的植物。飘荡着温柔的触角,在一片我不知道的海域这样自生自灭。不需要我过于牵挂。就像那些说着爱说我喜欢你,问着你喜欢我吗的男人女人总让我哑然失笑。走一场红尘劫难,何必太过认真,这样将幸福交在某人手上。或许远离鸟群的时候便是我们梵音散尽的时候,远没有那几朵在木鱼中浸染盛开的玉兰来得自由和灵气。   维是个十指干净的男人,喜欢钢琴和提琴。想起我搬家的时候居然看见父亲年轻时用过的小提琴。原来每个人都有一个伤痕在心理,有些伤痕明媚清凉,有些就像青苔。佛曰:不可说不可说。其实我想不可说彻底后便是另一种形态的尽说了。很像外国人安慰自己的话:no news is good news.   维说他爱的费尔曼,那个跳弓,顿弓相当漂亮的男人,有三把琴:David Tecchler,montagnama还有DE Dunck.维说他愿意下辈子做费尔曼的琴,让他用左手拿着使着他的绝技将大提琴像小提琴一样拉完整个门得尔松的小提琴协奏曲。维曾经挤在保利剧院看文格洛夫的演奏,27岁的天才和一个喜欢音乐的男孩子。素素说过:喜欢文字的人一辈子都很天真。我看不见维在黑夜中的眼睛,却能听到我们的心跳一起落下,这样的频率让人觉得快乐。喜欢音乐的人也会一辈子很天真。就像维。   我最喜欢的是马友友的那张《巴赫花园》。艳丽的盛开的花朵。纯真的小女孩子,马友友在那个角落平静的激情的拉。在琴弦上流动的是我1982年到2002年阳光灿烂的成长一样,我和我的琴一起睡,我和我的琴一起哭。虽然简祯说:成长是场疼痛的表演。说不出来的痛。   快乐的人必须经历更多的苦难或者情欲,我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喜欢解释事情,不喜欢听解释,就像后山的落叶一样,思念起来便是一山厚重,不适合学乐器。听听便罢了。 肖邦的《夜曲》的NO.8双音重叠,从三度到六度,绮丽柔媚。春水阑珊。而他后面做的NO.18却显得淳朴,与世界没有争夺。很像陶渊明: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我已经从8号听到了18号的曲子。心情有些境迁物移一般。 说话几乎是被我抢完了,因为看着佛我狠狠地想着那些谭盾做的音乐。7张CD.最喜欢的是《九歌》那张。从音乐到封套的设计都是完美得无懈可击。谭盾的音乐很单纯,就像玷祖善说的:在谭盾的音乐里我听不见暴风雨的声音,听不见摇篮曲,他就是将那些水的声音穿起来,太过纯粹,我不觉得那是正确的,那是很单调的。而在《Common Ground》的节目的录制中谭盾和玷祖善相逢,谭笑着说:因为不在一个水平面上是完全不可能去沟通的,所以呢,我尊重他的想法。然后离开节目。   那些身上有着些锐气的男人。给彼此空间。何必为了那些不和自己的同类的人去让自己改变,与其那样我宁愿一个人走。后来我在给ABO电话里说那句话的时候,ABO说还要笑着走。我大笑,真的是了解自己的朋友。   和一些人费自己的唇舌,很多时候选择沉默的离开,那些留下来的人还在笑着,其实不去争辩不是因为没有胜利的把握,而是知道我一句话或许就是可以夺你生死。该笑的是谁。   想起自己最喜欢的爱情的模式是:相濡以沫,相忘于江湖。   某天我们决尘而去,谁家的桃花,谁家的烟火葬着哪家的佛塔关我何事呢。   谭盾的音乐。光名字就让我痴迷。《双阕》,《天影》,《道极》《悲歌六月雪》,《金瓶梅》,《南乡子》,《金木水火土》很多很多。1982年开始创作到2000年的《水祭》。   喜欢的还是谭盾的《茶》。为水,纸,陶器做的音乐。我觉得那是个认真做音乐的男人,每张曲子后面都那么认真的写着为什么乐器而做,像是去会一些老朋友,一盏灯,一壶酒还有散了一地的月光谢那些挂花树下弹着箜篌女子,煮酒拿棋,将楚河汉界那32尾鱼刻在石盘的格子上一样。而我就是那个经年的岁月散尽后悄染的访者。《寻隐者不遇》,谭盾就是那个隐者。我是个访客。阡陌之中的布衣。   第一幕:冰与火。基本上全是用水的声音,表现的是再生和重生。   第二幕:叫做纸。用纸隐喻风声。   第三幕:用陶器和石头,暗示命运。   《永恒的水》是写给武满彻的,最后的是一个女子在大厅中间用水冲刷下来撞击在金属的乐器上发出的声音。谭盾偏爱中国的传统乐器,就像我终爱的埙,古筝,编钟一样。   正说你该写乐评给谭盾。我笑。   在榕树下写的音乐的评论,有些女孩子连迪吧都没有进过就神经质的写摇滚,看了几句英文歌词就开始写恩雅。给《ROCK》写张楚的乐评的时候我花了很长的时候看他的采访和听他的音乐。一个且听风吟的男孩子。他说:“我不想挣扎什么,不是为了一个里面的东西去挣扎,或者是我伤害了别人,还要去道歉什么的,让自己没有办法选择,我就暂时的不考虑那些东西,只考虑我自己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也是这样的人,听着庞大的河的落差的水流的声音,闻见香樟的气息写我的文字。就像《阿甘正传》里的爱情一样随意:没有理想,也没有想象。   生活也是这样。水印样流动的烟火,还有那些寂寞成群的风。   天空发白。适合散场。我们得在天亮前跑出去,闯入者没有拦杀。维笑。   我笑着问维:佛裂会怎样。维说昨天听那个主持说过的。会断了因果。   我心底像条安稳的河流,维,不是那样的,佛裂的时候我们会闻见满院的禅香。佛已淡然居心,何必还得寻个地方清休,就像昨夜畅谈也是缘分,修这生的孽,来生的果了。下辈子还是会见的,因为这生没有说完。   维和我一起笑。维说下次带壶好的龙井。我说再和你杀一盘棋。虽然知道会输。   闻见禅香满襟,玉兰摇曳。

6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1:14:09

杨娜

我靠在街心花园旁边的栏杆上,抬头看天。其实我并不知道这种十字路口中间的大圆盘,原来是叫街心花园的。我的旁边是一些年轻的或不年轻的女人,她们穿着吊带裙子和五分裤,在热烈地讨论什么。看到她们我想起了三毛的文字:三个女人就等于八只鸭子。这里有一群女人,不晓得可以换算成多少只鸭子。草地上有一些小孩子快乐地跑来跑去,他们尖叫着拿着夜光圈晃呀晃。路灯下面几个小混混在抽烟,我戴着750°的眼镜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们脸上的表情,颓废和糜烂的表情,就像黑暗里的苔藓。然后我往回走,经过一中校门口看到里面的旧教学楼灯火辉煌。那天是7月7日,高考第一天。

我靠在街心花园旁边的栏杆上,抬头看天。天空是奇异的蓝。安妮说,那种蓝好像是得了伤寒的病人的脸。我说,我觉得它像绒布,一块掩盖了所有痛苦的绒布,没有真相。

一直不知道伤寒是怎么一回事,后来读医科大学的表姐告诉我,那是一种肠道传染病,因为会影响到脸部的神经,所以病人的表情是僵硬的,不能笑,看起来会很冷漠。

同时想起两个人,朴树,还有疯子。我在听朴树的MTV《那些花儿》的时候,朴树一直是用那种冷漠的颓废的忧郁的表情在唱啊唱,他觉得音乐亲热而人群冷漠动物善良人类危险,他用长发遮住眼睛是为了“不把这世界看得太清楚”。朴树的那些歌词,就像混浊的眼泪,等尘埃落定,析出的是透明。

疯子是我的朋友,他以“疯子”自居,他告诉我在高三起码有一半以上的人知道他的大名,照他自己的看法是“我个性太强了”。这样的人,他在生活中也许难以得到世俗的认同,所以会有着对外界强烈的抗拒。这一点很像我。他说他想用自己的上半生赚足够的钱,下半生就随风漂泊做个流浪歌手。我也想赚足够的钱,等有了钱后我要去买一个宽大的牛仔包,然后万水千山走遍,但是人都是会变的,未来会怎样又有谁知道呢? 那时候疯子读高三,他在作文里写:“考上大学不一定会有钱,但没考上大学就很可能没钱”。老师骂道:“乱弹琴,你考大学就为了有钱?”疯子说大概是吧,我吃饱就行了。我没有疯子那样张扬的个性,而且也认为到高三还玩世不恭的话那是很愚蠢的。所以暑假一补课我马上明确自己的目标,通常会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抱着很厚的一叠书,政治或历史,我希望一年后我能去北方,小兴安岭的雪会没过人的膝盖,北方多好啊,会下很大的雪。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北方的分数线会普遍比南方高,所以我要加倍努力。

刘欢可以很豪放地唱:“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哈哈,从头再来?那是!他一句“只不过”起码抵得我一年……这是疯子的信,看到它我很难受,真的很难受。我不知道高三读理科会是一种什么状态,我从这样的文字里看到了一个高三孩子的绝望,残忍的绝望。可是时光不能倒流啊。我在想中世纪的佛罗伦萨,那个美帝奇家族的少年但丁,那是一个极易受伤的少年。他说:“是你吗,我的贝雅特里齐?”贝雅特里齐,她是但丁的精神恋人,我不知道精神恋人,会是作为一种物质而存在呢,还是作为一种意识而存在,或者说根本不存在。但是我希望疯子会快乐,照他的说法是,先“全面平庸”地考上大学,再肆意地发牢骚上网唱歌打球……

暑假补课教室里有很多的人,我挑了后面的座位。在人群里会喜欢阴暗的角落,不说话,观察别人的表情,这是不厌倦的游戏,同桌是以前228班的男生,一个学习非常勤奋刻苦的人。某天做地理试卷,可能错了几道题,他说:“我现在心里很慌”不解。他又说:“还有354天高考,想起来就心慌……”。

这是一个在下课可以把政治书当故事书一样看得津津有味的人,我想他以后也许会去当律师,有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每天夹着公文包,沿着墙匆匆地走。那么疯子呢,我向他借高三的政治书,他极其干脆而又痛快的说:“烧了!”那口气听起来就像杀了仇人一样的爽,那是7月9日的晚上,高考正好那天考完。

高考,高考。我告诉自己:考得上的是英雄,考不上的是狗熊。我是要做个英雄,要吃好大的一片天空,朴树这样唱。于是我每天坚持12点钟睡,那时候会出奇的静,我只能听到闹钟没有任何感情地走动还有笔写在纸上的同样没有感情的声音。写字是什么状态?它属于黑暗的只有一个人的房间,属于发不出声音的怀念和永远无法结束的孤独。很累。常常会感到自己像一条已到暮年的狗,要趴着喘气才不至于窒息。所以我活得“艰难而感动,幸福并且疼痛。”

一直坚持听摇滚。80年代的摇滚,只有崔健一个人可以听,现在的摇滚,那些乐队的歌手会像一只只兴奋的狗一样在台上跳啊跳,但是我喜欢这些狗,零点、轮回、新裤子、陈底里、玩笑、苍蝇、暗室……还有花儿,他们歇斯底里地狂叫,他们玩着架子鼓、电吉他、BASS,让那些嚣叫的乐器在空气中振动的时候,敲击着人们心脏脆弱的薄膜。他们不像上一代人,生活中有太多浓重的命运阴影。他们不再游行街头高喊口号,他们把自己埋藏在都市的角落,结出蛹来让自己永远长不大。

某天放学回家,碰见隔壁一个1岁的小毛毛的妈妈,她问我,认识×××吗?我说认识啊,我们在一个班,她又说,×××学习好发愤的呐,我说是啊是啊,她成绩很好。她又说:“×××每天晚上学习到很晚,累了就伏在写字台上睡一下,醒来后继续学习,有时候到了一二点钟还在学习……”我不动声色的听着,我在想我们文科班要是有1/3的人那样认真的学习就好了,那么文科生也就有得救了。可惜!从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王菲的《笑忘书》,现在好像深刻体会到了那是一种什么状态。高三才开始两三个月而已,但是它真的一眨眼就会过去的。我不想像疯子一样,要等着绝望像爬墙草一样疯狂地滋长。

已经死去的顾城,在上个世纪写“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着光明。”

这个世纪,年轻的海子说,“我要把希望烧成灰/撒在我的眼睛里腐烂”。

安妮宝贝的文字,简洁,空灵,直指人心。

很喜欢《幸福的旁边》:“现实有现实的空间/梦想并不容易实现/醒来时才突然发现/自己一直都在幸福的旁边”。(花儿乐队)

7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1:16:57
卷首语

我的心中每天开出一朵花

我站上大树,

学习像鸟一样飞翔。

当然知道有些事情不可能成真,

但,我还是想试试!

风来了,我努力挥动着双手,

临风飞舞 ,

感到无比无比的幸福......

8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1:18:58
风雨彩虹,铿锵玫瑰

马红英(全省第九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终于拥有了这一刻,这一分,这一秒,可以如此畅快淋漓地吐露胸中真言,自由自在,洒洒脱脱。淤积了三十多日的复杂情感和心路历程,也将随笔尖喷薄而出,实为人生至诚至美的幸福。

愿与所有热爱生活、珍惜真爱,权于梦想并敢于为之自强不息奋斗的朋友一起,重燃路途中每一个小小的火地,让熠熠光辉照亮每一个跋涉者的希望!

——题记

在11月1日这天来临之前,世界都是紧张的。我们三人(康娟、熊欢)的培训一直没停,心里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沉了。早已四处搜集各种资料书籍,满满堆了一桌子,把自己关闭起来,一张口非要口干舌燥才肯罢休。我们只能加紧准备,疯狂冲刺,不遗余力地调动所有潜能全心全意地投入。

毫不夸张地说,这段日子是过得最苦的。这苦,是来自精神上的压抑和无形的重负。心在半空悬挂着,左右摇摆。随时准备着与思想激烈交锋,为的是锻炼出“货真价实”和挑战自我的信心。多少个不眠的夜晚,夜很静,属于自己的角落里,思想匆匆的脚步从未停止。

比赛似乎更像一场游击战,短促而有力。康娟打头阵,我第二个冲锋,熊欢紧张跟其后。5分钟,三个5分钟,放在历史长河里,许连“弹指一挥间”都不恰当,可这实实在在是场硬战。然而,我们有制胜的武器:自信大方、沉稳有气势、十足漂亮的口语,敢说敢讲的勇气和魄力!We are successful ! 三人紧紧相拥,年轻的心因喜悦而疯狂……

比赛离我们远去,有些东西永久地在心里沉淀下来。一个人,只要拥有百折不挠的勇气,才敢于为梦想自强不息的拼博奋斗。但凭空的勇气经不起风吹雨打,靠才气支撑的勇气才能所向披靡。才气从哪儿来?从一分一秒来,从一点一滴来,从一个个实实在在的脚印而来。

如此想来,便觉这苦,苦得好,苦得值。苦中冥想,苦中思变,苦中磨砺,苦中成长。

我的知心朋友曾送我四句话,我想以此作为全篇的尾声:

“聪明在于勤奋,知识在于积累,成功在于脚踏实地,人生在于真诚与坦荡”。与你共勉!

9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1:20:28
生命所能承受之重

杨钧

2003年第七届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是我永远难忘的记忆,也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我把它珍藏在记忆深处,作为自己奋进的源泉和指示的灯塔。

10月28日上午,我们在两位教练的带领下启程前往中南林学院。为期两天的赛前练习,与其说是各队的风采展示,不如说是一种心理的较量。选手们都有着充满青春活力的身姿,都是有备而来,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都在心里无数次的默默告诫自己 我从没如此真切地体会到“竞争”这两个字。这种体会是残酷而欣慰的,因为它勾起了我太多的回忆。

正式的集训是在暑假,一开始,教练就告诉我们,“健美操是一项综合的运动,它要求每个运动员必须拥有田径的耐力,武术的爆发力,舞蹈的柔韧,体操的力度,音乐的节奏感以及很强的表现力等素质。”他坦白的指出了我们的弱点,我们并没有很优越的条件,所以每一项训练都要求我们加倍的努力和付出。无数个白天黑夜,我们总是不约而至。多少回从床上爬起来,边揉着疲倦的双眼边赶往训练场,直到汗流浃背。健身房里,回荡着我们挺起杠铃时的吼声,留下了我们压韧带,关节扭伤,骨折时撕裂与麻痹的泪水,造就了我们的百炼之躯,见证了我们无悔的青春年华。

作为一种形体运动,它的训练是单调而乏味的。曾记得多次来指导训练的王书记这般说到:“说实在的,这么多次来看你们训练,就连我对这几首曲子都厌倦了,更别说你们了!”。何尝不是,每一个节拍,每一个动作经过无数次的重复早已烂熟于心了。可我们“苦中有乐”。虽然带队的王教练在训练时要求非常严格,但休息时却谈笑风生,与我们“越策越开心”,有时免不了一场唇枪舌战。这种松弛、充满温情的气氛是对我们心理最好的调节,直到我们在舞台上尽情挥洒取得成绩之后仍萦绕在身边。特别是在颁奖的那一刻,当知道获得了“团体第一名,最佳编排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诸多奖项时,谁都难以掩饰自己欢欣的泪水。

每每想起这些时,便觉得无限的欣慰。不仅仅是因为付出终于有了回报,而是懂得了怎样去挑战自己,挑战命运,无所畏惧,不言艰辛,才能承担起生命之重。

10楼
蝶儿飞过 发表于:2004/4/18 11:23:11
雪光里的宝玉

小海

记得初次看〈红楼梦〉,翻书很快。一本书就要读完,却没有什么悲悲喜喜。正失望着, 眼前跳出一段话: “。。。。。。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只不言语,似喜似悲。。。。。。飘然登岸而去。。。。。。”

不设防地,我竟被这个凄清的场景给镇住了。动心之余,我感到了痛。生命里有许多痛;它让我们感动,让我们沉思,让我们循着这莫名的心悸走遍记忆每个角落。我什么也不再想了,眼前就出现一个画面——

在天光雪影之间,宝玉光着头就这样站着,满脸落寞;忽然他一转身,走了,不见了。。。。。。

有如一部无声的黑白电影的慢动作,反复在我意识里放映着。它缓缓地、一寸一寸地深入我内心,将我最隐秘、最不掩饰的情感挖出来:好象自己像个忧伤的孩子被弃置在荒茫之中,没有语言,也没有人烟。周身寒风肃杀,而我一人却,立在那里!

后来又有多次拿起书,可总在那里时心会忽地一颤。这是可以感动你一千次、一万次的东西。像我这么一个悲观的人,很容易把一切绝对化;我把那幕里的宝玉唯美成非常干净、却又绝对悲剧的人,他光脚踩在清静的雪地里,不想林妹妹,不想身后的富贫荣辱,心中只有悲哀,就像这旷野。。。。。。

甚至,我还会想到:望向深处/那一双眼睛的孤独。穿过岁月千年,我在宝玉察觉不到我的地方凝视着那露珠——孩子般的眼睛,纯洁却不掩其哀愁。我敢肯定,这就是世界上最干净的诗:直接逼近你心,然后打动你。在世界精选的事物之中,它是最完美的,它淡然地伟大而美丽!

有时候,为了生存,我们需要一些谎言,需要接受污秽世界的影响。会犯一些小小的罪行、会欺骗自己委屈自己。而我,在一阵盲目之后,站在这幅画面前,感受那份寒冷,心里会陷入不安:我看到自己身上有世俗、乡愿的影子,我在宝玉面前无颜以对。惧怕那双清澈眼睛。

走过了一些年,我曾在各种场合见到了“雪光里的宝玉”:在那片金黄的麦田里,鸦群飞舞,红头发的凡高站在画板前,激情冲动,他看不到这个世界带给他的希望,他扣动了手中的扳机;在俄罗斯高大的白桦树旁,叶赛宁灵性流动的眼睛,深情地注视着他曾认真赞美过的原野,他的欢乐,他的清新,他那乡村式的领巾任风翻飞;火车呼啸而来,我们的诗人海子手握〈圣经〉,神情宁静地躺卧在冰冷的铁轨上。。。。。。

有一种说法叫“大音希声”。我知道事物的沉默带给我的震撼,坚信冷静中的思索更能点燃我的心灵。即使在面对着烦杂的喧闹时,我仍明白自己骨子里的宁静。就像宝玉,他的无言,他的美丽。我向往一切寂静到令人发慌的东西,他里面必定有着可叫我心碎的灵魂。

——我喜欢那种破碎而又完整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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