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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笨小孩 发表于:2005/11/24 23:18:46

凡去上海之前问我,如果我去上海第一个光顾的地方是哪。我很坦诚地告诉他我不知道。我对上海不熟,只知道那里邻海,那儿有个东方明珠,还知道那里有条道路两旁全是法国梧桐的街,只是到现在为止,我仍然不知道那条街的名字。我不是一个喜欢繁华的人,繁华让我想到堕落。如果一定要给个答案,我想可能是海吧。上海的海滩是纯天然的吗?会不会到处都是垃圾?在那里是否会有浪漫的情人,通宵不睡,数着天上的星星度过漫漫长夜呢?
凡说其实他不想去上海,他想去广州。因为他喜欢的那个女孩会去上海。逃避?他说就算是吧。然后,有一段好长的时间没有他的消息。

凡,我在网上认得的弟弟。高中毕业后来长沙学厨师。是一个很单纯的男孩。 开学后,他上网告诉我,他和她在同一个城市,言外之意就是他去了上海,去了那个有许多法国梧桐的城市。他说天意弄人。为同一个公司服务,头几天时刻见到。想见又不敢见,见了又悔恨,这算不是算一种痛苦呢。我说,上天的安排,随缘吧。他沉默片刻,又说,他们被分到不同的店子。自己在长江的入海口,可以说是一座岛。而她在那个灯红酒绿的都市里面。见一面也要坐个来小时的车。最主要的是他们两人上的不同的班,黑白班是错开的。所以,见面的机会很少。
他突然说,我会不会在这个落寞的城市里丢失了她?
我不知道。

感情是个不确定的元素。谁也给不了天长地久。更何况,喜欢上一个不可能喜欢自己的人,最终结果还是孤单。她给不了你什么,除了伤痛。我总是要他幸福,因为我们只是一群与幸福擦身而过的孩子。只希望自己能在那瞬间快乐,并把他当成永恒。

秋天似乎已经开始很久,我终日呆在寝室,过着有些“暗无天日”的生活。一天只要出两次宿舍楼。蜇居?有可能。长沙的天气,突然像是冷了好多。忽想起,原来秋天来了。站在四楼的阳台,望着对面山坡上那些杉树,依然是那让人觉得沉闷的黑绿色。农民正忙着收稻子,已经到了收晚稻的时候,妈妈肯定又要起早贪黑地忙着。家里那只黑狗想必现在又大了许多,妹妹肯定还是老把黑狗当出气筒。
傍晚,农田里烧起浓浓的稻秆烟。里面有一种久违的气味。熟悉,让人留念。只是片刻,在暮色逝去的瞬间,田野,农房,白衣服的小女孩,电线杆就在烟雾中朦胧起来。像梦境。

自己一直在孤单,与生俱来的孤单。孤单的人都会喜欢幻想。我也一样。很小的时候,就会常想,我和她会在一条长长的弄堂里面相遇,她满眼桀骜不驯,却是一幅让人心痛的面孔。我会拉起她的手,在长长的弄堂里面来回地跑着,累时会靠着石墙坐下来,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然后再极仔细地看她的耳角的头发,会找出她脖子上的那个小痣。给她讲从老人那里听说来的“弄堂风回十八转”的美丽传说。一切只是幻想,人会长大,心态会变,从开始就是一个人在想,到最后还是一个人在想。虽然那个人从未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似乎人们已经懒得去幻想了,现实才是最重要的。于是我孤单地幻想着,一直孤单着。
爱德华最终还是把阿尔给丢了。那道门还在。永远都在。四年前,在那幢被烧掉的房子,四年后,在人烟绝迹的城市中。很想哭,几个轮回,又回到了寻找的起点。小繁说他哭了,我也想哭。把自己的所有希望都给了这对苦命兄弟,只想让他们给我一个答案,告诉我这个世界还有真爱。我似乎又失败了。

启自杀了。死的前一天,他告诉我,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漫天飞舞雪花,紧紧地抱着她,站在那颗不知有多老的树的底下,听雪片“嗉嗉”落下的声音,亲切地感受两人的呼吸,那白色的气体出现又消失,一下又一下。紧紧的握着他冰冷的手,把它塞进自己的口袋,让自己的体温温暖她。低头看她通红的脸,轻轻地在她嘴唇上吻一下,慢慢地吻下去,是闭上眼睛的,就像传说中一样:闭上眼睛,嘴唇与嘴唇相印。
他走的很安静。走的方式很特别,却是解决多年来困惑他的一个问题。相传,用自己鲜血当镜子,可以看到今生所恋的人是否是命中注定的人。粉色脸盆里全是他的血,多得让我吃惊。手腕上有许多的刀痕,我知道一定会是十三刀。他向来都喜欢这个数字,这个喜欢是遇到她以后才有的。他斜躺着,脸上带着笑容,他看到了,在走之前他找到了唯一的一点证据:原来他没爱错人,没有爱错。
我原以为我会心里绞痛,我会号啕大哭,可是,我只是很平静地用那条他最爱的加菲猫花纹的手巾擦去他眼角的泪痕;把他左手腕上的黑色木质佛珠取下来,再把我右手腕上檀木做的佛珠戴到他左手上,掩住那个永远也不可能愈合的伤口。然后,把他的两手在胸中十字交叉,他祈祷的时候总是这样,这次就让我帮他祈祷吧,希望他下辈子会遇到一个疼爱他的人。周围很安静,很安静。我转过头,在他的拥挤的人群中,我又看到了他,他依旧还是老样子,对我露出甜甜的笑容,高高地挥着手,大声地喊着,记得你要一直开心,知道吗,一直开心。

和启说过很多故事。关于夭折的弟弟的回忆,关于银行密码的来历,关于寝室里面挂着的三串纸鹤的无奈。可从来没有说完过,故事的主人角一直活着,活着很痛,很累,可又不得不让别人开心地活。真想有一天不会有故事可说。说这话时,启会敲我的头,然后会一脸正经地说,故事一定要写,因为我喜欢这些故事。况且也只有死人才会把故事写到最后一页。似乎,这句话冥冥中注定是出自他之口,又注定他会以一个炫美的方式把这个仪式完成。我很荣幸帮他合了那些故事书。只是后悔未能帮他写续,我是一个多么不负责任的朋友,不知道他哪天出生,不知道他那张永远的笑脸背后是些什么,也不知道那个值得他付出生命的人是谁,,,,我从没来都没原谅过自己。

启说他最喜欢那个“弄堂风回十八转”的传说。
故事是个老人告诉我的,很老很老的老人。骨瘦如材,皱纹紧密在他脸上排着队,一日三餐以酒度日子。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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