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蓝的天蓝的海/难为了我和你
什么天地啊/四季啊/昼夜啊/什么海天一色/地狱天堂/暮鼓晨钟/always together forever apart
在一起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两个人彼此相爱。分开的原因也有很多种,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爱情没有了。
也许只有爱情是远远不够的,人慢慢长大,真的会面临太多现实的问题,于是相爱的二个人未必会在一起,比方说我和他。
我们曾经以为二个人会永远在一起,却忘记了这世上本没有什么永远。
我很喜欢的一篇
现在再温习
仍旧有落泪的冲动
仍旧
那么那么的喜欢小渔
为什么喜欢
起初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我,就如同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在第一次牵过手之后终于忍不住问他,到底喜欢我什么,他说:“什么都喜欢啊,连你生气的样子我也喜欢。”
跑回宿舍取来给他的信,还有他常抽的烟,他一边看信,一边看我。我有点不好意思,却又觉得很幸福。
他像是随口承诺,又像是信誓旦旦:“我的理想就是到香港大学教书,然后回来娶你,名利双收,娇妻爱子……”我大叫,他惊觉,二个人像孩子一样的笑。
我说:“我没有你那样远大的理想,你做飞鸟,我做鱼好了,我只要做了安分守己的小女人。”
后来,一个人走在很安静的路上,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无一不是莫大的讽刺,眼泪不听话地掉出来,砸得心跟着一起痛。被爱真是奢侈的幸福,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种奢侈,不是人人都享受得起的。
漂亮的TIMEZONE
每每放假,总是不舍不弃,我们为中国电信做出的贡献可彰可表。煲电话粥,提起好朋友有一块极漂亮的TIMEZONE的表,我话中带话,他冰雪聪明。
下次见面,他当真掏出一块TIMEZONE给我,表带上还印了字,是一个大大的问题:"love me or not?”早已过了相互试探的阶段,我只是笑,他也笑。我心里想,这样的话,你又何须问,我又何必答。我当然知道,他是爱我的。
这块表到现在还戴在我的左手腕上,表带变旧,誓言褪色。某天逛街,鬼使神差地竟走到TIMEZONE的专柜前。低头看五彩缤纷的手表时,后面走过来牵手的一对男生女生,女生嚷着让男生送她,小男生郑重地说:″要机械表,才可以天长地久。″小女生一脸甜蜜,我无语走开。
两条毛巾
大二那年的圣诞,发E-CARD给他,挑了一张二只小猫坐在一起看星星的。小猫的尾巴摇来摇去,一只轻轻拍着另一只的肩膀,亲密无间,温馨无比。在卡的留言上,我忍不住透露说,给他准备的礼物是两条毛巾,有一条和我自己的一模一样,另一条上面有好几条漂亮的小鱼。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送他毛巾,仿佛自己也异常温暖。
他看到以后马上就要礼物,拗不过他,只好提前送他,他的开心,溢于言表———快乐真的是容易之至。
后来,我自己的那条毛巾逐渐地变旧,磨损,而且不再喜欢,被我丢在了一边,只是那二只小猫被我做成了电脑的桌面,它们真的笑得很开心。一直没有用其它图片来代替它们,我不忍心让它们陪我一起不快乐。是谁说过:″谢谢你让我受伤,才有我今日之坚强。″
戒指的痕迹
过家家式的爱情,总是很容易就如胶似漆,不过身处其中的我们却把什么都当了真。右手中指一直戴着一枚银戒指,不值钱,只是戴着好玩,他也从来不闻不问。直到有一天,他气急败坏地要求我把戒指从右手换到左手。
问他为什么,他举起手里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上面赫然印着,右手中指的戒指代表“没有另一半”。
他说,货已售出,怎么可以不标明呢?我撇撇嘴:“又不是你送的,我才不要换。”他马上温柔起来:“我送你的,可就得戴到无名指了。”
而如今,十指尖尖,一贫如洗,右手中指只剩下了原先戴过戒指的痕迹,白得很显眼,仿佛堂而皇之的向世人昭示一段故事的发生。
路过珠宝店,凑近橱窗,看里面价格不菲的钻戒,叹口气,走掉。来来往往的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一个是他。从来不喜欢席慕蓉,却对那句话念念不忘:″如果你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扎耳朵眼
两个人都很闲的时候,常拉他陪我上街乱转。看到一对景泰蓝的耳环,喜欢之至,当宝贝一样地买下来,并且宣布等到了冬天我要扎耳朵眼。
把耳环放在耳边,在镜子前照了又照,得意洋洋。他却捏捏我的耳垂,忧心忡忡地说:“还是不要扎了吧,我怕会感染,肯定很疼的。”喜欢他这样地心疼我,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乖乖地收起耳环,笑嘻嘻地说:“那好,就当给你省买耳环的钱了。”
前段时间,自虐一样,一个人扎了耳眼,也果真感染,耳垂肿得惨不忍睹。一边掉眼泪一边用酒精消毒。同屋劝我“不哭,不哭”,我却哭得更加厉害,用怕痛来掩饰一些别的什么,多么的言不由衷,又是多么的顺理成章。
一个月后,耳朵的痛已然无影无踪,戴着那对景泰蓝的耳环在大街上走,太阳把我的影子斜斜地拉长,耳环摇啊摇,只是没有任何响声,就如同我一样的孤单。
赚钱养家
他临毕业的时候,和一帮同学玩得很凶。有一天他突然到我们楼下喊我的名字,探头去看,他穿着毕业生特有的文化衫,骑着不知从哪儿搞来的自行车在我楼下乱转。
打扮齐整下去见人,满心欢喜,以为他终于肯抽空理我,可惜终又失算。他急匆匆地把车钥匙交到我手里:“这是从一个同学那里讹来的自行车,蛮好骑的,你留着用。”
看他的意思竟是马上又要走,我掩饰不住的失望。他笑着说:“老婆,你乖乖地上学,还等你赚钱养家呢!”我大呼反对:“不干,我还等你养我呢。”他说:“好啊,养你一辈子。”
后来,那辆白色的女式车就静静地立在楼下的车库里,和许多或新或旧的车放在一起,每次路过总会看它一眼,孤孤单单的。摸摸兜里的钥匙,想着哪天一定要骑它出去转转。只是,单车是很奇怪的动物,两个人骑是浪漫,一个人骑是孤单,又何必给自己找罪受呢。
完结篇]
细节终究只是细节,生活依旧要继续,我们就如同不同轨迹的二条线,纠纠缠缠了一段,终是要分开。
“如果花开了,就欢喜;如果花谢了,就放弃。陪你在路上满心欢喜,是因为风景,不是因为你。”亦舒总是那么冷静而且一针见血。旁观者轻,轻重的轻。
后来,我们连分手都是那样的完美而客气,我紧紧地抱住他,在他耳边轻轻地说:“你会找到一个愿意被你完全拥有的女子的。”
忍住泪水,让我在他心中的形象达到满分。心中想着总要留日后相见的地步,殊不知一撒手就是天涯两端。
突然想起那样一句话:“我微笑着,看着他拔出我无意中插进他手指的荆棘,狰狞地插入我的心脏,每个回合,我都输给他。”
他伤我,真的伤到那么深。
呵,天上的飞鸟和水里的鱼可以相恋,可是,它们能在哪里筑巢呢?
其实 真的
还是喜欢捧着书本躺在床上看的感觉
发起来好象很长
那么 如果你愿意
空闲时 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