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代 http://www.onefeel.net/bbs

湖南一师校友论坛是一师学子的网上家园。
共2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2][3]

1楼
杨红爵 发表于:2003/9/26 10:29:23
http://news.sina.com.cn/s/2003-09-25/11221812517.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1:22 南方都市报   黄静生前多才多艺,除喜爱弹钢琴外,笛子也吹得很好。“黄静案”经网络传播后,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报记者 严明 摄 黄静的网上墓园——“天堂花园”。 本报记者 王雷严明 摄   黄国华和黄淑华一声不吭地跟在戴灿荣的丈夫身后,一起上了湘潭市临丰小学的家属楼。   不一会儿,从5楼传来钥匙碰撞的叮当声和激烈的打斗声。跟在后面的黄淑华跑到5楼的时候,见两个男人正眼睛通红地厮扭在一起,身上都挂了彩。几分钟后,几个邻居终于从自己家走出来,拉开了他们。   这是9月中旬的一天,前来调查黄静案的记者正好撞上了来女儿生前学校“找证据”的黄静的父母,目睹了他们和戴灿荣丈夫的一场冲突。戴灿荣是湘潭市临丰小学原校长,正是她,在2002年5月介绍本校教师黄静与25岁的湘潭市雨湖区国税局副科长姜俊武“谈对象”。   在黄静的父母离开前,戴灿荣的丈夫恨恨地说:“等会我就把今天这件事发到网上去。”戴灿荣家的电脑是今年7月份才新装的,戴灿荣的丈夫承认,买电脑的目的就是浏览“黄静案”的报道。   今年2月24日,21岁的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地死在学校的宿舍里。3个多月后,事发前一晚与黄静在一起的姜俊武被逮捕,罪名是“强奸中止”。半年多过去了,黄静的死因仍是一个谜,围绕她死亡真相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湘潭市的网吧遍布大街小巷,而“黄静案”一直是近几个月来当地网吧里的热门话题。在“湘潭热线”等几个本地比较大的网站里,还设置了专门讨论“黄静案”的BBS。   黄静的母亲黄淑华说,黄静生前也拥有一部电脑,“每天只上一小时的网”。尽管50多岁的黄淑华和黄国华是连字都不会打的“电脑盲”,可如今他们却发出了由衷的感叹:“如果没有网络,黄静的案子将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2月,女教师黄静之死   一个周日的下午,湘潭市临丰小学的体育老师于波正在教师宿舍楼的楼道里教训儿子,住6楼的女老师黄静一个人下楼,见小家伙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很伤心,黄便对于波开着玩笑说:“你可不要欺负他哦。”于波也笑着问黄静去哪里,黄静回答“吃饭”。   于波说,没想到那是见黄静的最后一面,那天是2月23日。   次日凌晨2点左右,住在黄静楼下的于波的母亲听见了沉重的脚步声,从一楼一直到六楼,停下,门使劲地撞到墙上,之后终于安静下来。   24日一大早,姜俊武在学校操场上找到了正在主持升旗仪式的校长戴灿荣,“他对校长说,黄静可能出事了。”旁边的老师听见了姜俊武焦急的声音。之后戴灿荣和姜俊武匆匆向黄静的宿舍走去。黄静宿舍的门紧闭着,姜俊武打宿舍里的电话,铃声响起,但没人接。戴灿荣问黄静是不是没有住在里面,姜俊武肯定地回答,昨天他送黄静回家,早上6点50分才离开,黄静一定在房间里。   姜俊武请来学校里的建筑工人,工人们从楼顶放下绳子,一名工人从楼顶下到黄静厨房的窗户,从窗户钻进了房间。“工人一开门,就说人已经死了。”之后,戴灿荣第一个进到了房间,“我看到黄静躺在床上,被子一直盖过了鼻梁,揭开被子发现她的脸苍白、冰凉的,身上没穿衣服”。住在黄静对面的冯巧云老师回忆,当时姜俊武“往房间里看了看,然后就一直坐在楼道中间,不和人讲话”。   9点20分,湘潭市中心医院120赶到现场,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急救记录上记录着“已死多时,全身皮肤淤斑,散见斑块”。随后案发地管辖机关平政路派出所警察和雨湖区公安分局法医吴建群赶到现场,10时许,吴对尸体进行了初步检验,作出“死者身上无致命伤,排除他杀”的结论。同时,黄淑华接到雨湖区教育局张辉副局长的电话,赶往现场。   “黄静案”的分歧从黄淑华赶到现场后开始。   黄淑华把她的所见写成了文字,这些文字材料日后在网络上和有关部门广为流传。黄淑华写道:黄静全身一丝不挂,两眼圆睁,尸体表面的双臂、手掌、手腕、颈部、背部、臀部、双膝弯等处有多处挫伤、掐伤、压伤、针头扎伤,会阴部也被挫伤,而被子却平整地盖过鼻梁……黄淑华坚持,这些都是女儿遭受性暴力侵害后留下的证据。   对于黄淑华描述的这些“外伤”,湘潭市公安局并没有采信,在该局3月6日作出的《尸体检验鉴定书》中,仅记录了黄静下肢左右炳窝处的两处挫伤伤痕,其它的都被认为是尸斑。这份鉴定书最后认定黄静是由于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瘁死。   这个结论遭到了黄淑华的强烈质疑。   两次尸检报告与不知所措的母亲   湘潭警方作出黄静死于心脏病的依据,据称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尸体解剖的医学依据;另一个是公安调查黄静的同学后,得知黄静有心脏病史。戴灿荣的丈夫也对记者说,黄静每次从家骑20多分钟摩托到学校后,都要先在别的老师家躺一会休息一下,才能去上课。对黄静经常在哪些老师家休息、为何不在自己宿舍休息,戴灿荣的丈夫则不愿意透露。   关于黄静的身体健康状况,记者听到了不同声音。   陈志武是黄静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上学时的班主任,在他的印象里,黄静不仅身体良好,而且在校3年期间,一直参加每年一度的校运会中长跑,成绩优秀,毕业时的体检表里也没有记录她有心、肺方面的疾病。   黄静的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同事也证实,黄静平日活泼好动,还教他打网球,他从来没有发现过黄静“面色苍白、头晕、心脏不舒服”。   黄淑华决定搞个清楚。3月19日,她向湖南省公安厅申请,重新尸检。   在看到第二次尸检报告的前几天,黄淑华向省公安厅打电话询问结果,接电话的人说,与第一次的结论相差很大,更具体的则不愿意说。   “终于有希望了!”黄淑华一阵激动。   5月7日,在雨湖区公安分局,黄淑华终于亲眼看到了第二次尸检报告的法医鉴定书,不过这份鉴定书并没有成为终点,却成为她再次奔波的开始。   鉴定书的结论是:黄静死于肺梗死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这意味着,黄静还是病死的。   湖南省公安厅同时对在黄静卧室床边地上发现的7团卫生纸进行了检验,在5月14日出具的一份《法医物证检验报告》认定,在4团卫生纸中检出人的精斑,精子的基因型与姜俊武的基因一致。   此时的姜俊武,已经接受过警察几次调查,根据姜俊武的供词,直到24日早晨6点50分离去,前一晚他一直和黄静呆在一起。他试图与黄静发生性关系,黄静不从,在这个过程中,黄静死亡了。平政路派出所也坚持认为“死者身上没有致命伤,排除他杀,黄静属于正常死亡,不予立案”。   黄静的死因一时间似乎成为了整个案件的核心。对省公安厅作出的鉴定结论,黄淑华还是不信服,在她的心中还有许多疑团没有得到答案。   “虽然不相信,但是省厅的结论都出来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段时间黄淑华白天四处跑,晚上想女儿,身心俱疲。一生教书的她,面对突变也常常不知所措,在开始的时候甚至“连找律师都没想到”。   4月,女教师的网上墓园   就在黄淑华心力交瘁的时候,令所有当事者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了。   4月9日,黄静的网上墓园——“天堂花园”成立。   “天堂花园”创始人的网名是“风中的追赶者”,他在“天堂花园”的首页上,写下了自己对黄静的爱慕:“静儿与我的认识缘于网络,始于前年。她清纯靓丽,温柔大方,能歌善舞,除了会拉小提琴、会吹笛之外,她还有着极高的钢琴弹奏技巧……她的美丽让我心迷,她的柔情让我心动,她的才华让我心醉,但她的离去更让我心碎!——她去时才21岁!多么花季的年龄!……我虽然最终没有拥有她,但不管怎样,她是我心目中的完美情人,是我的温柔天使,她带给了我美好的回忆。她的离去永远是我心中的痛!愿此案能早日获得破译!愿静儿能早日含笑九泉!”   显然,“风中的追赶者”深爱着黄静,黄淑华却说,她从来没有听黄静提起过这个人,黄静的朋友也不知道他是谁。这名“风中的追赶者”的出现,不仅让黄淑华疑虑重重,也使他一度成为警方怀疑的对象,但警察最终没能找到他。   在黄静死后的第4天,“风中的追赶者”曾给黄淑华打过电话。“他问我是不是黄静的母亲,报纸上报道的案子是不是真的,其它的都没说。”之后,黄淑华又接到几次他的电话,手机显示的号码每次都不一样,“有时候在广东,有时候在湖南”。   今年23岁的“风中的追赶者”是黄静的一名网友,湖南邵阳人。他告诉记者说,2001年7月他与黄静在网络上相识,那时他还是湖南某学校的学生。两个人偶尔通一下电话,他对文艺也着迷,有时候他要黄静弹一曲钢琴,黄静就在电话另一头弹奏一曲。2002年1月,他要去广东工作,临走前一天去湘潭看望了黄静,“两个人一起吃饭,还打了网球”。   在广东的时候,“风中的追赶者”每天折一只纸鹤,还不时给黄静打电话,“我深爱她,但自己是从农村出来的,工作也不稳定,从来没有奢望过得到她的爱。”   2002年5月,“风中的追赶者”从广东回到湖南,他去湘潭和黄静又见了一面,把折的纸鹤送给了她。   今年2月28日,“风中的追赶者”在长沙参加一家公司的面试,在等候时,捡起一份已经“被揉得稀烂”的报纸看起来,结果看到了“黄静案”的报道。“我一下就懵了,第一个想法就是联系黄静的父母核实报纸的报道,先打了114查到临丰小学的电话,辗转找到了她的母亲。”   “黄静是我的知己,我想为她做点什么,后来想起在网上可以建纪念馆,就在长沙的一家网吧里建了‘天堂花园’。”   “天堂花园”关于“黄静案”的介绍,在初期,几乎全部都是由黄淑华在各个部门奔波时递交的文字材料构成的,后来又增加了法医鉴定书等法律文书。“风中的追赶者”说,这些材料都是其他网友从网络上看到后告诉他的,除了简短的馆讯,他几乎没写过任何东西。   随着访问量不断增加,“风中的追赶者”感觉责任也越来越大,“后来把纪念馆升级成高级馆,这样网友们就可以留言了。”   “早知道黄静会这样,我就应该大胆地追求她。”“风中的追赶者”现在满怀遗憾。   始料不及的影响   建“天堂花园”的初衷是纪念黄静,令“风中的追赶者”始料不及的是,它对“黄静案”的影响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预想。9月23日,“天堂花园”访问量超过21万,成为人气最强的纪念馆之一。   39岁的江西德兴教师徐建新“在网上看到‘黄静案’之前,与黄静的家属素不相识”,从5月底以后,“就把精力从‘孙志刚案’转到了‘黄静案’上”。   徐建新在网络上是个活跃的“思想家”,他针对北大改革的3篇文章,“在网上的浏览量还超过了不少知名学者”。5月28日,徐建新邀请《现代教育报》记者朱寅年,发起了一场签名活动,徐写好《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呼吁书》后,请网上网下的人签名参加。后来听说黄淑华经济困难,他又发起了募捐活动。   这份呼吁书要求立即由公安部立案侦查或派专人督察彻查黄静的死因,并责令法医吴建群、平政路派出所所长等人停职检查。最终,有数百人在呼吁书上签名。   5月底,湘潭警方对“黄静案”立案,6月2日,姜俊武被刑拘。   尽管湘潭市公安局向外界否认了网络呼吁书与立案之间存在任何关系,但警方确实感受到了压力。   5月26日,平政路派出所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使这个派出所“成为湖南省第一个上网的派出所”。网站有一项功能,浏览者可以在该网站的留言版上留言。很快,留言多得让派出所回复不过来。这些留言,绝大多数是质问派出所在办“黄静案”过程中是否舞弊,还有一些留言只不过是激烈的谩骂。不久,留言版被关闭,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对记者说,这些留言根本回复不过来,索性把留言版关掉了。这名警察说,他已经换了3个手机号码,家里的座机也停掉了,因为总接到陌生人的电话,其中不乏威胁、恐吓的内容。   网络对“黄静案”的影响在6月6日再次得到印证。   当晚,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一名副队长到湘潭,找黄淑华开会。这名副总队长在会上说,黄静的案子在网上影响很大,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多名部里的领导对此案作出批示,所以省厅和湘潭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重新调查。   这是公安机关第三次对黄静死因进行鉴定。6月8日,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这名副总队长正式宣布“排除他杀”,湖南省公安厅出具了第210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这份意见书得出三点结论: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黄静炳窝处伤为生前伤,系他人形成;病理检查发现黄有一定程度的心脏病。   意见书的末尾署有两名省公安厅法医的名字,此外还有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闵建雄的名字。   从湘潭公安局到省公安厅,三次鉴定全都作出了黄静是自然死亡的结论。   “副总队长说,有公安部专家的署名已经是最权威的鉴定了,不管是什么结论,我们家属都要接受。”黄淑华说。可对这个结论,她还是不信。   7月,网民推动的第4份鉴定书   案发96天后,姜俊武被刑事拘留。   湘潭警方侦查的结果与黄静自然死亡的结论相一致:“2月24日凌晨2点多,姜俊武与黄静回到临丰小学黄静宿舍,洗漱后,两人睡在床上互相亲吻,姜脱下黄的内裤,黄当时表示了拒绝。后黄躺在床上夹紧双腿,姜将双手从外侧插入黄双下肢炳窝处,用力向外侧扳黄的双腿,致使黄炳窝处软组织挫伤。姜俊武见黄静不从,便主动放弃与黄静发生性关系,兴奋之后将精液射在黄的肚子上,后用卫生纸擦拭丢弃在现场。黄静在上述过程中死亡”。   7月31日,湘潭警方以涉嫌强奸中止罪,将此案移送到湘潭市检察院审查。   对于这个调查结果和罪名,中山大学教授、女权研究专家艾晓明教授在题为《约会强奸与黄静之死》的网文中提出了尖锐的批驳,在网络上轰动一时。艾晓明教授提出了约会强奸的概念,她认为,在我国发生在约会和婚内的强奸不容易被社会认定为强奸,而“黄静案”正是约会强奸的典型。   就在艾晓明撰文之前,黄淑华已经得到了网民们有力的支持。   39岁的大连人李健也是一名网络上活跃的思想家。与徐建新一样,在5月底之前,他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在了“孙志刚案”上,孙案解决后,他立即把注意力转移到了“2003网络第二大案”上。   李健从网络上看到徐建新发的呼吁书后,从徐那里得到了黄淑华的电话。李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帮黄淑华联系了律师唐某。唐在长沙工作,在网络上对“黄静案”也发了不少帖子,成为第一个进入李健视线的律师。随后李健在网络上查找了十几家有资质的法医鉴定中心,与黄淑华一样,他想通过鉴定确认黄静死亡的原因。   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湘潭市、湖南省公安厅的三份鉴定书做了书证审查,认为黄静死于心脏病和肺梗死的理由不充分,“冬季、卧床裸体女尸、上盖棉被呈非自然体态,床边有男朋友的精斑,身上有自己难以形成的损伤,当属非正常死亡……尸体有进一步检查的必要。”   这份鉴定第一次提出黄静应该是非正常死亡,黄淑华和李健决定做一次更准确的鉴定。   8月,5名专家再做尸检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接受了对黄静再次尸检的委托。5名专家到湘潭做尸检后,又一次得出与湖南警方截然不同的结论   在联系鉴定所的同时,李健从网络上为黄淑华找到了第二个律师李健强。李在中国律师网上对“黄静案”也发表了不少帖子,从而引起了李健的关注。   在和北京的一所鉴定中心联系未果后,李健又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联系。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回复,做正式的鉴定书必须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委托书,没有这个委托,他们只能按照律师的委托,做司法鉴定书。黄淑华多次向湘潭警方申请委托书,但至今没有得到回复。   为了落实委托,李两次到广州。7月19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接受了唐某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委托书,接受了对黄静再次尸检的委托。   8月1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5名专家赶到湘潭,准备对存放在殡仪馆里的黄静的尸体再做一次鉴定。   这次尸检并不顺利。全国法医病理委员会主任、法医学教授、博士导师陈玉川9月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8月1日晚,他们抵达湘潭当天,湘潭市刑警支队的胡支队长突然打电话通知他们,该局的一位副局长不允许他们做尸检。第二天早上,黄淑华打电话给胡支队长时,胡支队长没有开机,公安局的法医也没有来。当他们来到湘潭市殡仪馆时,该馆馆长又以没有公安局的通知为由不让做尸检,“后来,黄淑华都给湘潭市殡仪馆馆长跪下了。”陈玉川介绍说,他们几个人进入解剖室,刚开始工作,该馆好几个工作人员突然跑来把陈玉川他们轰出了解剖室。理由还是该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不同意。最后等了两个多小时。   据陈玉川解剖尸体检查,黄静尸体已经“面目全非,高度腐败,尸体表面起了水泡”,因而无法直接从尸体上确定其死因。但是,他们从由湘潭市公安局提供的已经被甲醛固定的大体标本检验出,黄静的心脏“各瓣膜未见粘连、增厚、硬化,瓣膜缘光滑,无赘生物,腱索弹性好”,冠状动脉“管壁未见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管腔通畅,未见血栓形成”。   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正式出具了司法鉴定书,再次得出与湖南警方截然不同的结论:从现有的鉴定材料观察,未见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的病理改变,黄静因以上疾病致死缺乏证据。   鉴定书还写到,由于尸体已经高度腐败,已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和鉴定。   “一个个案变成了司法公案”   同一个案件,出现两种不同的死因鉴定,令正在审查此案的湘潭市检察院也有些不知所措。   “最终只会采信一种鉴定结论。”湘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的工作人员说,“从法律程序上,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不采信中山大学和南京医科大学的鉴定结论,那么黄静就是自然死亡;另一种可能是采信这两份鉴定,那么就要重新确定黄静的死因。”   这名公诉人也承认,办案人员经常上网,网络上的一些意见,对办案起到了参考作用。   8月20日,湘潭市检察院将案卷退回湘潭市公安局,要求其重新予以补充侦查。8月29日,湘潭市公安局又将补充侦查案卷移送到湘潭市检察院,据有关人士透露,起诉意见书没有改变,但在补充侦查中姜俊武翻供。   “如果没有网络,黄静的案子肯定是另一个样子。”至今还不会上网的黄淑华对网络的作用惊叹不已。   9月15日,李健与徐建新再次发起《致全国人大、高法、高检、公安部及社会各界的呼吁书》,他们以公民的身份,要求公安部派出专案组独立办理此案;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检查“黄静案”中是否存在舞弊行为;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注此案的审理;吁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国内知名法医学专家,弄清黄静的真正死因,并以此为契机改革法医鉴定制度;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的公民推动“黄静案”的公正解决,实现和维护公民的权利。   “网民们不仅给黄静的家属以精神上的支持,还提供了更实际、有效的帮助。网络越来越深地介入日常生活中,这一点意义重大。”李健认为,通过网络,“黄静案”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从这个方面说,‘黄静案’和今年的‘孙志刚案’一样,从一个个案变成了司法公案。”   “孙志刚案”经媒体报道后,网名为WEHELLO的一位杭州软件工程师在网上为孙志刚建了网上纪念馆,他在新浪论坛上贴出网址连接,两小时后,网站访问人数突破3000。目前该网站的累计访问量已经超过27万。事后,有媒体报道,网络上的呼声,加大了公安部门侦破孙案的决心。   艾晓明和众多专家认为,网络的兴起,是公民社会成长的表现之一,“更多的团体、个人通过网络加入到社会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最终的决策将更加公正。”   网络与“黄静案”   ●4月9日,黄静的网上墓园——“天堂花园”成立。   ●5月28日,江西德兴教师徐建新在网上看到“黄静案”后,发起了一场签名活动,要求立即由公安部立案侦查或派专人督察彻查黄静的死因,最终,有数百人在呼吁书上签名。   ●5月底,湘潭警方立案,6月2日,姜俊武被刑拘。   ●5月26日,平政路派出所设立了自己的网站,“成为湖南省第一个上网的派出所”。不久,因质问“黄静案”的留言“多得回复不过来”,派出所“索性把留言版关掉了”。   ●6月6日,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一名副队长到湘潭开会,称黄静的案子在网上影响很大,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所以省厅和湘潭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重新调查。这是公安机关第三次对黄静死因进行鉴定。   ●6月8日,湖南省公安厅出具了第210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排除他杀”。   ●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湘潭市、湖南省公安厅的三份鉴定书做了书证审查,认为黄静死于心脏病和肺梗死的理由不充分,第一次提出黄静应该是非正常死亡。   ●7月31日,湘潭警方以涉嫌强奸中止罪,将此案移送到湘潭市检察院审查。   ●8月1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5名专家到湘潭,对黄静的尸体做了又一次鉴定。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正式出具了司法鉴定书,再次得出与湖南警方截然不同的结论:从现有的鉴定材料观察,未见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的病理改变,黄静因以上疾病致死缺乏证据。   ●8月20日,湘潭市检察院将案卷退回湘潭市公安局,要求其重新予以补充侦查。8月29日,湘潭市公安局又将补充侦查案卷移送到湘潭市检察院。湘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的一名公诉人告诉记者,办案人员经常上网,网络上的一些意见,对办案起到了参考作用。   “如果没有网络,黄静的案子肯定是另一个样子。”黄静的母亲——至今还不会上网的黄淑华对网络的作用惊叹不已。   □采写:本报特派记者王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6 10:31:15编辑过]
2楼
苹果 发表于:2003/9/26 14:30:16
哈哈,云开见日了!毕竟是好的开始了!加油!
3楼
璇风 发表于:2003/9/26 17:37:13
期待结果````````
4楼
废墟 发表于:2003/9/27 13:52:37
这件案子牵涉了很多政府官员. 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都是官僚,那么官官相卫,这很正常. 能够把案子变得扑朔迷离,这其中肯定有不少调查人员受贿.而嫌疑人的父母(官职人员)能有足够的金钱贿赂众多的官员,说明平时一定贪污了不少的公款! 在调查案子真相的同时,希望能够调查牵涉进内的官员有没有贪污. 从很多论坛上看到关于这件案子的争吵的帖子,让我更加看清楚这个现实社会的人民! 我爱中国,但我讨厌大部分的中国人! 社会是黑暗的,在金钱主导的社会,人们已经失去了良知. 很悲哀,为什么要通过社会舆论与媒体的关注,一件命案才能如此认真的调查? 难道没有媒体与舆论的关注,其它的案子就可以含糊了结吗? 从这件案子中牵引出的社会问题有多少??? 等这件案子结束之后,相信这些问题继续遗留者,同样的例子照样在中国各地重演! 很多明摆着的事实,在公众眼里是多么的明亮,可到了调查人员眼里,却是那么的模糊! 我看到很多政府官员同时拥有好几套房子,过着奢侈的生活,他们的儿女有私家车,有些出国留学..... 试问一个人民公仆,有什么样的收入支付这样的生活??? 明摆着的事实,却没有人去调查! 而你去调查,可能就丢掉了饭碗! 在中国,在这个独裁,一党专政的国家,与强权作对,就是自取灭亡! 这就是中国政府!!! 对不起,我说离题了! 死者远离这个肮脏的社会,也算是一种解脱.去了天堂,愿能得以安息..........
5楼
废墟 发表于:2003/9/27 14:36:47
呵呵......可笑又可耻的中国政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7 14:40:22编辑过]
6楼
四大名捕 发表于:2003/9/29 10:50:05
这个网民的贴子,请办案人员多看看,也许对查案有帮助! 内容: 烽火连天 加贴:关于案发过程的推测,请考证。突破口应该在这个犯围内。 前面的有问题,错了顺序. Netor网同纪念(http://cn.netor.com)   (1)右腿伤痕36处以上:其中腘窝部烟头烫伤7处以上;针扎伤痕5处以上;红肿块状伤痕4处以上;青紫淤血块包括大腿内侧伤痕20处以上 ;膝盖青紫有淤血;   (2)左腿伤痕33处以上:其中腘窝部烟头烫伤3处以上;针扎伤痕11处以上;红肿块状伤痕5处以上;青紫淤血块包括大腿内侧伤痕14处以 上;膝盖青紫有淤血;   (3)左手伤痕:其中手掌至手背两边全部青紫淤血状,指甲淤血;手腕有掐伤、红肿、青紫多处;手臂有针眼伤2处以上,有一道用针尖 划破皮的出血伤痕,且有掐伤红肿伤;   (4)右手伤痕:其中手腕有掐伤、红肿及青紫多处;手臂有掐伤破皮伤痕,针眼伤2处以上;   (5)左颈、耳垂下有掐伤破皮伤痕,发现针眼伤1处;   (6)右颈、耳垂下有掐伤破皮伤痕,发现针眼伤2处;   (7)后颈与脊椎交叉处有两大块红肿、破皮出血伤痕;   (8)腘部及手臂见诸多皮下出血点状伤痕;   (9)背部多处掐伤呈指纹红肿伤痕;   (10)臀部有青紫伤多处;   (11)会阴部部分挫伤。 实施犯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 某位领导或巨头或其公子(有相当地位的人物,称为A)约姜B、黄吃饭,大家喝酒。黄喝了迷药或灌醉了,无戒备到A的场所。一开始其他的人 打牌,酒醉美人,A产生强奸念头,提前散了牌局,打牌的人会成为证人。之后A及姜商量实施强奸,姜对黄很失望,同意了。捆绑(或其它形 式受制于人)黄,并塞嘴不让发声。黄清醒后,惊恐,使劲挣扎,罪犯开始要找乐。不同意,反抗。打针,欧打,有力反抗,不让人打针,绑 住的双手仍捌开针,姜抓住手。强制打针,强奸,至少有两个人共同犯罪。再清醒。强烈反抗,自杀,打针,反抗,头乱晃,A用手顶住,用针 扎,用针划,欧打。受不了,要自杀,后颈及脊椎受伤。打针,再强奸。时间不早,A认为玩得差不多了,看黄不省人事,认为肯定不会死,而 且强奸这种事,黄也不会说出去。说是喝醉了,找了几个人送回宿舍。姜想自已也强奸,黄仍在昏迷中(或已死),姜再强奸一或多次,完毕 睡觉,起床,6点多钟。感觉不对劲,急忙找人商量,提前通知了该头面人物,泒出所早就知情,造假。 只有一个可能:药剂过量死亡!(当然,大家也可以想象,全程由B一个人实施的情况)。 没有一处伤是在脸上的,证明事情可能有两种原因:1.不想伤害黄的脸,让她不好见人,没死的话,相信黄也就只能痛处往肚子吞。2.姜很晚 才发现黄死了,当时很勿忙。3.一开始并不想杀害黄。 --------------------------------------------------------------------------------
7楼
杨红爵 发表于:2003/9/29 11:17:59
以下是引用四大名捕在2003-9-29 10:50:05的发言: 这个网民的贴子,请办案人员多看看,也许对查案有帮助! 内容: 烽火连天 加贴:关于案发过程的推测,请考证。突破口应该在这个犯围内。 前面的有问题,错了顺序. Netor网同纪念(http://cn.netor.com)   (1)右腿伤痕36处以上:其中腘窝部烟头烫伤7处以上;针扎伤痕5处以上;红肿块状伤痕4处以上;青紫淤血块包括大腿内侧伤痕20处以上 ;膝盖青紫有淤血;   (2)左腿伤痕33处以上:其中腘窝部烟头烫伤3处以上;针扎伤痕11处以上;红肿块状伤痕5处以上;青紫淤血块包括大腿内侧伤痕14处以 上;膝盖青紫有淤血;   (3)左手伤痕:其中手掌至手背两边全部青紫淤血状,指甲淤血;手腕有掐伤、红肿、青紫多处;手臂有针眼伤2处以上,有一道用针尖 划破皮的出血伤痕,且有掐伤红肿伤;   (4)右手伤痕:其中手腕有掐伤、红肿及青紫多处;手臂有掐伤破皮伤痕,针眼伤2处以上;   (5)左颈、耳垂下有掐伤破皮伤痕,发现针眼伤1处;   (6)右颈、耳垂下有掐伤破皮伤痕,发现针眼伤2处;   (7)后颈与脊椎交叉处有两大块红肿、破皮出血伤痕;   (8)腘部及手臂见诸多皮下出血点状伤痕;   (9)背部多处掐伤呈指纹红肿伤痕;   (10)臀部有青紫伤多处;   (11)会阴部部分挫伤。 实施犯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 某位领导或巨头或其公子(有相当地位的人物,称为A)约姜B、黄吃饭,大家喝酒。黄喝了迷药或灌醉了,无戒备到A的场所。一开始其他的人 打牌,酒醉美人,A产生强奸念头,提前散了牌局,打牌的人会成为证人。之后A及姜商量实施强奸,姜对黄很失望,同意了。捆绑(或其它形 式受制于人)黄,并塞嘴不让发声。黄清醒后,惊恐,使劲挣扎,罪犯开始要找乐。不同意,反抗。打针,欧打,有力反抗,不让人打针,绑 住的双手仍捌开针,姜抓住手。强制打针,强奸,至少有两个人共同犯罪。再清醒。强烈反抗,自杀,打针,反抗,头乱晃,A用手顶住,用针 扎,用针划,欧打。受不了,要自杀,后颈及脊椎受伤。打针,再强奸。时间不早,A认为玩得差不多了,看黄不省人事,认为肯定不会死,而 且强奸这种事,黄也不会说出去。说是喝醉了,找了几个人送回宿舍。姜想自已也强奸,黄仍在昏迷中(或已死),姜再强奸一或多次,完毕 睡觉,起床,6点多钟。感觉不对劲,急忙找人商量,提前通知了该头面人物,泒出所早就知情,造假。 只有一个可能:药剂过量死亡!(当然,大家也可以想象,全程由B一个人实施的情况)。 没有一处伤是在脸上的,证明事情可能有两种原因:1.不想伤害黄的脸,让她不好见人,没死的话,相信黄也就只能痛处往肚子吞。2.姜很晚 才发现黄死了,当时很勿忙。3.一开始并不想杀害黄。 --------------------------------------------------------------------------------
虽是假设,但却异常的合理,对办案人员是一个很好的参考意见,大家来看看啊!
8楼
wolaoqi 发表于:2003/9/29 12:38:46
现在警察没个好东西。政府太腐败。全都该杀。
9楼
心情 发表于:2003/10/12 19:28:16
诶!全杀了可不行 还是有好的嘛! 要是好的也杀了,那我们只能躲到无人问津的防空洞去了,我可不想闷死呀!
10楼
苹果 发表于:2003/10/12 19:57:42
你就是下一个受害者!
共2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2][3]


Powered By 湖南一师校友论坛
Processed in .16406 s, 5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