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62003年2月24日清晨六时许(据法医目测),黄静死于湘潭市临丰小学宿舍内。死时被子平平整整地盖过她鼻梁,双眼睁开,揭开被子全身赤裸,尸体表面有明显伤痕:双手臂、颈部、背部、双膝弯多处有掐伤、挫伤、压伤、针扎伤、烟头烫伤等(见《尸体检验鉴定书》潭公尸检字[2003]第204号)多达90处,而且有些表皮破裂,并伴有出血(可见法医拍的照片)。并在案发现场发现有男性精液(见湘潭物证004号)。
所谓“自然死亡”无理:①从死亡后的勘验情况看,双手腕有掐伤、压伤、双下肢腘窝有挫伤和血迹,肩、颈、背部多处有青、红伤痕;②从死亡后的体外检查看:死者全身一丝不挂,并有姜俊武的精液物。自然死亡,怎么会突然发生在姜留宿之夜。怎么会如此巧合地一丝不挂地裸死在决心与其分手的男友面前?③首先发现死者的第一、第二证人,均见被子平平地盖过死者鼻梁,且四周平平整整。四周平平整整,显然是死后有人加工过的。无论是与暴力挣扎,还是与致命“病”抗争,都会使四周的被子呈散乱状。四周的被子平平整整的加工状,正好是排除“自然死亡”的铁证。④死者下身有擦伤,且吴建群法医次日上午亲口说:“处女膜部分挫伤”,与现场发现的姜的精液联系起来,显然是有强暴性行为的存在。这一行为的存在,足可以排除“自然死亡”的可能性
,120急救中心的报告(黄静的母亲做了不少工作,反复索要该报告,终于在3月19日拿到了该报告的原始件。),是2月24日9:27出具的,报告中记载:①尸体已出现尸斑;②已死多时;③不是自然死亡,死因待查。
编造的假话总是不堪一击的,再高的策划人在事实面前也会有漏洞。2月25日上午复检时,吴法医亲自对黄淑华说:“处女膜有部分挫伤,并在挫伤处发现精液,下身有擦伤痕迹。”2月25日下午上班时,法医电话告诉黄淑华:“阴道口取样物化验精液是男性精液。”但在2月27日上午,法医的说法改变了。他说:“精液是在床头的卫生纸团内化验出来的。”并且在“鉴定结论”中,完全去掉了“处女膜部分挫伤,下身有擦伤”等内容,代之为“会阴部干净,处女膜完整,无破裂现象”的结论,事隔两日,出入如此之大,再糊涂的人一看都会明白其中的破绽。
姜俊武有作案动机,黄静要与他分手(并且有日记为证),也把握了作案时间:2月23日黄静要在学校住宿。另外,姜俊武有这方面的前科,他此前谈过几个女朋友,其中一个被姜强暴摧残致死,姜家赔偿16万元私了此事,黄静重蹈了姜前任女友的覆辙,姜是一个性变态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