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存到银行安全的钱却不翼而飞!真是匪夷所思!
朋友: 别以为银行的各项有效证件包括存折、卡以及身份证都在您身上您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希望您的命运不要和我一样,某一天发现辛辛苦苦打工赚来的血汗钱存在一家你认为放心的银行,结果突然蒸发了还要讨一肚子的气!关心一下自己辛辛苦苦积蓄下来的身家财产是否还
存在?仔细看看吧!
这件事情发生在2002年10月13日,当我去湖南湘潭雨湖农行取钱时,发现我于5月在该行开户的帐号已经被人在8月13日报失,存款5千余元也于8月20日被人全部取走并注销了帐号!我当时向银行人员查看了报失以及注销的存单,发存单上填写有关于我户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所存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後两位数即5003.65元)、帐号、通信地址等信息。我当时大吃一惊,甚至还以为真是自己来注销的,但是查看笔迹,明显不是我所书写(后来经省公安厅技术鉴定,确实非我所写)。于是我询问银行,想查看当时注销人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是银行说什么都没有留。
以为存到银行安全的钱却不翼而飞!真是匪夷所思!我咨询了在其他银行工作的朋友,他们查阅了相关文件後认为:银行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必须要有效核对注销人的身份,必须要留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湘潭雨湖农行没有按照规程来履行核对身份的责任是造成存款被冒领的直接原因。我此后多次与湘潭市农业银行的负责人交涉,要求农业银行赔偿我的损失,但农行一直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无奈之下,我在友人指点下向公安部门报案,但公安部门认为这是民事侵权案件,应当交予法院处理。于是我向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湘潭农业银行雨湖支行支付我的存款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恰好在开庭期间,我由于在2003年5月在驾校报考了驾照,开户用的身份证不在我身边。于是农行以我没有妥善保管身份证为由,认为农行对此事不负责任。我立即赶到驾校去取身份证,但是不巧当时没有找到,驾校于是出具了我的身份证在驾校遗失的证明。直到2004年8月底终于我在驾校找到了我的身份证。
在漫长的等待及取证之后,经过两次审理,最后法院于2004年9月14日判定:由于我身份证未妥善保管,被人利用,自己的存折上的信息被人盗用,密码泄漏是造成存款被冒领的根本原因;认为农行工作人员在操作上不存在违规行为;主要责任由我来承担,即遗失款、诉讼费、笔迹鉴定费的70%由我来承担,30%由农行承担。
我对法院判决有如下疑问:1、我的身份证并未真的遗失,是否被人利用并不能证明。 2、银行工作人员的操作是否真的符合规范,真的不需要留身份证复印件吗?3、冒领人在单据上填写的信息,银行内部人员是否也可以得到,即是否有内部作案的可能?为何银行不肯出示当日的摄像情况,让我来确认当时情况呢?就为了这几点疑问,给我们广大存款者一个交代,我又提请了上诉。
请专家指点这个官司还有没有得打?也欢迎媒体对这件事情进行采访,以提请广大市民注意自己在银行的存款,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联系电话:1332732441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30 16:25:5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