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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山头松 发表于:2005/3/28 13:11:51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兰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想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虽然我所要讲述的可能是我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一些人和一些事。我知道他们很有可能并不象我爱他们那样爱我,也可能他们可以这样非比寻常的爱过很多人。   我是个独生女,土生土长在这个城市。我想很多人喜欢这个城市,喜欢在自己身上烙下这个城市的标签——精致而浮华,肤浅和虚荣。   我出生的这一年我们的国家觉得人口的密度有些过度了,由此推出了一项不仅是在国内前无古人的,而且在世界上也是绝无仅有的政策——计划生育。于是我那可能存在的弟弟妹妹被计划掉了。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活到20多岁,才幡然醒悟其实那样的生活是缺少一点什么的。   上学的时候,老师会要统计一个班里有多少的独生子女,小手齐刷刷的高高举起来,满满的的是自足与自信。那些个不是独生子女的也多半有着哥哥姐姐,正幸福着呢。唯一例外的是那些知青子女,只有他们,才有弟弟妹妹。听说他们的政策和我们的不一样,他们的爸爸妈妈被允许生育2个孩子。                     1                     莫尔法在简历民族的这一栏填汉族,他其实并不是少数民族。他喜欢说自己是西北的上海人或者上海的西北人。他出生在新疆一个边远的小城,那里有一座象征伊斯兰教的塔叫莫尔法。他的弟弟叫莫罕诺,名字来源于塔所在的那个已经陷落的城池。他们当语文教师的父亲给了他们区别于他人的姓名,使我一开始就被他们抓住。   同样的童年,我坐着叮叮当当的12路电车去学校上课时,莫尔法拿着树枝叮叮当当敲车轮的钢圈大上课铃;我放学后在操场上吭哧吭哧的跳着橡皮筋的时候,莫尔法在一望无际沙漠的唯一一棵树脚下吭哧吭哧往上爬;我吃完晚饭趴在写字台上哗啦哗啦翻书写作业的时候,莫尔法在他们的灶间里拿着报纸哗啦哗啦的扇着炉子里的红柳根……   多少年之后,在我有幸让自己的足迹踏上那片土地的时候,松松的土壤承载不起我的分量,我感觉到松弛的陷落,我看到了足印被深深的接纳,痕迹昭然的证明我的来过。多余的尘土马上被风带走,转瞬在身后,并不曾迷蒙我的眼睛。我在阳光直射的苍白下一下爱上了那片土地,虽然那一望无际的苍凉里无尽的寂寞似是永远也叙述不完。                     莫尔法说他的童年永远都是黑白的。院子里唯一一棵胡杨树和永远稀少的叶子;马路上电线杆子上驻满的鸽子灰白的羽毛,窄窄的小巷尽头拉着弟弟的手等待的影子;黑白电视机前好奇而瞪圆的小伙伴的双眼……   直到进了初中……   初中时第一天坐在教室的没有靠背的木头长椅上,他彩色的世界方才展现。那个有着一头乌黑长发的女孩子叫俞小杨,他还记得那天小杨穿着白色的衬衣。   莫尔法的父母是知识青年,65年的时候从上海志愿支边,来到新疆这个边远的小城。父亲在这个中学教语文,母亲在农场的化工厂里做会计。俞小杨的父母也是知青,来自离上海不远的浙江。俞小杨嘴里偶尔会冒出一句江南话,莫尔法那时就莫名其妙。他奇怪为什么父母那时不教他上海话,这样他也不会在小杨面前出丑了。   他们那时最大的愿望是到镇上去爬楼梯,最大的乐趣是放学后坐在山脚下的砍儿井边背辛弃疾的词:“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如是”。   黄色的硬土地上泛出一些白色的盐花,田里的庄稼稀稀落落的绿着,俞小杨的脸是红的,被晚霞整个儿笼着。他说那时的世界真是美丽,彩色,夺目。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莫尔法一生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子,毫无征兆。                     俞小杨其实是一个忧伤的女孩子,整日沉迷于古诗词中,一本《红楼梦》翻来覆去读了不下几十遍。于是莫尔法也开始沉迷于诗词,动不动就写个诗,填个词去给小杨看。有时还挖空心思想个上联去给她,等到小杨的下联出来,他自己也未必对上来了。现在想来他的诗句的平仄压韵都是那时磨练出来的,现在已经没有很多人欣赏这样的骈文了。现在的人喜欢自由散漫的书写和排泄,不要任何的束缚。   俞小杨在班里的成绩很好,门门功课都上游。莫尔法除了语文和历史,其他都一般,尤其是数理化,更是令身为老师的父亲汗颜。若干年后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有这么一天,他会干上了和数字打交道的生活。                     国家每年要发布很多公告,这些政策总能牵动或多或少人的心。很多人的生活因一纸书文而改变,也就是这一刻和那一刻的事。   有关知青子女可以返乡的政策下来的时候,知青们都不知道政策什么时候又变了,都赶着让自己的长子长女们先回到南方更先进的城市去受教育。莫尔法和俞小杨都会在第一批回到南方。   俞小杨说,莫莫,你要努力,我们都要考最好的学校。   初三念了半年,俞小杨就和父母和弟弟先行回了浙江绍兴,留下了莫尔法一个人在学校复习迎考。没有了俞小杨,没有了诗词,只有方程式,符号,运算,记忆,背诵。然后是6月的毫无留恋的作别和激烈的考试。莫尔法离开时甚至还没有来得及眷恋,他并没有意识到,他这一次的作别,就是十来个年头。就象小时候和父亲到过上海的感觉,再次踏上这片土地的感觉,是神往和新奇。                     莫尔法考到了上海最好的高中,在城市的东北角,住宿。   他发现在这个城市,再也没有一望无际的东西了。最晴朗的夜空中也很难看到群星,唯一一望无际的是人流和车流。他听人操着根本无法理解的上海话,一脸漠然。   他听懂的第一句上海话是:切,外地人!   他带着西北太阳直射的黝黑和健硕在城市里被一眼分辨。他开始固执的认为他不属于这座城市或者这座城市不属于他。   他给俞小扬写信,那时的笔调就象当初幽怨的她一个样,他告诉俞小杨。在第一天上课时,有个女孩子跑过来问他说:莫尔法你是汉族人么?在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后她又问了第二个问题:你们每天是不是骑着骆驼去上课啊?   他说他记住了这个女孩子,她叫江山红。   俞小杨很少回信,回信也尽是写劝勉的话,要好好读书,要考上好的大学之类,俨然一幅薛宝钗的样子。也不知道当年的林黛玉去了哪里,莫尔法很失望。   江山红是个很开朗的女孩子,独生女。她长的很秀气,典型江南女孩的娇气可人,大大的眼睛和长长的头发,雪白粉嫩的皮肤。江山红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她说自己不喜欢自己的这个名字,土的掉渣。莫尔法也觉得这个女孩子和那个年代真是格格不入。   每次和江山红走在一起,莫尔法都走在她的后面,那个背影使他又回到了14、15岁的年纪。那个夕阳下遥远的背影仿佛换了个场景存在于眼前,属于过去岁月的小杨的背影。   “侬又作啥啊?”这是江山红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尤其是在莫尔法走神的时候。                     2                     莫尔法在最好的大学里念经济,这令江山红很惦念,她仅仅被一所大专录取,学校位于城市的西北郊,住读。   莫尔法开始给江山红写信,给一个现在才稍稍有概念的漂亮女孩子写信,沈昕和于徵都认为这是他高中班上最美丽的女生。莫尔法觉得自己是那种有感触必须要倾注于笔端的人,那些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东西总是会聚在一起久久不能散去,然后有一天他必须把它们排列组合、一一倾诉出来。他曾经想过写日记,可是他觉得他还是需要一个倾听者,无论认同反驳,他还是需要有个人在那里,陪伴他,那怕这种陪伴只是一种形式。   沈昕和于徵一开始都不知道俞小杨,后来沈昕知道了,于徵还是不知道。他们和莫尔法一个寝室。寝室一共6个人,只是另外三个常常不在的缘故,使得他们三个的关系特别好。   于徵其实就住在学校边上,但父母都出国去了,使得他宁愿整天泡在学校里。沈昕也是一个来自新疆的知青子女,在内疆一个盛产全国最甜最出名葡萄和哈密瓜的地方长大。就象阳光越是充足的地方不一定生物越能茁壮成长,吃着蜜一样的水果长大的孩子也曾经过着贫苦的生活。   沈昕和莫尔法一样。来自那片盐碱的土地,记得那里苍白绚目的阳光和黄土地。   沈昕说,你爱她么,江山红?   莫尔法摇头不答。   那么俞小杨呢?   莫尔法说他又何尝知道什么叫爱。   沈昕说他却知道,什么叫爱。                     沈昕说他的故事的时候,寝室里照例还是只有3个人。沈昕说他爱的女子比他大9岁,但没有人置疑19岁的沈昕是在爱。   那是他高中的英文老师,是个普通的,毕业没两年的很清爽的女子。看到老师的时候,沈昕一下想起了远在边疆的妈妈。那时沈昕的英文并不好,但是他很努力。那是一个郊区的重点中学,他在那里并没有感受到莫尔法那样的不自在。   半个学期后,沈昕的努力使他当上了英文科代表。他说他至今为止唯一能为老师做的事情就是:每天将作业本交在老师办公桌上的时候,拿着老师的饭盒去蒸饭。那时学校的食堂不打饭,每个学生拿着自己的米到蒸饭的机器上蒸,饭盒上写明自己的班级姓名。沈昕拿着自己和老师的铝制饭盒,兴冲冲的跑到水龙头上淘米,然后加上2倍的水。看到自己的米饭是老师的2倍,他有时会莫名其妙的暗笑自己的饭量。然后他回安安静静的拿着2个饭盒到蒸饭机前,将老师的饭盒叠在自己的上面打开门,将饭盒并排放在上数第二层固定的位置上,看着它们安静底躺好了,他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到了后来,中午去拿饭的时候,沈昕也会拿着毛巾将老师的饭盒和自己的一齐拿出来,送到教师餐厅去。   这是3年来他和老师的唯一默契,也是他能为老师做的唯一一件事。   莫尔法和于徵都很安静的听着,静默的空气悬浮了很久。   于徵问他现在准备怎么办?   沈昕说不怎么办,他不能去随便打扰别人的生活。   莫尔法说,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要让她知道。象他那样,大家都会后悔。                     沈昕开始给他的老师写信,一星期一封。   莫尔法给3个人写信,父亲、江山红和俞小杨。他觉得自己和沈昕不同,他杂乱无章的思绪只是需要排遣,而不是倾吐。江山红从来不给他回信。父亲和俞小杨的信有时及时的来,有时拖沓很久。   俞小杨读了浙江最好的大学的中文系,字里行间遣词造句的本领又上了一层。莫尔法喜欢翻来覆去的读小杨的信,那种云淡风清的感觉是他的文字里很难捕捉到的。   “莫莫:如果可以,你应该来看看绍兴的桥,那番流水不动,风吹不动的神情是你我这样的年龄做不到的,超然物外的不仅仅是没有生命的石砖土瓦,还有桥洞底下千年不变的那颗心……”   收到这样的文字的时候,莫尔法就知道他要去绍兴了。俞小杨离他的记忆已经越来越远了,他伸手已经抓不住那个15、6岁时的身影了。他不愿意这个女孩子被其他美丽或真切的近在眼前的别人替代,只在记忆里剩下那些文字和符号。                     大学的第一个寒假,莫尔法去了绍兴。很小的市镇,没有如织的人流和没有结冰的河流。桥是一座座斜斜的搭在窄窄的河面上,两边的柳树僵硬的枝干单调的弯曲着,阳光有些脆弱,不眩目,不温暖。   俞小杨的头发只剩了原来的一半,恰好披到肩头。她很生分的寒暄令莫尔法很不是滋味。虽然小杨的父母很亲热的将他当自己家的孩子招呼,但是莫尔法还是知道他想寻找的那种默契已经荡然无存了。   那时的莫尔法怨恨时间,他感到时间改变了他的一切。他觉得距离使很多东西美好而时间冲淡它们;距离使很多东西真实而时间模糊它们。时间和空间的对立其实根本没有依据,但那时的莫尔法一直这样固执的认为。   在回程的火车上,莫尔法还清晰的记得小杨的那句话:其实,一切都没有存在过。                     3                     沈昕拿着信说,她终于回信了,回信了的时候,莫尔法和于徵并没有意识到那是谁的信。   是沈昕的那个老师,在信里她鼓励沈昕要好好学习,不要辜负大家对他的期望。其实除了沈昕的父母,没有人对沈昕有什么所谓的期望。但是那样的措辞还是令沈昕欣喜若狂。于徵看到沈昕拿着那封信躺在床上回信。信是用英文写的,沈昕就用英文给老师回信。信也是于徵帮他寄的。于徵说,这小子发疯了,写了足足12页,12页英文啊!   江山红也给莫尔法去了封信,给他寄了她在军训时拍的照片,有些英气,仍然不失美丽。沈昕和于徵都羡慕他,说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夫复何求?   于徵那时喜欢上了隔壁世贸系的一个女神童,一米七的身高,绝顶聪明的女孩子。一样的卷子,别人只能考个三、四十分,她却可以拿九十几。别人看到她这样的身高和智商,早就望而却步,但于徵就是迷上了这样的女子。   于徵一米八的大高个,本来只喜欢打个篮球,玩个电脑,抽个烟喝个酒,现在居然也会抱个书本去自修教室看书了。好歹这次没有什么功课开红灯,人家才女偏偏还是一副睥睨的样子。                     期末考试结束,他们三个跑到学校附近的小酒馆喝酒。   沈昕说他这次看来是考砸了。他说考试前他收到老师的信,说她结婚了。大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闷头喝酒。   喝的多了,于徵开始唱歌,唱完了问,你们说说,怎么对付聪明女孩子啊,绝顶聪明的那种?   莫尔法出去买烟,大家在烟雾笼罩中各自游离着自己的情绪。某种悲伤和不得志在这个年龄显得尤为突出,一些失落和一些拥有都心照不宣的来来去去,其实什么都不曾拥有,也不曾失去。   那个夏天的夜晚使所有人都失去了思维和与之相挂钩的行为能力。到凌晨时分店主人趋赶店里唯一仅剩的三个客人离开的时候,喝的糊里糊涂的三个人打赌,看谁能第一个回到寝室的床上,最后一个要再请客喝酒一次。                     出门走了没几步,沈昕就走不动了,倒在街心公园的木头椅子上就睡,怎么拖也拖不起来了。剩下莫尔法和于徵相互搀扶着继续往学校走。   第二天一大早,学校联防队的人在校园正中最宽敞的林荫道上发现了一米八的于徵。他四仰八叉的躺在路中央,浑身酒气还打着呼噜。校领导和于徵谈的时候,于徵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了,只记得和沈昕、莫尔法一起在喝酒。   沈昕早上是被公园里晨练的大爷叫醒的,也就是莫尔法状态最好,倒在宿舍门口,早上被同学踢醒的时候钥匙被压在身下,估计是昨天想开门怎么也打不开。   于徵很不幸的被告之要处分,莫尔法和沈昕就觉得有些愤愤不平,明明已经放假了,也不许人放肆一下。他们去托班主任求情,校方才勉强答应口头警告一下,暂不记入档案。   于徵对书本也失去了兴趣,闲下来的时候不是在操场上,就是在被窝里。                     那天于徵汗流浃背的从篮球场出来正准备回寝室冲凉水澡的时候,突然被一帮女生叫住。   他仔细看了发现那些面孔都很陌生。直到他看到倒在地上的才女,他才听明白原来才女在跑800米的时候晕了过去,现在几需要人把她背到医务室。   于徵二话没说,就在女生们手忙脚乱之下,背起才女往医务室走。到了那里,他也不离开,看到才女醒过来,他又主动要求背回寝室。   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子有些别扭的趴到于徵背上,于徵那时觉得很幸福,他觉得只有这时,她才象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世贸系女生的寝室在5楼,是最高的楼面。于徵每过一层的楼梯转角,有可以听到有女声尖叫着奔跑的脚步声。有的人在他的面前衣冠不整,头发蓬乱的蹿过去,有的甚至脸上还有意想不到的泥巴面膜……到后来于徵自己也弄不明白到底是那些女生被他吓着了,还是他被那些女生给吓着了。   到了寝室将才女放在下铺的床上后,那些叽叽喳喳的女生突然作鸟兽散,只留下于徵和倒在床上的才女。时间一长于徵甚至想她们是不是故意的。   于徵要告辞的时候,才女说话了。   你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喝醉酒躺在马路中间的于徵?   于徵其实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的大名鼎鼎了。但是他现在知道才女叫SHALLA,他一直说,他这辈子再也没有遇见过如此聪明的女孩子,聪明绝顶。                     莫尔法一向被高中同学认为是那个班里最聪明的孩子之一,直到那次同学聚会,大家还是这样认为。   聚会上,江山红的头发更长了,眼睛更亮了。她吸引所有男生的目光,也包括莫尔法。莫尔法想自己也就是那样平凡的一个男人,容易被美丽的东西打动,而且是先决条件的,只有被打动了,才有开始。   那天晚上,莫尔法第一次提出要送江山红回家。江山红要回学校,他们做长途车回她郊区的大学。到了那里,晚上11点,已经没有了回市区的班车。他们就坐在校园的石凳上聊天。莫尔法给她讲新疆的童年,讲他的父亲、母亲,弟弟和维吾尔族少女的舞蹈,天井里的鸽子和果园里的葡萄,一直讲到那个女孩沉沉睡去。   莫尔法乘早上第一班车回学校。   一进寝室他便一脚踏在一地厚厚的瓜子壳上,轻柔而有清晰的“毕啵”声是他感到了困意的轰然袭来。他爬上床,盍衣而卧。   到中午醒来的时候,他看见上铺的两张床没有叠过,他知道昨天沈昕和于徵可能在晚上等着他的回来,很可能他们一边高谈阔论一边吃着瓜子。他甚至可以想象他们在上铺将瓜子壳划着弧线抛下来的样子。   他站在午后眩目的阳光里,眼前浮起了昨天晚上倒在他怀里的女子。他将瓜子壳扫成一个小土丘,坐在床沿静静的看着。   这是他一段感情开始的见证,也是一份友谊的见证。                     沈昕说要回亲戚家的时候,莫尔法和于徵都有些奇怪,沈昕和那些亲戚都不熟,回到上海也基本都是住校。   沈昕说我也不瞒你们,我要回去见我的老师。大家都有些吃惊。莫尔法最近老是忙着跑江山红的学校,于徵简直成了SHALLA的跟班,他们忙着经营感情,沈昕和老师的事情很久没有消息了。   沈昕说老师的婚姻出了问题,她的老公成天沉溺于赌博,根本不知道家庭的责任。老师最近的情绪很不好,只是个人好好聊聊,不管是谁。   莫尔法和于徵知道无论如何,沈昕还是会去的,他们知道所有阻拦的理由和沈昕的执着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那天莫尔法回寝室,用钥匙也打不开门,敲了半天也没人来开。他只能坐在门口的楼梯处抽烟。   过了一阵于徵来开门,他对莫尔法说今天星期天,你能不能到对面的寝室挤挤去。   莫尔法很想知道那屋里的究竟是不是世贸系的那个才女SHALLA,事后的多次碰面证明他的猜测没错。他们是一些敢做敢为的年轻人,相信自己的感觉甚于相信一些道义责任天长地久的东西。他们在这个浮华的城市出生长大,使得他们的信念也同样的虚浮和沉沦。   莫尔法想起了江山红,娇好的面容和玲珑的身段。他想他为什么不能象于徵那样生活,不想学习就不学习,不想出国就不出国,喝醉了躺在马路上,和钟爱的女孩子做爱。   他想起了小时候喝到的带咸味的水,吃过的苦苦的苜蓿,穿过的磨破脚后跟的鞋子和长日“咕咕”叫着的肚子。他想自己和他们还是不同的,他经历过一些艰苦的日子。哪怕是那时父母的不舍得,起码,他看见过那样的日子。   莫尔法和沈昕的休息日多半一起度过。有时沈昕给老师打电话时,莫尔法就插着耳机写信。到了晚上他们会找个地方游荡,给于徵腾出地方。很多时候他们将那种游荡称为流窜。他们在小酒馆或游戏机房消磨时间。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在不同的街头游走,累了就坐在人行道沿上抽烟。没有语言的交流也使他们很默契,来自同一片土地的默契。                     于徵还是出事了。那天学校组织的夜查房将于徵和SHALLA堵在了寝室里。说不清楚的暧昧大家都看见了。学校正在整顿纪律,于徵撞在枪口上了。   于徵将所有责任都扛了下来,在学生办的SHALLA很沉默,她的过分的冷静又使于徵对她很欣赏。于徵接受所有的处罚,前提是这件事与SHALLA无关。由始自终,SHALLA都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无可挑剔。   于徵最终被劝退了,因为前面还有的那次警告,这次的退学变的毋庸置疑。   这是于徵毕生最钟爱的学校,能在这所学校念书是他十几年学生生涯最大的愿望。他当初没有和父母一起去加拿大,执意一个人留在这里,就是要在这个地方留下他的足迹。现在2年后,他就要提前和这里说再见了。                     他们三个又在酒馆里喝酒。   于徵说,干!喝了这杯,我以后就不用再担心不上课功课不及格了,躺在马路上也没人管了,喜欢和谁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就从明天开始……   还没说完,一串眼泪就滚落下来。   他拿肩膀在脸上蹭了两下,就将一杯白干灌了下去。莫尔法和沈昕都无言。   那天后来,沈昕和莫尔法将一米八的于徵抬了回去。   他们都知道于徵是活在自己梦里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才能真正从他自己的梦里醒来。                     4                     江山红在这个夏天要毕业了。莫尔法听说女孩子一旦工作了变的很快,于是决定要好好的把握这个女孩子。   周末,他骑着自行车,到她的学校接她回家。下午1点他就出发,3点多赶到江山红的学校。回程的路上江山红一开始还有点兴致,后来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她就问还有多久啊,她已经饿了,爸爸妈妈还在家里等着她吃饭呢。   莫尔法已经累得有些气喘了,他说快了快了,就快到了。   江山红还是看见了到她家的小区巴士站头,她说莫莫,你回去吧,我还是坐小巴,那样快些,也不累着你了。   莫尔法于是再骑一个小时回学校。                     6月底是莫尔法的生日,他给江山红打电话,让她来他的学校一起庆祝。   那天寝室里没有别人,谁都知道莫尔法的漂亮女朋友第一次来。莫尔法早上8点就开始大扫除,可能那天是两年来寝室最干净的时候。中午他到食堂吃饭,买了点心和凉菜,然后到小卖部买了许多零食,都是江山红喜欢的。   东西拿回来,都放在电扇下吹着,那天的天气特别热,37度。约好2点的,一点多,莫尔法就骑着自行车到了正门哪儿等着了。太阳辣辣地照着,没有林荫的校门口,他很触目惊心地站着,惟恐江山红看不见他。二点一刻了,他又担心江山红找错了大门,便骑着自行车又到侧门去等候,二点半的时候,他又想别是已经找到寝室里去了,而那时寝室里一个人也没有。   肯定是那样的,莫尔法买了冰淇淋回到寝室,可是寝室里还是空无一人,冰淇淋在手里化了,衣服也已经湿透,到时间到三点时,他换了件衣服骑车又去了校门。   每回寝室看一次,身边的衣服便湿透一次。他每次又多买回一个菜,在电扇下被呼呼地吹车。   最后一次,当无边的夜色也弥漫上来时,莫尔法带回了一袋啤酒,他一个下午换了4件衣服,带回了更多的小菜,但是没有胃口吃,他一个人躺在黑暗的床上,抽烟。   沈昕回来了。开灯看见莫尔法的样子吓了一跳。   莫尔法扔掉烟头说你回来了就好,来来来,再叫几个人,我们好好大吃一顿,今天是我的生日。   莫尔法喝了很多,菜却没有动一下。   第二天早晨江山红打来电话,说昨天太热了,实在太热了,原本想来的,可一想这么远的距离,于是就回家了。   莫尔法说知道了,没有关系的。心里竟似没有了感觉。                     沈昕那天和莫尔法说周末的晚上,能不能把寝室借给他时,莫尔法的确大吃一惊,他不知道除了老师,沈昕还喜欢过什么别的女孩子。   在校园的大草坪上,他们四仰八叉的躺着看星星。天空很近,重重的压下来。沈昕说就是那个老师,他生命里唯一爱过的女子。他们没有安静的地方可以单独在一起。   莫尔法说你真的那样确信,要和老师在一起?没有想过将来,没有想过结果?   沈昕说如果老师不能接受他的爱,那么他就没有将来,没有结果。   莫尔法已经无言了,他这一生也从来没有象沈昕这样确信过。对自己的感情,他想从某种意义上说,沈昕还是幸运的,他真的可以不去置疑他的爱,从来也不。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不害怕么?自从上次于徵出事之后,学校的风声一直很紧。   沈昕一摆手,没关系,为了老师,冒什么风险都值得。                     莫尔法并不知道老师和沈昕究竟做了什么,或许并没有想象的事情发生,他们只是需要一个真正属于两个人安静的空间。老师有一点点的虚弱和苍老,笑的时候嘴角和眼角有着不着痕迹的小细纹。老师有些拘谨,尤其是看到莫尔法的时候。莫尔法愿意相信这是一个还有着敏感单纯心灵的三十多岁的好女人。   晚上沈昕送老师回家,然后坐在寝室的窗前一宿到天亮。                     沈昕现在经常回去他的小镇,只有莫尔法知道他不可能是去看亲戚,而是去看望老师了。休息天老师的丈夫一般都不会在家,赌博使他丧失了对家庭的责任。有些事情是沈昕和莫尔法这样的年龄所不能理解的:既然是没有感情和没有责任的婚姻,为什么还要维持呢?   于徵已经在一个小型广告公司谋得了一个策划的职位。他从底层学起,什么事都做。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他回到学校,找到莫尔法和沈昕在学校的“旦苑”吃夜宵。   莫尔法感慨于徵,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于徵说,不是这样的,到了社会就知道校园的好。还说你们现在是不会明白的,要能一辈子都呆在学校里的人,才是最幸福的。   沈昕马上接过去,他说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的老师可以这样单纯脱俗到这个年纪了。校园,是涤荡灵魂的地方。   他们三个讨论一些婚姻和女人的话题,男人之于女人的一些欲望和与之相关联的责任。他们最终发现,所有男人和女人的关系都大同小异,责任一词竟听上去如此牵强。唯一不同的,是各人之间于对象及其对象本身都不竟相同的感觉。于徵不再醉了,这次醉了的是沈昕和莫尔法。   那以后,经常可以看到于徵回到校园东区的排球场打球。如果他有哪一刻站着发呆而被球砸到了脑袋,那他肯定是看到了SHALLA远远的走过来,要么提着热水瓶回来,要么拿着饭盒或是抱着书。SHALLA除了沉默寡言了一些,成绩还是一如既往的那么好。莫尔法也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读书的料。   当于徵再次邀请莫尔法和沈昕去他家吃饭时,SHALLA已经和于徵同居了。于徵的舅舅住在他的隔壁,所以他在学校旁边一个居民楼里借了个一室一厅。SHALLA也不再那么高傲和难以接近。她炒的几个小菜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的。   于徵很聪明也很努力,在广告公司的收入不菲。莫尔法和沈昕那时有些羡慕他,有钱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江山红也工作了,在一个外企里做行政。那是很标准的OFFICE小姐,穿着洋装,化着职业的淡妆展示自己的年轻和智慧。那是令人羡慕的生活,和校园完全不同的生活。   莫尔法那以后坚持不再去找江山红,他认为这个女子根本不爱他,或是根本无法用他期望的方式爱他。他觉得他们已经在不同的世界里了,根本无法相互感受。                     5                     我想我的出现很有可能是个错误,在这些岁月里,我并没有承载起我应该承载的分量,反而,见证了那些本不属于我的东西,那些东西在我的手中,重重地压着,使我沉了下去。   按照时间的顺序,我将在很晚很晚的时候出现,在要看见所有人的结局的时候,你会看到我冒了出来。可是我不愿意自己被埋在书页的最后,换而言之,如果我可以忽略真实的让故事重演一遍,我宁愿自己从来就没有在这个故事里出现过。                     我的出现是在莫尔法他们毕业四年后,我是莫罕诺的同学,那时我和莫尔法的这个唯一的弟弟在一个大学同一个班级里读书。我们念医科,那年我们被分到同一个医院实习。   内科出科考前一天,莫罕诺将问我借的笔记拉在了家里,所谓的家,就是他哥哥的两居室的宿舍,单位里分的。   我站在他们家的门厅这里等着莫罕诺进屋去拿我的笔记,门突然被打开了,我看到一双深深下陷的眼睛暧昧地打量了我一眼,一边是大声的询问:诺诺,是你回来了吗?   莫罕诺拿着我的笔记出来,向我介绍,这是我哥,莫尔法。   我向他问好,他便用同样的眼神打量着我和他的弟弟。   我觉得很有些不自在,于是便告辞了。   莫罕诺坚持和我一起回医院,这使我觉得他哥哥暧昧的眼神更有了切实的依据。其实莫罕诺是一个很内向的孩子,向来沉默寡言,他愿意和我交流仅仅是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文学。但是他比我小整整一岁,在新疆,小学是五年级就可以结束的。我其实很羡慕他,我觉得我金子般的青春就那样被荒废了一年又一年,多一年的小学和多一年的大学,我所有的同学都已经在工作了,而这一年,医科大学特色的多一年,我将在医院里度过。   莫罕诺也不喜欢做医生,但是他没有我那么的坚定信念将来要做什么,我知道我要做什么,我要做自由撰稿人,绝对自由的,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用自由撰搞人的身份在网络上厮混,就在那一天,我看到了莫尔法。我不知道还真有人用自己的本名在网上交流,那时,我叫“香妃子”。这时,他已经招呼我:——知道吗?在我们那个古城,又一个香妃墓,而我就是守护那个墓冢的莫尔法塔。我有个弟弟叫罕诺,就是那个古城的名字。   我一下子被击中,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注定的,就象你要遇到某个人,要遭遇某场劫难,无论以什么形式,都无可避免。   我说自己是个写小说的,只是在网络上聆听一些别人的故事,于自己毫不相关,我说可能我会把有些故事写出来,有些则不会。   莫尔法对我的身份坚信不移,有些时日,他甚至以为我的年岁比他还要长,他对我的尊重和我对他的兴趣同样浓重。   终于有一天,我答应给莫尔法打电话,他留给我的号码和他弟弟留在我的通讯录上的一模一样。   莫尔法在电话里向我讲起了俞小扬,说完他告诉我,他和我说这些是因为我在电话里的声音和俞小扬一模一样。   然后我笑了,他又非常严肃而谨慎地说,连笑声都一模一样。   我不想过度的阐述这世界上太多的巧合,其实很多时候的巧合只是人在心理上的一种感觉,没有巧合,很多事情就会成为悲剧。   我现在过早地跳了出来,和你说这些不相干的事情是因为,我觉得由我来倾诉以下的这个故事可能比莫尔法的叙述要更加自然贴切些,但愿我的整理可以让你和我一样可以感同身受的埋入这份旷日持久的感情之中,没有过度的冲动和杂乱的错位。                     莫尔法三年级的时候不去联系江山红,整整一年他的日子过的很平淡,自由自在的感受令他觉得生活很惬意。他可以和任何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不轻不重的开玩笑,然后毫无关系的走开。   大三的暑假,沈昕突然告诉莫尔法,他准备再也不去见他的老师了,他说那天他们在老师的家里,被老师的丈夫撞见了。当时他们正坐在沙发上聊天,什么也没有发生,他和老师都很自然,从容。一边是老师,一边是小他九岁的学生,大家在一起坐着,无非是聊一些大家都可能理解的话题。丈夫也没说什么,招呼了一下就进屋休息了。   只是沈昕觉得不对劲,他觉得老师从根本上就没有过要打破这个婚姻的念头。哪怕一切都是不对劲的,生活也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在老师的思维里,根深蒂固。其实没有他沈昕什么事,他只是一个寄托,或者说遥不可及的梦想。   沈昕事一个固执的人,就象他当初迷恋时的执着一样,决定都是无可挽回的。   当于徵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失业的时候,三个空荡荡的人一致决定,假期和莫尔法一起回新疆。                     那个夏天,我也在丝绸之路的沿线跋涉。我没有遇见过他们,抑或,遇见了也本不相识。我将我的照相机遗落在天山的脚下,他们却拍了成堆的照片回来。   我以后曾经有机会通过莫罕诺一张张的去翻阅那些我曾经目睹的与记忆象吻合的图片,我感慨我的相机其实从未曾遗落过。我其实无法描绘这样的镜头语言,我的那些拙劣的描述要被葬送其实是天意。那样的亵渎是不被允许的。   我跟着团在吉普车里行进的时候,他们三个用双腿跋涉。短短十几天,他们走了几万里路。   我想他们看到的肯定和我看到的不一样,他们感受到的和我也不一样。                     6                     在莫尔法回家将那些照片一张一张地夹入像册时,他收到一封来自甘肃的信,他认为是旅途中遇到的什么玩伴,便随意的将信打开了: 亲爱的小莫莫:   你好!   你一定很奇怪我怎么会给你写这样一封信,你也一定奇怪我怎么会有你的联系地址,但是请你一定要耐着性子看完,如果你真的叫莫尔法,而你的父亲叫莫存彦的话。如果不是,如果是我弄错了,象以往岁月千百次弄错一样,那你就当没有看见着封信,可以随手将它扔了。   我是在看到你捐款修建嘉峪关的留言本上看见你的名字的,还有你的地址,是学校的地址吧。都怎么多年了,我本以为再也无法找到你的父亲,二十多年了。   你看我胡乱地说了怎么多,都忘记介绍我自己了。我姓李,叫李曼平,出生在甘肃酒泉,我那时也是支边知青,认识你的父亲,快三十年了,怎么多年我一直想知道莫你的消息,没有想到要等到今天……   不过今天也是一个未知数,可能我这一生都要在这样的寻觅和等待中苍老下去,我这么多年一个人生活过来,无非是对自己和对你的父亲有一种深深的信任和执迷。唉,言不多叙,如果你真是莫存彦的儿子,请你务必给我回信。   祝好!盼复!                             你真挚的曼平阿姨 XXXX年X月x日 莫尔法收到了这样一封信的第一感觉是不可置信,缓了一阵子才反应过来,这可能是年轻时喜欢自己父亲的一位阿姨写来的,但是怎么多年了,这份感情还是一份怎样的感情他不能把握。   他在床沿坐着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决定给父亲打电话。   电话那头的父亲平生第一次变的结结巴巴,他断断续续的讲述使莫尔法很不得要领,一时还无法理会父亲的意思。但有一点,莫尔法很明白,那就是信是真的,曼平阿姨和父亲的确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去。   父亲最后没有打招呼就挂了电话,莫尔法仍然一头雾水。第二天父亲又打电话来,这次从声音上听去,父亲已经恢复了往常。他说,莫莫,你也长大了,很多事情也应该让你知道了,曼平阿姨是爸爸刚到新疆认识的,那时候我们还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感情,什么叫爱,那种感觉已经已经很遥远了。不过爸爸将以前写的一些日记寄给你,你看了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情了。                     一个星期后,莫尔法从邮局取回父亲的邮件,满满四大本的日记,泛黄的纸页,父亲刚劲有力的字体。莫尔法没有去上课,躲在寝室里看这些日记。   然后,莫尔法给曼平阿姨回信,他告诉她,莫存彦正是他的父亲,他说他了解她和他父亲的事情,他说他感动于这样的故事以至于这种感动都说不出口。最后他祝曼平阿姨好,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信里究竟都说了些什么。   曼平阿姨很快就回信了,她说收到小莫莫的信时,眼泪止不住地哗哗往下流。她说没有想到这一生一世还可以联系到莫仔的儿女,可以得到他的消息,知道他平安的活着。   她叙述的故事和父亲的叙述大同小异,只是当时大家深深的思念和盼望却有着不同的出发点。父亲是一种欣赏和赞叹,而曼平阿姨则是细密的牵挂。   莫尔法在信和日记中不断地剥开这个故事的层层厚茧,我想由我来还原这个故事的真实面目可能是更为客观的。                     7                     那是60年代中期的新疆,一群来自祖国各地的支边青年被带到了边疆的农场驻地。   莫存彦来到这里的时候,被统编到前进九场。因他们这批人来晚了,只能被暂时安排在三场和团结农场之间的一片荒地上。那时的莫存彦真是年轻啊!和大伙一样,他没有顾的上旅途的劳顿,迅速的盖好地窝子之后,马上就投入了开荒造田的大会战中。一块块平展的条田和一条条笔直的渠道,就这样在他们手里展现出来。   南疆的冬季,虽然没有北疆那样寒冷,但也是冰冻三尺,寒气袭人。第一个农历新年,各农场的年轻人聚在一起,欢度他们的第一个离乡背井的除夕。   没有什么精彩纷呈的节目,但有欢声笑语。大家在一起唱着歌,声调高低不齐。然后是大嗓门的战友拿着那时小开面的报纸大声朗读,读完再换一个读另一篇。直到一张小小的报纸被读完,大家还是意犹未尽。   然后有人建议,找人出来背报纸,比比谁的记性最好,谁最聪明。   莫存彦被推荐了出来,因为他是九场出了名的才子。他凭着从小背诵诗词字经的功夫,将报纸上的小文章几乎一字不差的背了下来。同农场的人大声叫好,他自己也对自己的表现十分满意。   没想到在这样一个小地方,居然也有高人。四场的一个当时显得很不起眼的娇小女子居然也能过目不忘,引起了那里的阵阵掌声。   于是最后的决赛成了两个人的较量,文章越来越长,准备的时间越来越少。最后那个女子以2字的优势战胜了莫存彦。那时莫存彦才知道这个同样不输于人的女孩子的名字——李曼平。                     以后就是不经意的见面,在师部的一些文字宣传会议,演讲比赛或党课上。那时的两人都很骄傲,眼神的交流里可能有一些复杂的东西,比如好奇或欣赏。但言语的交流很克制,除非那些必要的客套。   那次各团的代表到师部汇报水利工程进度,莫存彦和李曼平分别代表各自的农场发言。夜里吃过晚饭,师部派车送代表们回家。天气寒冷,车开到半道怎么也发动不起来。司机让大家下车推,可是那车折腾了半天也没有反应。最后司机宣布没有指望了,大家只好风餐露宿了。   边疆的夜晚,寒风呼啸,冰冷刺骨。莫存彦将自己的棉大衣脱下,给了当时在场的唯一女性李曼平。李曼平牙齿打颤,一开始坚决不要。到后来冷的四肢都没了感觉,才不再推辞。   大家到胡杨林里捡了很多红柳和胡杨的枯枝,点燃篝火,围成一个圈,烤火。每个人都不停的转身,前胸烤热了烤后背。莫存彦背靠着李曼平,不停的和她说话,拉着她的手脚烤火。李曼平说,那一夜,他们把以前没说的话都补了回来。                     农场之间的交通有时真让人哭笑不得。各团场由于都是刚到垦区没多久,暂时还顾不上休整场内外的道路。于是莫存彦要到垦区李曼平所在的四场,就没有直接的道路可走,必须来回绕圈子。莫存彦在休息日必须中午就从九场出发,沿着简易道路骑自行车。刚开始的时候他不熟悉道路,走走停停,停停走走,遇到人就问路,需要耗费2个多小时。后来渐渐摸出了门道,不远的路程,也要花上近1小时。和李曼平相聚不了多一会,因为路不好走又没有路灯,他又要在天黑之前赶回农场。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然后莫存彦接到了那时对他一来说最为重要的任务——编写当地的文史资料。于是他所有的业余时间和休假都被充公。他试图打电话给李曼平,但是她没有一次能接到电话。然后他又辗转着托人捎信给她,终是没有回音。   莫存彦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文史资料的收集和研究中去,对于这个古老而年轻的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他寄予了自己满腔的热忱。他日以继夜的在书堆里耕爬,背负着自己以及很多知青战友的理想,信念,使命以及艰辛。他们是这片土地的创业者和开拓者啊!   两个月后,文稿交稿。满脸胡渣的莫存彦以为虽然不必一定要得到赞扬,但对辛苦的慰问总是应该有的。但是没想到领导看完嫌他把农场的生活写的过于艰苦,环境过于恶劣了。   莫存彦被要求回去修改他的原稿。但是他实在无法按照领导们的要求写出那种繁荣昌盛的景象。这里就是这样,一穷二白,不能睁着眼说瞎话啊。   由于莫存彦据不肯按照领导们的意愿修改那些资料和史实,领导就将他的手稿交给了另一个知青来修改。莫存彦被雪藏起来,不再是宣传干事,不再参加会议和其他活动,不再被允许听党课。那本叫《XX市文史资料》的15万字书籍虽然大部分的内容还是他起草的,但是主编的名字换成了领导的,编著是后来的那个知青,而莫存彦只是一个校对。   再后来,200公里以外有开辟了一个新农场,领导大笔一挥,莫存彦就被调派到那片更贫瘠荒凉的土地支援工作。   临走之前莫存彦又想尽办法联系李曼平,可是依然音讯皆无。                     当李曼平听说莫存彦没有打一声招呼就离开这个小镇到另外一个农场去了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沉闷了一个月后,李曼平开始疯狂的寻找莫存彦。可是没有人能联系到他,他没有去那个指定的新农场,而是去了别处。别处?别处是何处?李曼平觉得天塌下来了。   她的眼睑开始浮肿,然后是面部,上肢,脚踝……她没有食欲,没有力气。医生说,她得了急性肾炎。   农场没有好的医院,没有好医生和好药。当李曼平被送到乌鲁木齐市医院的时候,病情早已演化为慢性。当所有的药物用下去都毫无效果的时候,她的肾功能已经开始衰竭。   农场的领导往李曼平家发电报,说她病危,希望家属来探望。她的父母和哥哥心急如焚。哥哥从甘肃老家赶来,去求那时的领导:你们行行好,让我把曼平带回家吧!要死好歹也死在家里,总好过客死他乡。   最终李曼平挂着盐水,被火车送回了家。父母直接将她送进了那里最好的医院,她在里面足足躺了1年。然后,她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李曼平的身体越发瘦弱,出院后的很长时间,她一直在家修养。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没有一时一刻忘得了莫存彦。她当时不明白,这个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绝情的人,这么绝情。   她的一生都为这绝情所累,也为绝情所苦。她不能再接受任何一个男人的感情,因为这段感情已经提前耗尽了她的一生,躯体和生命。   没有人会比当时奄奄一息的李曼平更深刻的体味爱情或责任,无望和渺茫。断了线的,又岂止对生命或生活的信仰之绳?                     8                     莫尔法忙着给曼平阿姨写信的时间里,他的毕业正向他走来。他一边忙着准备自己的简历,一边沉浸在父亲当年的爱情里乐此不疲。并没有很费劲的,他在一家合资企业找到了个会计的差使。那使他能更安心的沉浸在故事里,充当起父亲的替代者或守卫者的角色。他有时会以父亲的口吻取安慰曼平阿姨,有时则是轻轻的责怪。曼平阿姨经常被他弄的悲喜交加,不知所措。   实习也快结束了。莫尔法突然发现,和他一起实习的同班小女生竟然有些恋恋不舍,说话之间也带着幽怨的口吻。莫尔法觉得这种似曾相识的神情很能打动他,他迷迷糊糊的让自己陷进去,和这个叫洛言的女孩子在一起。   这时江山红的出现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她坐着红色的夏利出租车来到学校,车甚至可以开到宿舍的楼下。他们往往在燕园或者西园坐着,因为莫尔法知道洛言一个人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坐到暮色已重,莫尔法就会借口肚子饿了,食堂要没饭了离开。很多时候江山红一个人背着小包离开。这个小包使她在校园背一下鉴别出来,学生一般不拿这样不实用的精致东西,她们多喜欢吞吐量很大的背包。有些时候,她会请莫尔法到校外的小餐馆吃饭。莫尔法就到寝室叫上沈昕,三个人点了菜就大吃,说些毫无干系的人和事。   躺在宿舍的床上,沈昕告诉莫尔法于徵有找到工作了。但是SHALLA已经从他那里搬走了。她找了个外企的事务所,现在在那里实习,自己借了那里附近的白领公寓。   莫尔法说那个女孩子就是那样,太好强了,忽略别人的感受。                     莫尔法那时候开始知道失眠的滋味。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想着江山红和洛言。他不明白江山红这个女子为什么要在现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穿着他们还买不起的名贵套装和皮鞋来到这个她以前从来没有来过的学校。他不知道江山红是看到了这个社会人心的虚伪险恶还是,仅仅留恋他身上的书卷气。总之,莫尔法觉得她是在试图最后努力取抓住些什么。   周末的时候,江山红打电话来,说下午想到学校来拍些照片,作为和莫尔法在学校的最后留念。那时洛言正在寝室和别的同学打牌。莫尔法把沈昕叫出来,告诉他等会江山红会来,问他怎么办。   于是牌局背转移到隔壁寝室,其他同学陪着洛言不间断的打牌。江山红在他们寝室坐了会,就由沈昕陪着到校园各处拍照片。那些相片直到现在还夹在莫尔法的像册里,黑白的江山红栩栩如生。那真的是一个漂亮的无可挑剔的女孩子。   然后他们送她到学校门口,她又钻进一辆红色夏利车,身影随车忽的不见了。   洛言没心没肺的笑容又出现,无知无觉的快乐可能才是真正的快乐。                     又到了六月莫尔法的生日。生日前的一天江山红来找莫尔法。她执着的站在寝室门口等。在莫尔法和沈昕9点多回来时,她已经等了有3、4个小时了。莫尔法不知道像她那样的女孩子也会那样坚持去做一件事。他第一次在江山红眼里看到一些坚定的东西,以前没有见过,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沈昕很自觉的搬到了隔壁寝室,江山红说她今天不走了。   莫尔法不知道江山红为什么要给他这些他所期望的幻觉。可能在那时,这些幻觉曾经真实过。在切实拥有的身体面前,莫尔法无话可说,他那时并不明白如果一个女孩子不爱你,她为什么会把身体交给你,她觉得江山红的爱和他自己的一样,毋庸置疑。   第二天他们到沈昕所住的小镇旅游野餐,沈昕,于徵,莫尔法和江山红。在他们举起啤酒碰杯的时候,沈昕和于徵都祝他们幸福。   这时是莫尔法的传呼机响了,是洛言,她说她有礼物要给他,问他在哪儿。莫尔法想他当时的态度肯定很恶劣,以至于听到了电话那头低低的抽泣声。   他回到人群中继续喝酒,愉快的气氛已经消失殆尽。那天三个男生都喝了很多,尤其是莫尔法,喝得酩酊大醉不知方向,江山红拼命地摇他:你醒醒,醒醒啊,你还得送我回家啊!   莫尔法摔脱她的手,我不行了,你自己回去吧!   江山红无论怎么说,莫尔法就是不动弹,最后,她跺跺脚,一咬牙便自去了。   那以后,莫尔法再没有见到过她。

  第二天早上醒来,洛言坐在莫尔法的床前。一块温热的毛巾敷在他的额头,桌上有个篮子,篮子里放着一把剃须刀,一瓶剃须泡沫,一包牛肉干,一瓶红酒和一张卡片。牛肉干是莫尔法醉喜欢吃的东西,旧的剃须刀他刚刚扔掉,现在居然连泡沫都一起买了来,红酒是那时玩笑时说要和洛言一起喝的,卡上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莫尔法看到桌上的一大堆琐碎的东西,竟似看到二年以前之于江山红的自己。                     曼平阿姨又写信来了。这次她说已经辞去了当地的工作,准备到上海来探望小莫莫。莫尔法觉得有些措手不及。他不知道他给父亲打电话的时候,曼平阿姨已经到了火车上,他和父亲讨论的劝阻计划已经毫无价值。到是父亲最后说的那句话比较有现实意义:如果真的来了,那你就好好照顾她。   曼平阿姨是到了学校大门口才打电话给莫尔法的。莫尔法那时在踢球,满脸是汗的奔到校门口看到一个梳着发髻的四十多岁的女人,她没有反应过来她是谁。直到她自己介绍说“你一定是小莫莫吧,我是李曼平”的时候,莫尔法方才意识到他的曼平阿姨是真的来了。   莫尔法带曼平阿姨到学校的招待所,那以后的日子里,她就一直住在那里。   那个暑假,到莫尔法最终到单位报道前的一个月,他整天就和曼平阿姨在一起。他带她逛逛大上海,每天晚上听她讲以前和父亲之间的故事,说到忘形处她竟会抓着莫尔法的手念叨:莫仔啊,莫仔,我们竟有这么些年没见了……   曼平阿姨的情绪经常很激动,有时会抱着莫尔法又哭又笑。他那时特别怀疑自己的身份,他从小到大都只是象父亲,和母亲一点也不相象,会不会曼平阿姨是……   直到有一天曼平阿姨说出了那段父亲日记里也没有记录过的片段后,莫尔法才相信曼平阿姨的种种举动仅仅是因为自己和父亲太过相象的缘故。   那天他们在校园的草坪上坐着,放假的时候,草坪上不再有那么多情侣相偎依,安静了许多,曼平阿姨说:小莫莫,其实你4岁的时候我就见过你了。   那时候我辗转托农场的战友打听你的父亲的下落,很多年了,直到我回到甘肃后的第5年,才有消息说你父亲到了喀什,我当时也象现在这样,马上辞了工作坐了火车和汽车赶到你父亲所在的学校。   赶到学校已经是傍晚,学生们都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就看到一个4,5岁的小孩子,搬了个小凳子,踩在上面“当当”地敲门口胡杨树上的铁圈。   我走过去问那个小孩子,你们的莫存彦老师在吗?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跳下小矮凳就跑进了一间小瓦房子里。   我听到里面清晰地传来那小孩子稚嫩的叫声:爸爸,爸爸,外面有个阿姨找你……   莫尔法发现他被打动了,虽然他对这件事情哪怕一丝一毫的印象都不曾留下,但是他还是发现他仍然不是被当时的曼平阿姨打动,他和当时的曼平阿姨一样,只是被那声稚嫩的呼唤打动,换而言之,打动他的其实是他自己。   他知道,这一生,他都不可能从这个故事里走出来了。                     莫尔法开始上班了,单位在市中心,单位分的公寓在城南,下班后他穿过小半个城市来看曼平阿姨,然后再横穿大半个城市回家休息。   莫尔法已经渐渐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自从曼平阿姨出现后,他再没有见过江山红,洛言,甚至沈昕也是在学校的几次碰面。沈昕在一家法国人的事务所上班,工作是一个很好的着落,虽然看上去晚了一点。   他已经厌倦了曼平阿姨每天重复的叙述和情绪,也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生活,哪怕这种生活他曾经好奇过,接纳过,包容过。   他想他不能这样疲于奔命地的在城市两头来回穿梭,只为了一个叫李曼平的其实和他不相关的女人,他知道他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工作上,他要比这个城市里土生土长的年轻人更努力,更上进。   莫尔法在曼平阿姨来后二个月的夜晚请她吃饭,他告诉她:她应该回去过她自己的生活,他不能永远和她在一起回味着过去。   曼平阿姨走的时候是下午4点。莫尔法要去送她,却被拒绝了,她还是离开了这个对她而言陌生的城市。没有留下的理由,最终还是要走的。                     9                     莫尔法平静的工作了两年,他在单位的人缘很好,工作也很出色,存钱为父母买了房子,交了首期,每个月还贷款。弟弟也如愿考上了上海的医学院。   单位里的小师妹很喜欢他,但他却更喜欢已嫁为人妻的高傲的女上司,她对谁都很凶,惟独对莫尔法是个例外。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很不错,偶尔,他也会和沈昕,于徵约好出来聚聚。曼平阿姨也还是不断写信过来,莫尔法就片言只语地回信过去。   三个人的聚会,必定聊起当前各自的状况。于徵边工作边读书,他说今年可以拿回那个毕业证书,大家便都恭喜他。问起SHALLA,于徵说估计没有什么希望,说现在想见她一面都很难,整天忙着加班,一个礼拜见一次总是在超市的时候,还再三强调,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难得的周末去逛逛商场,男人多半又不喜欢逛,可是SHALLA确是个比男人更加男人的人,看中的衣服试也不用试,报个尺码就买回家;鞋子就用脚一蹬,合适就付钱;至于买包则更离谱,要是有两个包拿在手上犹豫不决,就两个一起买。不仅是包,只要有什么她觉得难以取舍的东西,就会全部买下。   于徵说到他们的生活,已经相差的很远,SHALLA嘴里常常不经意地冒出一串英文,业余时间也欢喜和同事聚聚搞什么企业文化。她希望于徵也去找个好点的外企接受正统的培训,不要在这些私人小公司里打转。   于徵感慨说,SHALLA永远认为她是对的,总是要求别人遵循着她的意志去做事。   沈昕的感情生活则是一片空白,和老师也没有再见过面。   莫尔法突然说起有天在路上遇见江山红。那天他正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路上很堵,公交车,出租车都排队等着。在一个路口,莫尔法看见了一个车窗上的熟悉面容。江山红依然美丽地坐在那里,夕阳在她脸上折射出灿烂的光芒。他凝视着她,不过片刻,决定不打招呼离开的时候,江山红看见了他。   于是她在车子里向他招手,夹着手势说着,莫尔法看懂了,是叫他在下个站头等着。   绿灯了,莫尔法开始随着车流向前移动,机动车们却还是动不了。到了车站的时候,莫尔法看见一辆电车抛锚了,够面是排着队的长长的车龙。他用一只脚踩在人行道的沿上,呆呆地想了一会,然后没有犹豫,蹬着车回家了。   他突然莫名其妙地怀念骑夏利车来,那种矮小机灵的红色出租车现在在这个城市已经见不到了,因为被政府认为是影响了市容,可它的起步价却很受欢迎。江山红一直愿意坐着这样的车子跑到学校里来看他,那时候他只要在路边看见夏利车,就会快蹬两步上去看看车窗里的人影,他曾经固执的认为,每辆夏利的车窗背后,都可能有着江山红美丽的笑容。   莫尔法拿起一个橘子,指甲深深地嵌进它的皮肤,划出一个十字的交叉,然后是半个指甲盖和整个指节的插入,橘子皮四分五的时候,他突然又没有了吃橘子的欲望。于是便将它掰成两半递给沈昕和于徵,然后说,我也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不想见到江山红。                     莫尔法被叫到公司门口的时候还不知道究竟是谁找他,然后他看见了曼平阿姨。   他过去一把抓住曼平阿姨的手,走,我们找个地方去谈谈,别在公司这里!   在街心花园,莫尔法责问曼平阿姨怎么又不打招呼又来了?!他有某种恐慌感,觉得他苦心经营的生活秩序又要被打乱了,他不容曼平阿姨说话,便开始劝她回家。   曼平阿姨一时着急,刚站起来拎起东西,便晕了过去。莫尔法一下子慌了神,赶紧拨120,叫救护车送她进了医院的急诊室。   在手术室的门外,莫尔法刚刚知道原来满平阿姨一直有着很严重的肾病。她坐了很长时间的火车,劳顿加上饥饿,导致了疾病的发作。   这次曼平阿姨来的一个月,是在医院度过的一个月。莫尔法每天下班就望医院跑,陪在她的身旁。   曼平阿姨经常摸着莫尔法的头说,阿姨的身体一直不太好,所以本想在身体好的时候再来看你一次啊。   莫尔法那时觉得自己很不是个东西,他不知道他的心肠何时开始变的如此之硬。还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不是那样教育他的,也没有老师那样教育过他。那时候他养了很多小动物,小猫,小狗,小兔子还有小乌龟,那时候的他是多么有爱心的一个小孩子啊。这些岁月的成长,他自己也没有料到自己竟然和这个城市一样变的漠然。但他也知道,不能责怪这座城市和城市里那些陌生的人们,不能!   出院的时候,曼平阿姨买了火车票直接回去了,莫尔法挽留她再住几天,却毫无作用。虽然这次他是那么的诚心诚意,他想很多没有理由的真心真意他从来也不懂得珍惜,结果毫无意外的是,必然的失去。                     快过年的时候,莫尔法开始整理自己的感情。他想起了江山红,洛言,小师妹和女上司,甚至还有俞小扬。莫尔法一直固执的以为他的感情一直是爱着江山红的,这么多年来,无论洛言,小师妹,还是女上司,或者别的什么女孩子,她们都只是具备了江山红身上的某一部分的特征,就象所有他花费时日挖空心思修剪来的那些枝条,都必须嫁接在同一个树根上,唯一的树根上。   时至今日,莫尔法方才有些明白了,原来他一直指错了树根,他的根早就已经被种植在遥远的地方,埋藏在农场一望无际的碱土中,太阳照射后碱土泛出雪白的盐花的那个他出生的地方。他终身与之相伴的那些感觉,围绕着那个地方做着圆周运动,或远,或近,或快,或慢。他所有的情感都指向那个唯一的地方,或者说唯一的境遇。是在那里,他们由不识感情滋味的孩子,渐渐成长为男人和女人,是他,和俞小扬。   所有的感情都已经指向了俞小扬,哪怕是江山红,也是俞小扬幻化出的一个树枝。所有的女人,都是攫取了俞小扬身上的特性而虚弱的存在,不长久,不完美。这个在莫尔法脑海里积满灰尘的身影,这么多年,居然被丛丛的枝条所掩盖了。   莫尔法迫不及待的抓起电话,颤抖着拨通了俞小扬家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俞小扬的母亲,听说是莫尔法,她既意外又欣喜,莫尔法说过年的时候准备来看她们。   她的母亲说好好好,欢迎他来。只是俞小扬现在不和她住在一块,不能和他现在说点什么。   大年初一的早上,莫尔法坐上了火车去绍兴。他想到了这么多年终于还是明白了,自己喜欢和真心爱着的人的根源,他无数次在脑海里过滤见到她时应该说的话,他欣喜于这种拨开层层枝条后的清晰,象拭擦后的镜片一样,混沌的世界一下子清晰明亮了。   莫尔法在俞小扬家坐了一个下午,也没有见到俞小扬的踪影。直到他终于鼓起勇气向她的母亲问起她,才在她母亲吞吞吐吐的话语中知道,俞小扬已经结婚了,就在去年的10月。                     这是莫尔法绝对没有预料到的结局。   那——她也还是可以来见见我的啊,难道现在她都不愿意见我了么?   她现在的身体不是太好,要不你给她打个电话吧。她的母亲说。                     接通电话的“嘟——嘟——”声都显得漫长。   小扬,你知道我是谁么?   梢稍得犹豫之后,是俞小扬有些欣喜得声音。   我知道,小莫莫,是你!   小扬,你怎么样,还好吗?   莫莫,我在医院,刚刚动完流产手术,昨天。   ……   莫尔法坐着当天的火车又回到了上海,大过年的,可火车里飘来的却是一只忧伤的歌: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   他想起岁月里的那些他还不懂得,不领会,不珍惜的懵懂时光,他甚至连承诺的意识也没有,无论那些承诺是不是拥有束缚的力量,实践的可能。有些你珍爱的东西的却不能攥在手里,开始你并不觉得要争取,然后是忍耐和遗忘,岁月回过头来张望,一切都已经走远。   莫尔法想自己和江山红的十一年又算得了什么,和俞小杨的十四年又算得什么,那冗长的初恋直到今天终于可以有一个交代。他将那泛白硬土地上的麦杆,胡杨树顶的落日余辉,灰平房烟囱的袅袅炊烟,盛夏茂密果园里的甘甜都一并收起,在如今,在现在,打结,折叠,掩埋。   他终于明白,那天领悟到的树根对他而言是一件多么残酷的故事。那意味着成长和成熟的脚步无法阻拦地踏过,意味着所有美好的理想和信念一并破灭,因为这毫无争议的现实。他多么希望仍然能任性地天真地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只做那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可是,莫尔法知道,那已经不可能了。                     10                     我遇见莫尔法的时候,很可惜,他已经不是那个充满激情充满幻想的莫尔法了。虽然他还能写出字句工整的诗句,平仄压韵的对联,但是我知道,激情已经随岁月消减,情感已经被永远的埋藏了。   我坚决不肯去见他,我说让我留在文字和声音的背面吧,可能这是对某种幻觉的尊重,也可能是一种欺瞒。                     沈昕突然结婚的时候,莫尔法和于徵虽然意外,但还是义不容辞的做他的伴郎。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新娘。她是一个出生在美国的华裔女孩,不会说中文。婚礼上她一直用英语和沈昕窃窃私语着,对外则一律是他的丈夫在解释着,招呼着。   沈昕说,不用自己的语言,不用那样深刻地去交流,那么深入地去了解和洞悉,感情是不可以那样去挖掘和推敲的,那么脆弱的东西,那里还经得起推敲?   老师带着女儿座在席间,小姑娘大大的眼睛望着漂亮的新娘,眼里满满的都是羡慕。   莫尔法不停地喝了不少酒,说了很多话,酩酊大醉。   第二天上班,没有吃早餐的他从胃里呕出几大口血,夹杂着一些血块。送到医院的时候,他脸色苍白。小师妹在一边红着眼圈,他却紧紧地攥着女上司的手,已泛灰白的指甲掐得女上司生疼。                     这是个生分的城市,人与人,疏离着。他喜欢一些成熟感觉的女子,就象当年的沈昕,追寻着一种母亲般的柔情与呵护,莫尔法在电话里这样对我说。                     他就住在我和莫罕诺实习的医院,那个医院离他单位不远,不断的有人来看他。   要出院的前一天,我和莫罕诺一起去看他。我见到了沈昕和于徵,沈昕和莫罕诺一样高,白净些,于徵是个大个子,很壮实。他们很随意地和我说笑,拿莫尔法打趣,同时拿我和莫罕诺开玩笑。我与他们就这样的一次见面,可是我知道,我是真的爱上他们,爱上他们的故事和那段岁月,深深沉醉,不可自拔。   莫尔法比我初见那次胖了很多,说话声音和电话里一样,很柔和。我想他不会知道,这个穿着普通白大褂向所有病人温柔笑着的女子,竟然,知道他的一生……

2楼
山头松 发表于:2005/3/28 13:12:31
我推荐的绝不会让你失望
3楼
童童 发表于:2005/3/28 18:37:21
当然
4楼
山头松 发表于:2005/4/14 21:26:53
我再顶一次!
5楼
小妖精蓝儿 发表于:2005/4/15 15:13:49
我喜欢那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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