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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陈果 发表于:2005/7/22 3:15:02
不能流行的知识分子写作




南方周末   2005-04-14 15:47:42



  索尔·贝娄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作家
  □本报驻京记者 夏榆

  ●中国作家眼中的索尔·贝娄  
  
  索尔·贝娄对我们而言是唤起性的,也是示范型的作家。他的写作表面看,用我们的话就是掉书袋子,旁征博引,引经据典,但他其实在用知识质疑知识本身。他不是一个能进入公众视野的作家,不是容易流行的作家,他不像马尔克斯、昆德拉那样被中国的读者所熟知。他的不能流行可能跟他西方式知识分子的经验有关系,可能还跟中国的都市经验的匮乏有关系。他表达的精神的异化和困境,能体会到的人是一个很少的人群。他所表达的人的危机在我们这里还没有被关注到,或者还没有被提升出来。
  索尔·贝娄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作家。对其他作家来说他的写作是一个典范。他的写作为中国作家提供的经验正好跟海明威是相反的。海明威我也很喜欢,但是你要从感性和知性来说更倾向于索尔·贝娄。读索尔·贝娄的时候刚刚开始有意识的写作。我觉得他为我提供了一种观察世界的角度,内心的、内省式的角度。他的小说是第一人称,即使不是第一人称,也还是隐含着内省的成分。一种全盘的占有,同时对这种知识拥有的质疑,处理得非常微妙。他提供了一种非常特殊的知识分子在大都市遭遇困境的这样一个范本。
  ———孙甘露
  
  索尔·贝娄是知识分子作家,他可以把古往今来哲学的、文化的、历史的、社会的知识放到他的小说里,但他的小说又很生活化,很多下流话、色情描写在他的小说里随处可见。但是他还不像我们的《金瓶梅》、《废都》,他不是为了写色情而写色情,而是这些色情就是他小说生活的一部分,很自然的就出现。什么是知识分子作家,就是他写的小说是给知识分子读的,读他的小说要有知识的背景,有学问才能胜任,否则你就没办法读他的小说,处处会碰到障碍。还有就是要有知识分子的眼光,他的目光跟我们平常是不一样的。他们有强烈的使命感,探讨人类的各种问题。平常的小说不是这样,平常的小说是市民化小说,就是给你讲一个生活的故事,人人都懂,不需要什么知识的准备。
  ———陈村
  
  索尔·贝娄是我读得早,后来又没有机会再读的一个作家。在20世纪作家中,哪怕是从在世的作家来说他不是最重要的,我觉得马尔克斯是最重要的,这是毫无疑问的。像奈保尔这样的作家我觉得都比索尔·贝娄重要。他在美国的影响力,根据我在美国的了解,也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会减弱、消退,他不是那么地持久,他不像威廉·福克纳已经永恒了。美国的好作家很多,像菲里普·罗思、托尼·莫里森,非常多。我觉得在美国像索尔·贝娄这样一个级别的作家,应该还有好几个。他不是独一无二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是独一无二的。如果马尔克斯要出什么事情,那就是世界性的。马尔克斯已经是经典作家了,索尔·贝娄未必是。他对中国作家的影响力也不是太大,我很少听到我的同行谈起他,几乎没有听到过。也不是他不重要,而是重要的作家太多了。
  ———余华
  
  他的书在中国出版比较多。我最喜欢的有《洪堡的礼物》和《赫索格》。我一直感到奇怪的是,当代作家很少议论这位了不起的作家。我几乎没有读过比他更幽默更机智的作家了,他用幽默和机智遮掩着心底深切的悲凉和怜悯。他的这方面的巨大才能,使得其他专事调侃、用嘲弄的笔风描述当代生活的作家顿失光彩。他让人想到这方面的其他作家都是轻量级的。贝娄和他的主人公们相仿,对他周围充满了兴趣,是一个如饥似渴的观察家,人性中最曲折最隐秘的部分也难以逃脱他的眼睛,这是一双万里挑一的眼睛,穿透力、视角、目光的性质,一切方面都是那样卓越。
  贝娄的作品因为仅仅止于悲凉的心情、无望的冷嘲,缺少某种坚定性,所以也稍稍缺少了一种伟大感。
  ———张炜
  
  中国只有我这样的少数人在搞个人化实验。那个时候我看到了《赫索格》,感觉是找到了同类。我觉得说索尔·贝娄表达人的精神的异化、内心困境是套话,他其实是表达了他自己。作家的写作不是为了表达这个表达那个,他就是为了表达自己,拯救自己的灵魂。他的写作具有的深度是我欣赏的,触及了人性的本质。
  索尔·贝娄的写作有些地方触及到了人的本质,有些地方也还不是。他还不是彻底的革命者。《赫索格》是比较深入的,但是深入也是相对的。彻底的实验就是从潜意识出发做出的实验。深入是指深入人的灵魂,人的潜意识。自动写作,不要构思,把观念撇到一边。索尔·贝娄不是。美国文学就是这么一个样子,表面化,能够沉得下去的很少很少。在我看来美国并没有伟大的作家,海明威、福克纳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去美国接触过一些作家,不是特别好。美国作家我只喜欢品钦,品钦还没有死,他只是隐居了。
  ——残雪
  
  我对索尔·贝娄的接受跟我自己也在学院有关系。我看过中国知识分子的作品,也看到过西方的知识分子的作品。我看到过加缪的,还有卡内蒂的《迷惘》、辛格的《市场街的斯宾诺沙》都是这样的作品。但我觉得我们的知识分子写作特别单薄。大家要求知识分子写作要么是政治化的,要么是道德化的,在我们的文学里,知识分子写作是缺席的,王朔、刘震云的小说也不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小说,他们有对知识分子的嘲讽,他们笔下的人物也多是知识分子,但是那些人物并不是生活在学院里,不是生活在典型意义的知识分子环境中。
  为什么索尔·贝娄在中国不能流行呢?这跟知识分子写作在中国的单薄有关系。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还是一个农业社会,是一个历史传统比较悠久的社会,我们更关注的可能是乡村经验、历史经验,知识分子这个系统从来不是主流。第二,索尔·贝娄所关注的问题是严肃的问题,是文化的问题,他关注的是一个社会最根本的危机。这些危机通过他笔下的人物表现出来。作为一个小说家,索尔·贝娄是在表达人的全部的精神困境,表现人复杂的内心世界。
  在我们的文化中,我们更多的作品是把知识分子天然地确定为文化代言人的角色。一个道德和社会义务的承担者。知识分子作为一个人更需要被关注,他的情感,他的精神的困境,他的欲望,他的小毛病。索尔·贝娄的写作是完全把知识分子放到具体的人的立场去描述,他对知识分子的认识和他表达这种认识的丰富性和尖锐性,经常会让我震惊。像索尔·贝娄这样关心知识分子个人的情感、精神和内心,把他们放在一个文化的境遇里思考,在世界作家群里,索尔·贝娄是很独特的,没有谁比索尔·贝娄更能捕捉当代人类心灵的战栗。
  ———格非
    
  ●西方人眼中的索尔·贝娄
  
  20世纪美国文学的支柱是由两个小说家构成的:威廉·福克纳和索尔·贝娄,他们是20世纪的梅尔维尔、霍桑和马克·吐温。
  ———美国作家菲利浦·罗斯
  如果文学的灵魂应该是最纯真、最清澈、最繁忙也是最深远的,那么贝娄的贡献在于修复了美国文学的灵魂。
  ———美国女作家辛西娅·奥齐克
  贝娄的名望、文学修养、出众的智力和高尚的道德品质,造就了他的伟大作品。
  ——英国作家和评论家马尔科姆·布雷德里
  贝娄完成了自海明威和福克纳风格以来美国散文小说中第一个主要的新风格,把知识分子过度的虚张声势与辛辣猛烈的犹太街道风格混为一体,所有这些用的均是喜剧性的语言,这种语言甚至在迅速远离意第绪语时也能不时回首瞻顾。而且,有一种嘲笑的声音贯穿其著作始终,既有自我内省又有自我揭露,结果他和犹太移民生活资料的关系总是保持着好奇和探询性。
  ———美国评论家欧文·豪
  贝娄从未忽视过在咄咄逼人的现实世界里价值标准的受到威胁的地位,这正是他经常描写的。但是他并不认为人类的行为举止或者科学的突飞猛进,预示着一场全球性的浩劫。不管怎么说,他是个乐观主义者,而且也是一个坚信人性善良的反对派领袖。真实当然应该暴露,但真实并不总是充满敌意的。正视真实并不一定完全等于勇敢地迎接死亡。
  ———瑞典学院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
2楼
陈果 发表于:2005/7/22 3:48:11
索尔·贝娄:无与伦比的鸡尾酒调和大师




南方周末   2005-04-14 15:44:57


  ●索尔·贝娄语录
  
  我曾被称为“怪诞的伟人”。事实上,我不是怪人。但我的确不想跟媒体做游戏。我没有定期接受采访。当我获得诺贝尔奖时,我拒绝了在某人的电视节目上做秀。主持人就说我是一个怪人。他说:“如果你不想在电视上露脸,干吗要接受奖金呢?”我回答道:“我要用奖金在赤道上的哪个小岛买幢漂亮房子。那样,我就可以远离那些要采访的人了”。
  ———索尔·贝娄谈媒体采访
  
  在我漫长的一生中结识并崇拜过许多非凡的人物,但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比艾伦·布鲁姆更出色。不久前,当有人问我一生中是否结识过伟人的时候,我本能地做了肯定的回答。是的,当然,我的确结识了几位———甚至爱上过其中的几位。我确信艾伦显然就属于伟大之列。对于那些受过他的教育、或逐渐与他密切起来的人而言,事实上,是他改变了我们。
  ———索尔·贝娄谈挚友艾伦·布鲁姆
  
  我们生活在一个对艺术家仿佛有无法克服的敌意的科技时代。因此艺术家必须为生活而斗争,为自由而斗争,和其他每一个人一样———为正义和平等而斗争,因为这二者已受到机械化和官僚化的威胁。这并不是意在劝告小说家赶快冲进政治领域里去。但是在开始的这个阶段,小说家必须开始发挥自己那长期得不到使用的聪明才智。如果他要拒绝政治,那就必须懂得自己拒绝的是什么东西。他必须开始思考,而且不只是要思考自己那狭隘的个人利益和个人需要。
  ———索尔·贝娄谈小说家的职责

  海明威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没有哪个混蛋会写出什么值得一读的东西。”60岁获奖的索尔·贝娄打破了这种宿命
  □刘翔(浙江大学国际文化学系副教授)
  
  美国二战以后最重要的作家索尔·贝娄于2005年4月5日(美国时间周二)去世,终年89岁。死亡,是贝娄在很多作品中反复述及的,而贝娄本人也经历了太多的别人的死亡,先是母亲,然后是父亲,然后是一批批的老朋友,再是两个哥哥和第三任妻子,现在则轮到了他自己。在贝娄的早年和晚年,他曾有两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第一次是八岁时,因腹膜炎和肺部感染而住了半年医院,这对他一生影响很大,他第一次思考死亡的问题。第二次则是1995年,他在加勒比海度假时吃了一条红鳍笛鲷后突感不适,昏倒在浴室。他昏迷了三个星期,就在医生认为他快要不行了的时候他奇迹般地好转。四年后,他的第五任妻子,40岁的詹妮斯·弗里德曼诞下女儿瑙美·罗斯·贝娄,那时贝娄已经八十有四了。
  贝娄是惟一3次获得全美图书奖的作家,他还曾获得一次普利策奖。1976年,他以“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担任过声誉极高的芝加哥大学著名的“社会思想委员会”的主席,他获得无数荣誉和表彰(值得一提的有哈佛、耶鲁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法国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意大利马拉帕特奖等等),1990年,美国全国图书基金会向索尔·贝娄颁发了终身成就奖章,表彰他对美国文学的卓越贡献。贝娄说他获得过这么多的奖章,感到自己好像是一位俄国将军。
  
  84岁的索尔·贝娄出版了他最后一部小说《拉维尔斯坦》
  早年生活
  1913年,贝娄的父亲随身带着一些里面塞满了织锦马甲、高顶礼帽、塔夫绸黑裙子、鸵鸟羽翎和高跟纽扣的浅皮箱,和妻子及三个孩子离开俄国,来到加拿大蒙特利尔市郊的拉辛镇。三年以后,他们的第四个孩子出生,这就是日后成为美国二战后主要作家的索尔·贝娄。
  索尔的父亲是个倒霉蛋,在《赫索格》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很真实的父亲刻画:他身架小巧匀称、容貌俊美,圆圆的头,机警敏捷,不过脾气有点急。但他从俄国带来的那几千卢布很快蚀个精光,“1913年,他在魁北克省的瓦利菲尔德城附近买了一块地耕种,但失败了。这之后,他搬到城里开了家面包店,失败了;做批发商,失败了。战争时期,开了家睡袋加工厂,别人都赚了钱,他又失败了;做废品商,也失败了。后来他开了一家婚姻介绍所,仍然失败,因为他脾气太急躁,而且说话太鲁莽。而现在,他做的私酒生意,又面临失败。”
  与父亲相比,贝娄的母亲对他影响更大,她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是有名的拉比,从小爱读书(尤其是那些俄国的古典小说)。贝娄的母亲最宠爱这个孩子,对他寄寓最高的期望。这位母亲很像《洪堡的礼物》中的主人公西特林的母亲:她整天“烧呀,烤呀,刷洗熨烫,做罐头、腌咸菜都行。她会用纸牌算命,还会用颤音唱俄国歌曲……在家时,如果我掉了牙,她就要把那颗牙扔到火炉后面,说小耗子会再衔一颗好的来”。
  贝娄从小接受犹太教的宗教教育,后来又接触并深入了解基督教,这对他的创作影响很大。同时,由于魁北克的特殊文化环境和他的家庭的特殊情况,他的语言环境也是多语种的:父母在家说俄语与意第绪语,几个孩子在家说英语和意第绪语,在学校大家说英语,而在街上人们则说法语。1924年,母亲领着四个孩子带上一些还算值钱的东西偷渡过境来到美国芝加哥,临走还欠着房东十美元的房租。贝娄从小是个读书狂,当时布德龙公共图书馆在贝娄一家所在街区开了分馆,他就经常去借书,据他自己说,在他九岁时已经读完馆内所有的儿童书,开始读大人的书了。从小学到中学,他如饥似渴,无所不读,从托尔斯泰、果戈里、荷马到尼采、叔本华、陀斯妥耶夫斯基,从《哈佛古典名著》丛书到有关马克思、列宁的一些小册子(想想吧,芝加哥当时是世界工人协会的全国总部所在地),另一些书他可能出于爱之甚切,只好亲手偷来读。1933年秋贝娄进入了芝加哥大学,一方面热心于政治,参加各种社会主义集会,另一方面他更热衷于文学和音乐(他终生热爱莫扎特),他阅读了更多的伟大的文学作品,为今后的写作生涯奠立了更深厚的基础。1937年,贝娄进入威斯康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但他的导师告诉他,他无法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因为他每次写论文,最后都变成了小说。
  是的,贝娄天生是一个小说家,他说:“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犹太印第安人。我不能解释我正在做什么。但是现在,想想这些总是跟我在一起的奇思妙想,我发现我在想象的世界里找到了快乐。”他承认:“我非常健谈。我发明东西。隔壁邻居的女人们总对我母亲说:‘你儿子真是个大骗子啊’!”贝娄以《挂起来的人》(1944)正式走上文坛,以《奥吉·马奇历险记》(1953)成名,不断写出《雨王汉德逊》(1959)、《赫索格》(1964)、《赛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这样的名作,并以获普利策奖的《洪堡的礼物)(1975)达到个人小说成就的顶峰,接着又于次年获得诺贝尔奖,所有这些,关注文学的人们大都耳熟能详了。
  
  五次婚姻
  除了他的举世闻名的小说,贝娄还以结婚次数多而引来好奇。贝娄曾说,小说是一种更高级的自传,于是,人们就未免会在他的小说中寻找到他的这些婚姻的蛛丝马迹。贝娄身边总有很多女人,除了妻子,还有很多女友,有女作家、大学教授、编辑甚至同事的妻子以及其他的人,在担任芝加哥社会思想委员会主席期间,他总是想提拔他的女友们,这让他的好朋友、著名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很不满意,两人后来因为各种因素逐渐疏远,临死前希尔斯也没让贝娄去看他。“自我心理学”流派的创建者,心理分析师称,贝娄是典型的“唐璜综合征”患者,这类人对自我有着不确定感,很脆弱,但他们不断地用自尊来保护自己。他们渴求女人,不是力比多的驱使,而是自恋的需要,他们需要从异性那里得到温暖,得到对他们的自我的确认,这能够让他们从孤独的境地中解脱出来。女人对贝娄的影响是复杂的。一方面,女人们让贝娄吃尽苦头,婚姻总是破产,赚到的大把大把的钱,也总是很快耗尽,“你克制你的精明。在尚未察觉之前,你已经付出一笔巨大的离婚和解费给那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居然曾经不止一次地声称她是单纯的,不懂财务。”另一方面,这种纷乱的两性生活以及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涉及的大量的人和事,给了贝娄丰富的写作素材。
  1937年,23岁的贝娄结婚了,这是一生结了5次婚的贝娄的头一场婚姻,新娘是俄国移民后裔安妮塔·戈什金,她正如贝娄后来在《赫索格》中描写的样子:“大大的绿色斜眼睛,金黄但毫无光泽的鬈发,皮肤倒很白净。”安妮塔很快发现了丈夫的花心(贝娄有一张性感的嘴,一头鬈曲的头发,一双大眼睛“映射出母鹿般的神情”),她发现丈夫居然和另一个女人一起消失了一个星期(这样的事情后来似乎成了他婚姻生活中的常事)。一开始感情还好,但逐渐地,贝娄期望从婚姻中期盼的一切都没有了,尽管他们夫妇在1944年生下了儿子格里高利。1955年,他们结束了他的长达18年的第一段婚姻。在《只争朝夕》中,他借自己的话语权,描绘了这么一个悍妇的形象:“她只要有打击我的机会,就打击我,她仿佛专为摧残我而生存的。而且,她的奢望也太多,没完没了。”
  还在分居期间,贝娄有一次打电话给《党派评论》,接电话的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20岁的姑娘,他马上被电话里的声音迷住了,赶紧追问姑娘的芳名,原来是桑德拉·柴克巴索夫,他马上奔到杂志社,去一睹芳容。果然,桑德拉是个眼睛湛蓝、皮肤白皙的美丽姑娘,她的形象在《赫索格》里面有描绘:“漂亮的乌黑头发在后面束成一个小髻,额前则留有刘海。她脖子纤细,眼睛深蓝,一只拜占庭式的鼻子,从眉心笔直而下。那刘海遮住了表明智力相当发达的前额,遮住了她那过人的意志力。”贝娄与桑吕?956年2月结婚,次年1月二儿子亚当出生。但婚姻很快出现了问题,桑德拉一直认为娘家比贝娄家高贵,她美丽,她雄心勃勃,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她不喜欢被贝娄的光芒笼罩,她在花钱上也大手大脚。这是一场令贝娄筋疲力尽的婚姻,《赫索格》中描述了一个因妻子的背叛而几乎精神崩溃的主人公,很大程度就是贝娄本人。1959年,虽然贝娄仍然不知道桑德拉的婚外情,但他感到是她造成了现在的一切。桑德拉提出离婚,贝娄黯然离家。当得知妻子的私情后,贝娄一开始也想与赫索格一样用枪报复,但最后这个冲动的计划没有实行。1960年他们离婚。《赫索格》出版后,桑德拉认为,虽然她曾经对不起贝娄,但贝娄通过《赫索格》对她也报复得差不多了,这部小说让她尴尬痛苦,还让贝娄名利双收,这下要算扯平了。
  尚在着手处理离婚事宜之时,贝娄又和不少女人搞在一起,其中一个女性是苏珊·格拉斯曼。他觉得苏珊聪明机灵懂文学,她还答应要全心全意地照顾他,所有的俗事都不用他操心。1961年,贝娄第三次结婚。新娘和桑德拉一样认为自己的娘家更高一等,习惯和上层社会交往,对贝娄的亲戚看不上眼。1964年3月,贝娄的第三个儿子丹尼尔·奥斯卡·贝娄出生。贝娄名满天下,但是他的第三次婚姻又出现危机,他和苏珊的很多差异体现出来了。苏珊喜欢“贝娄太太”的名头,也喜欢抛头露面,天天赴宴,而贝娄显然兴趣不大,他天天要看书和写作,每天上午都要工作。当然,贝娄也有责任,不到一年,他和其他女人往来,其中一个叫麦琪·斯塔茨的女人进入了他的生活。在贝娄一生颇为壮观的情人队伍中,他和斯塔茨的关系是最热烈和最持久的,这个女人也在贝娄的许多小说中显影。于是,苏珊和贝娄开始了战争,到1966年年底,这个婚姻就难以为继了。1967年贝娄和苏珊离婚。但是,1975年出版的《洪堡的礼物》让苏珊极为光火,在书中,贝娄居然把她描写成容貌漂亮却缺少人性,很有风度却内心凶狠,天天唠叨着要结交达官贵人,她质问:贝娄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太没有道德了?苏珊与贝娄有多年的法律大战,这让试图谎报收入的贝娄损失了大部分财产(包括诺贝尔奖金)。苏珊是与贝娄缠斗得最凶的前妻,她后来说是想通过这样的斗争保持和贝娄的关系,可能是由于陷得过深,苏珊前些年死去,贝娄想让儿子带去他的忏悔,可惜苏珊本人是听不到了。
  从1966年到1974年,长达八年的过渡期,贝娄只有情人,没有婚姻。他的第四个结婚对象是一个比他小19岁的知识女性,叫亚历山德拉·伊俄奈斯库·图尔西亚,她是罗马尼亚人,耶鲁大学的博士,国际上知名的数学家。在贝娄随后的《院长的十二月》中,他把她写入书中:她给人以“真情实感,她那漂亮的后背脖颈和那好看的脸蛋”,以及优雅的风度,给人极好的印象。1974年11月,他们结婚了,这次连苛刻的朋友们也认为他们的婚姻能持久。开始的婚姻看来是幸福的,在《院长的十二月》中,贝娄这样写道:“精神集中使她面孔严肃。她进行科学研究时就是这个样子……使他高兴时,她会跳上跳下,像小姑娘一样拍着手”。逐渐地,两人之间的裂痕出来了,尽管贝娄早知道亚历山德拉对他的作品毫无兴趣,但这越来越成为她的一个缺点。在贝娄看来,她不关心他,把全部精力花在自己的研究上,他承担了不少家务活,她却全不理解。而亚历山德拉则认为,贝娄把一切花在自己的书上,说话尖刻,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藐视她的感情。再加上长期以来在研究上没有突破,她把一切怪罪于他。1986年的一天,贝娄回到家里,发现亚历山德拉在他的物品上都贴上了红色的标签,而在她自己的物品上则贴上另外一种颜色的标签。她走过来对他说:我要和你离婚,我要你在二十四小时内搬出去。亚历山德拉认为,既然她无法让贝娄感到幸福,还不如分手。在《拉维尔斯坦》中,亚历山德拉是以维拉的名字出现的,她是一个物理学教授,整天只关心自己的工作,对丈夫很冷漠,很不关心,不愿意付出太多情感。
  贝娄感到绝望,在《更多的人死于心碎》中,他作了一次总发泄。在书中,贝娄采用最刻薄的言辞,以最诋毁人的方式向书中的女人们进攻。而在贝娄以前的小说中,他从没有对女性人物做过如此灰暗、如此绝望的描写。他好像不再在乎小说可能在女性读者,特别是女权主义者中引起的义愤。评论在肯定书中的智慧的同时,一般都对书中的女性刻画持保留意见,耶鲁大学的大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认为,贝娄的女性人物一般都是荒谬的凭空捏造的蹩脚货色。
  1989年8月经过仔细考虑,特别是和老情人麦琪·斯塔茨深入探讨后,他决定与詹妮斯·弗里德曼结婚。这一年,贝娄74岁,詹妮斯31岁。尽管外界对这段年龄差距达到43岁的婚姻议论纷纷,但这最后一段婚姻应该说是幸福的,詹妮斯很朴素严谨无私,性情柔和。她对贝娄无微不至,她会寸步不离地陪贝娄在学校散步,陪他访亲探友。詹妮斯自己也是一个学者,酷爱文学,从小崇拜贝娄,她在主流知识分子刊物上写文章,能在大学作演讲。詹妮斯让贝娄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情和适意,她就是他所一直渴望找到的那个人。詹妮弗牺牲了很多,但她没有后悔。贝娄离世那一天,也是她和贝娄的那些长大了的子女们守在床边。经历了这么多婚姻灾难,上帝终于给贝娄安排了一个完美的结局。《拉维尔斯坦》中的罗莎曼就是詹妮斯:“瞧瞧罗莎曼多么容光焕发。嗨,这位女士正在享用精美的食物”,书中的她温柔、体贴。这本书也是献给她的:“献给詹妮斯,我心中最美丽的女人,指引我航程的明星”。
  
  三种文化
  贝娄长期生活在芝加哥(布鲁姆曾说,“索尔对于芝加哥,就像巴尔扎克对于巴黎一样”),并成为纽约高级知识圈的红人,他系统地接受了美国的本土文化(政治传统、历史传说以及文学遗产),这种文化本身有很强的包容性,尽管“全世界把美国当成了自己存放东西的地方”或“欧洲把它的人类垃圾倾倒在了这里”,它似乎反而更健康了。当然,贝娄还是一个典型的世界公民,一个知识狂人,一个把世界文化当作自己家乡的人。不过,总体而言,他在文化地理上与三种文化特别脱不了干系,这就是:犹太文化、法国文化和俄国文化。
  贝娄从小就感知自己的犹太人身份,“我知道自己是个犹太人,这一点很早就明明白白了。说真的,我不知这是否是件坏事。”在犹太人的骨子里有一种宗教的、末世论的东西,这种东西在贝娄那儿也有。他不像其他几个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犹太作家———如萨克斯、辛格或2002年的得奖人凯尔泰斯那样直接描写东欧犹太人在战前的恐惧和在集中营的悲惨命运,他没有那种经历。但他一直关心犹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普遍生存命运,在《耶路撒冷去来》一书,这种感情表达得最直接。毕竟,他把“《旧约》转化成自己的内心生活”,他虽是个世俗的犹太人,但犹太人的思维方式仍对他产生很大的影响,意第绪语文化也是他的一个独特的文化来源。
  法国文化对贝娄的意义非常大,巴黎是欧洲文化的中心。在他那一代最伟大的文学英雄都是欧洲人———乔依斯、普鲁斯特、卡夫卡、曼、劳伦斯、里尔克,最优秀的美国作家(如詹姆斯、庞德、艾略特、海明威等)也是在欧洲(特别是巴黎)成长起来。1948年至1950年,贝娄获得机会去巴黎考察。当贝娄到达时萨特成了法国文化的主导。他对萨特的情感是矛盾的。萨特及其存在主义文学和哲学在一个阶段很深的影响了贝娄的思想与创作,贝娄的头两部小说可以看到这种影响。贝娄在巴黎时,“在《现代》杂志上,阅读萨特的文章;在《战斗》杂志上,阅读加缪的文章。也去听偶尔在哲学学院所举办的讲座。”他还常去咖啡馆见萨特。可是,贝娄有一颗特别强健的大脑,这样的脑袋是不会听从任何人的摆布的。他慢慢发现萨特的偏颇:“当他写出那篇关于弗朗兹·费农的倡议性的文章时,我认为左翼的萨特是在做右翼的塞利纳在做的事———杀!杀!杀!”不过,贝娄本人倒是清醒的,“回首往昔,发现萨特等人的错误,绝不能使我感到沾沾自喜。相反,这些正义和进步希望的失败,令我十分沉痛。我明白,由于危机接踵而来,没有一个人失于消极。看到漏洞百出的理论上,花费了这么多的聪明才智,叫人伤心。”
  贝娄的父母来自俄国,尽管他们很想尽快使自己美国化,但“在我的心目中,父母还是俄国人,流露出俄国人那样可爱的气质”。作为年轻人,他曾对社会主义颇感兴趣,他崇敬列宁和托洛茨基,特别是对托洛茨基有很深的迷恋,1940他在墨西哥城,经人介绍去会晤这位他崇拜的导师,可是在会晤当天的清晨托洛茨基被杀了:“他刚刚死去。带血的锥形绷带缠在他头上。脸颊、鼻子、胡须、喉头上,流满了鲜血,挂着一滴滴干结了的发光的碘酊。”相对于早年的政治影响,俄国文学对他的影响是更大更深远的。陀斯妥耶夫斯基(他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看作是“远远超过其他人的伟大作家”,《剑桥美国文学史》的评论家认为,贝娄的第一部小说《挂起来的人》就是脱胎于陀氏的《地下室手记》),托尔斯泰、果戈里、契诃夫是贝娄最经常提到的和最钦佩的文学大师,“俄国小说有令人一见倾心的魅力。他们的传统允许他们自由地表达对于大自然和人类的感受。”他一直关注俄国的文学,认同纳博科夫的文学观,多次提到曼杰斯塔姆和阿赫玛托娃,欣赏《古拉格群岛》以及沙拉莫夫的《科马雷故事集》。
  贝娄早年是一个左派,但后来又对左派作了深刻的自省和批判,反对所谓“左派种族主义”。他身上有一种存在主义式的悲观主义的东西,但本质上也许是个乐观主义者。他一方面接受了叔本华和尼采的哲学,另一方面又用美国地道的实用主义哲学的一套来看待很多问题。从文学而言,他从作为时代风尚的现代主义中学到了很多,但他又在本质上更亲近“前现代主义”的大师们。他是一个美国的作家,重新肯定了像德莱塞、刘易斯、安德森这样的本土作家的意义,并在作品中有所借鉴,但事实上他的野心是要和海明威、福克纳一样把根扎在欧洲这一西方文化的母体里,同时反过来对欧洲文化产生影响。在价值观上他既反对过多的阶级义愤,又忧心于普遍的价值贬值和精神的沦落。他是温情的,又是讽刺的;他是尖刻的又是宽容的。他的作品是喜剧又是悲剧,他的人物是失败者又是英雄。他把矛头对准一切猛攻,但又会很快转向自己,主人公只能在自嘲中摆脱尴尬。他学习了太多的东西,也相信了太多的东西,但他又有一个他所谓的特别有“修正”能力的大脑,对一切“毒物”去毒化,并为自己所用,所以,尽管他不喜欢托尔斯泰的基督教,不喜欢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反犹,他仍然从他们那儿学到要成为大文学家要具备的一些东西,他连阅读他反感的塞利纳的书都是那么细致,他有一个多么好的胃。显而易见,他是一个大知识分子,但并不因此而得意,相反,他说:“你不必仅仅因为在大学执教而变成学问家。”他解嘲地说:“我也许会成为知识分子的,但是,这使我想起了法国卡通画里那个妓女的话。她说:‘我本来是能够当修女的。’”
  
  绝笔风波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当然是贝娄一生的里程碑,但也是一项严酷的挑战。艾略特把获奖看作是通往获奖人葬礼的门票。海明威说过:“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没有哪个混蛋会写出什么值得一读的东西”,像斯坦贝克那样的作家,获奖不久就死去了,而很多获奖者再也写不出有力的作品。而60岁的贝娄想打破这种宿命。1981年出版的《院长的十二月》没有获得成功,直到1984年,《口没遮拦的人及其他故事》出版,才又获得交口赞誉,人们承认那个他们熟悉的大师又回来了。1987年的《更多的人死于心碎》是一本激愤的书,尽管人们对书中的女性形象很难认同,但这仍然是一本强有力的和充满智慧的小说。而2000年出版的《拉维尔斯坦》则是贝娄与时间和死神的最后一次拔河。读过此书的人会震惊于一个84岁的老人还能写出这样复杂而敏锐的作品。
  《拉维尔斯坦》是以贝娄最好的朋友艾伦·布鲁姆为原型写成的,这一点在贝娄面对记者时都是承认的。小说没有太完整的故事,只是记述了主人公生前(布鲁姆于1992去世)最后几年的生活。场景多半是在大街、宾馆、医院里,内容差不多都是无穷无尽的谈话,他们在回忆、争吵、唠叨中打发了,他们总是用只有他们喜欢的犹太笑话逗趣。
  布鲁姆是贝娄晚年在芝加哥大学结交的同事,两人一见如故,情同手足。布鲁姆生前在人文学界享有相当高的地位,他的一些学生已经成了美国政府的高级智囊,他自己也多次受邀与撒切尔和里根会谈。布鲁姆1987年出版的著作《日趋封闭的美国精神》不意成为超级畅销书,几年内发行了50万册,为他赢得了大把美金和极高声誉,为他赢得了捍卫古典文化和传统美德的名声,他自己也成为大学博雅文化的化身。尽管布鲁姆是一个继承他的老师列奥·斯特劳斯的保守主义者(尽管他不像老师一样反感自由主义),但他也是一个秘密的同性恋者,并感染了艾滋病,最后死于艾滋病引起的并发症,终年62岁。
  《拉维尔斯坦》的问题是,在书中,作为布鲁姆生前最亲密的朋友——索尔·贝娄,这位最了解他的朋友,竟把他的最不可告人的隐私(死于艾滋病)抖搂了出来,这让很多支持布鲁姆的人以及他的朋友和家人感到痛心和愤怒。许多媒体纷纷鼓噪,说贝娄出卖了布鲁姆,而一直看不惯布鲁姆的人也大为开心,因为布鲁姆被证明是个言行不一的人,他的书也失去了道德力量。他捍卫道德,却又是一个被保守主义者不齿的同性恋;他出生微寒,却在心中有强大的物质欲望。他虚荣,向往豪华奢靡的生活,一旦有了钱,就要住最顶级的饭店,永无餍足地追求那些顶级名牌货。他举办昂贵的宴会,给同性恋密友买最好的跑车。尽管如此,在贝娄的笔下,对拉维尔斯坦的道德谴责还是被放在了非常次要的位置上。这是贝娄人物谱中的又一个非英雄,基调还是一曲挽歌。
  后来,终于有人出来干预了。布鲁姆的医生等人站出来说,布鲁姆根本不是死于艾滋病。他们开出了新的证明,证明上说,布鲁姆患有心脏衰竭和肾脏衰竭,最后死于胃肠出血和十二指肠出血,这些很可能是艾滋病引起的并发综合征,而医生却说:这些病与艾滋病没有关系。贝娄于是跟记者说,他以为自己清楚布鲁姆的死因,但看来现在不能这么说了。贝娄对小说进行了修改,去掉了小说里面的“艾滋病”、“人体免疫缺损病毒”等词语,换上一些含糊的字句,以避免争议。
3楼
陈果 发表于:2005/7/22 3:49:33
索尔·贝娄论索尔·贝娄




南方周末   2005-04-14 15:47:43



  □角谷美智子(《纽约时报》书评人)采写 □彭伦 节译
  
  ○“我有时喜欢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可能有十个左右奇妙的笑话。我最喜欢的一个笑话说的是一位美国歌唱家在斯卡拉歌剧院举行首演。他演唱的第一曲咏叹调就赢得了热烈鼓掌。听众们都喊,‘再来一个,再来一个!’于是他又唱了一遍,他们又要求加唱。接着他唱了第三遍,第四遍……最后,他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地说,‘这首咏叹调我要唱几遍?’有人就告诉他,‘直到你唱对为止。’我的情况就是如此———我总是觉得自己唱得还不太对,所以一直唱。”
  ○“小说家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历史学家,能够比社会科学家更逼近当代的事实真相。”
  “描写公共大事和个人琐事一样容易———需要的只是更多的自信和勇气。”
  “虽然我一辈子都只是业余的历史、政治学生。我开始明白,对于颓废低落的城市,从未有人在作品中加以想象。所有的方式都是从技术、经济、政治官僚的角度出发,没有人考虑过这些人生活的意义。”
  ○“给你贴标签的人都是做胶水的。这些标签有什么用?它们几乎没有意义,尤其是贴标签的人从大学生时代以来就没什么新想法,现在又掌管着某个给希望受到震颤的牙医和会计师上课的文学机构。我认为他们是文学机构里的卑鄙小人,正在铲除中生代最后的浪漫主义草坪。在这方面美国人很守旧:他们很愿意接受陈腐的欧洲观念——他们该到第十大道去,过去的进口商都在那里。
  ○“我认为我不是一个很复杂的人。芝加哥不是一座产生思想复杂之人的城市,但是在芝加哥,我这个犹太移民的孩子产生了成为美国作家的信念,他必须设法证明自己不是幻想,他能用英文写作,他能吸引一两个读者。当时,除非你建立了声誉,盎格鲁-萨克逊美国人的机构不会理你。——这种人现在都有。”
  “我视自己为一个有犹太传统的美国人,当大多数人称某人是‘犹太作家’时,是表示把你放在一边。他们不会谈论写了《旧约》的‘犹太作家’;他们说,要写小说,你需要知道什么是礼貌,你必须在南方长大才会知道这种东西。我感觉(1950年代到1960年代之间)许多作家在不可饶恕的犹太人大浩劫之后,都用不可原谅的低劣的反犹主义态度,看待他们的犹太人同行。”
  ○“有许多年,莫扎特是我的偶像,这种欢歌对我来说永远都在悲哀、忧郁、失落、心碎的边缘,但也永远都准备爆发出最动听音乐。我发现莫扎特与我气质如此相投。我不是说在才华上相当,但是他经常让我感到亲切。”
  ○“在大学,而且只有在大学里,美国人才能有一种更高层次的生活……教授们如此急迫地想过别人那样的社会生活,这使得他们在精神、心智层面并不像他们应当的那样严格”。
  ○“诺贝尔奖从不同的方面改变了事情。有一点,你觉得你更权威,如果瑞典学院把奖错发给你,你就要尽全力恢复你的正常平衡,不要因为这个荣誉的重量而感觉压抑。我不想让这个沉甸甸的金属桂冠把我压沉,谢谢你,我很成功地踏水而行。我知道有些人如约翰·斯坦贝克认为它是死亡之吻,但我决定选择我自己的死亡之吻。没有人能强加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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