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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5 13:43:21

许级霖先生在<读书>上发表了<两个美国与政治自由主义的困境>一文,鞭辟入理.有所感,在此简要介绍并谈谈我的看法.

这里所谓"自由主义",是指美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新政自由主义.罗尔斯在政治哲学上为其论证.

"新政自由主义,在经济上崇尚福利国家,文化上推行价值中立主义,即经济领域的干预主义和文化领域的放任主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1 3:19:13编辑过]
2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5 14:04:06

因为六十年代文化反叛和种族平权运动的发生,也因为"二战"以后的新移民大量来自非基督教民族,美国在文化价值上似乎发生了分裂.

一个是文化激进多元主义的美国,在地域上主要分布于东西海岸.一个是基督福音主义的美国,他扎根于美国的草根社会,占据了南方和中部这些腹部地区.

近年来,围绕着堕胎,同性恋等问题的大论争台,正是两个美国之间的文化较量.

3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5 14:42:29

美国自由主义心很大,有意包含两种文化的分歧.罗尔斯也致力于建立一种新的政治哲学,相信他对这种哲学的预期是,希望解决美国现今存在的全面的问题.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对于两种派别,取长补短.

在经济方面,罗尔斯希望国家能够相对地干预经济生活.比如说,采取收取个人所得税来弥补经济发展带来的贫富悬殊.实现"机会平等",以体现国家的公平与正义.这一方面,可以说是吸取了美国的"基督教和自由主义传统."的长处,顾及到了公民在发展自己的过程中所应负起的道德与宗教责任."

4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5 14:55:18

而在文化方面,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罗尔斯却更多地站到了文化多元主义这一边.他认为国家不能干涉道德和宗教领域.

自由主义这样一种理论,一旦操作起来,则面临着深刻的矛盾与尴尬的困境.

弄得好,是两相益.弄不好是两面受敌.到底是两相益还是两面受敌,依我看,应由你扯合的这两派的关系来决定.

如果他们之间沟壑甚深,那你就费力不讨好了.两派将不但不能满足于你这种"苟合"作为,还要伸指头撮点你的背.(比喻)

5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5 17:19:58

现在克里的落选,就是政治自由主义在实践中的严重挫折.

6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5 17:53:19

罗尔斯的理论的基本预设是"善(GOOD)与正当(RIGHT)"二分,"善"是宗教或道德观念,"正当"是政治价值.而我们作出选择的时候,总是习惯说它是"好的",所以我选它."好"是我们的选择标准.现在罗尔斯把这个选择标准分离开来.我们说一件是是"好"的,那更具体一点.什么就是"好"呢?

是不是一样事情是"善"的,它符合我们的信仰或道德,它就是"好"的呢?是不是一件事情是"正当"的,它"符合宪法的核心观念,程序规定的公共理性,遵从普遍的正义原则",所以它就是好的呢?

总之,罗尔斯将它们分开了.区分的目的是为了区别对待.对于什么是"善",什么是"人性",自由主义没有任何立场,它认为,政府无权告诉人们什么是善.而对于什么是"正当",自由主义的态度却是十分坚决.政府应该按照"正当"的原则行事.而这个"正当"由应该公共的讨论和对话形成,它是"公共理性"的最终体现.

7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5 18:19:49

 罗尔斯的这种划分方法在理论上可以成立,而在实践中却屡屡受挫,这让我想到我半月前写的文章<庄子寓言朝三暮四>小议.其中一段是:

"如果用石桥和拱桥以及其它这三种概念来划分中国所有的桥.把赵州桥看成石桥,则中国的石桥多了一座拱桥少了一座.把赵州桥当成拱桥,则中国的拱桥多了一座石桥少了一座.因为赵州桥又有拱又是石头做的,显得不地道,于是把赵州桥看成其他.则中国的石桥和拱桥都少了一座.但是桥的总量不变.中国的桥什么都没有改变.只是划分概念的人在忙乎."

划分概念,当然可以让我们对政治具体操作成为可能,比如说,如果我想在所有的石桥桥头立一个石狮,则以上的划分给我们操作的依据.(加)否则,对于混沌的现实,我们如何下手?但是,划分开了概念,却并不意味着改变了现实.就是这句话,"中国所有的桥数目不变"

  

8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5 18:46:07

是道路分开了大地,而大地却深深地连在一起.

罗尔斯将"善"与"正当"划分开来,不幸的是,在实践这套理论的时候,很难区分它们.在我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不会去区分它是更"善"还是更"正当".更有可能的是,我首先认为它是"善"的,然后才认为它是"正当"的.也就是说,我们显然无法排拒文化,信仰和道德所带给我的影响.许级霖先生说得好:""(补)

而罗尔斯的理论却似乎是这样说:文化差异那东东我不管,我不管你们怎么理解善的内涵(不同的文化就有不同的对善的理解).我只管政治的"正当性",我只用这个东东来思考和操作问题.但是,就象前面说的,实际上,这是两个东西分不开.而这个两个东西分不开一直困扰着我们,(包括象<刮痧>里面的那种小困饶和911这种大困扰).而罗尔斯却拿出一把剪刀把它们剪成两块.然后丢掉一块,拿起另一块说:"我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9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5 18:53:32

然而,在我看来,罗尔斯只把一个难解问题中最麻烦的部分清理掉,放在一边不理.然后在列出方程,解出剩下的这个已变容易的问题的答案

我是不是可以说,对于解决现实中的这个困扰,罗尔斯实际上什么也没做?

10楼
陈果 发表于:2005/6/16 16:00:44

如果说一个理论系统很合乎逻辑,但是却不能符合现实情况乃至发生矛盾的话.那应该是理论的预设存在问题.那么,罗尔斯的理论预设问题在哪里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正义论>,罗尔斯认为,公平是正义的基础,公平就是没有偏见,但是社会上人人都存在偏见.怎样在政治决策上摆脱人们心中偏见的影响呢?他认为,只有当人们在"无知"状态下才能真正摆脱偏见的影响.他作了一个有意思的理论假设.假设所有的人前面都有一重"无知之幕",这样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应为没有偏见的人一起所作出的决定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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