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罗尔斯又提出了"社会基本品"的观念,所谓社会基本品,指的是人们无论追求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或人生目的,都不可或缺的手段.社会基本品包括各大基本自由,权力,机会,收入和财富等等.
我觉得问题出在社会基本品这里,在罗尔斯的理论里,社会基本品显得与人生价值没有关系.是的,不论是谁,都希望能得到社会基本品.但在现实中,每个人心中的"社会基本品"是否一样呢?一个基督教徒心中的"社会基本品"会不会和一个伊斯兰教徒心中的"社会基本品"一样呢?如果财富不仅仅是指经济财富也可以指精神财富的话,一个地道美国人与一个美籍华人的理解会是一样吗?
我当然理解,罗尔斯的"社会基本品"概念是抽象出来的,但是在我看来,抽象的过程就是回避问题的过程.在政治对各种问题进行具体决策时,社会基本品是作为具象出现的.它一旦下降到现实领域,便不在具有罗尔斯所赋予"社会基本品"的形而上的品质,而马上与文化,价值等观念融合在一起.而当人们通过政治决策去分配这些"社会基本品"时,它们是很具体的东西.
H
加油